2006年8月27日

 

一口气读完了黄仁宇先生的《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然后忍不住想要写点什么。
写什么呢?我所接受的专业教育一直在告诫自己,任何一门学问都应该有它的社会基础和现实关联,而中国历史上帝王将相们的故事经过黄先生的深入剖析,吸引我的也就不仅仅是历史表面的风花雪月,而是隐含在这层表象之下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些结构性——黄先生称之为“大历史”的东西,而这种“大历史”又给了韦伯的那个著名的“大”问题即“现代性为什么没有出现在东方”提供了另一种解释。
中国历史的演进一直存在着一个叙事线索:从上古开始,由于农业生产不稳定性所导致的共同灌溉和相互协助的需要,黄河流域的各个方国的命运便被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这样便导致一个绝对意义上权力中心的过早出现,说过早是因为这种权力管理的只是一个以小自耕农为基础的社会,这个社会的同质性强,类似于迪尔凯姆所言“机械团结”的社会,因此易于通过“编户齐民”的方式加以统治。但是,随着社会的演进和城市的兴起,这种“机械团结”势必会被“有机团结”所取代,而作为统治者的一方,却一直缺乏管理大型复杂社会的“技术层面”的能力(黄语),具体表现在对于社会财富的数据缺乏了解且缺乏处理这些财富的指导方针和意识形态,因此,每每到了朝代后期,统治者颁布的政策往往只是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在社会结构中又培育不出一个能和统治者分庭抗礼的“市民阶层”,因此上述矛盾一直存在,虽然经过隋唐而入宋代的科举制改革,扩大了统治的阶级基础,但仍没有在根本上解决问题,(黄先生对于宋代的分析尤其令人感慨,特别是旨在扶植商业发展进而使政府获益的王安石变法,类似改革的失败更是说明有时在社会结构面前个人的无力感)反而造成了明代的复古策略——即抑制商品经济,最终导致了近代中国的落后。
上面的结论用一句俗话来说,就是在中国古代,政府一直没有摆正对于金钱和商业的态度,士大夫阶层尤其是这样(他们掌握着整个社会的权力和话语)——作为传统,知识分子往往对金钱和商业存有偏见。殷鉴不远,对于我们今天来说,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发展的话语以及多元社会的苗头,其实是回到了历史的正常轨道,中国社会正在经历全新的重构,知识人阶层也应该去寻找自身的新的定位。在这方面,我想起了费孝通先生曾经把自己的学术理想定位为“志在富民”四个字,这一方面体现了对于发展话语以及多元社会的尊重,另一方面也是为中国学术界提供了作为的公共性空间。而以史为鉴,政府也应当积极探索有效率的管理模式,转变职能,才能不辜负大历史的重托。

posted @ 2006-08-27 18:01 丁香城 阅读(558) | 评论 (0)编辑 收藏

2006年8月13日

 

写这篇文章,实际上是想表达一下我对使用传统社会学视角分析中国现状时产生的一些困惑。
最近美国人拍了一部很不错的反映当代中国社会风貌的纪录片“the rising China”,我对其中一些片断印象深刻:在采访某私营企业老板的时候,屏幕上展示的是这个人拥有的豪宅名车、令人叹为观止的欧洲贵族式的房间陈设、养的纯种马和名犬等等,然后镜头一转,出现了这个老板去参加企业员工婚礼、与这些员工打成一片的情形;另外,在拍反映农民工生活的镜头的时候,讲到了某企业在春节之际派专车送在该企业打工的农民工回家过春节的事...最近有很多学者在都在讲,当代中国贫富分化日益加剧、改革走进了所谓“只能让少数人受益”的死胡同,所以作为决策部门,应该以限制一些既得利益者为政策的主要导向,但我觉得问题远没有那么简单。
想起了另外两件事:一个就是前一段时间国务院出台“国六条”限制房地产业的过度盲目开发;另一个是电力部门最近在舆论的一片指责声中对员工实行了大幅降薪。我认为,这两件事情其实反映的是现阶段我们对于社会公平的一种诉求,而这种诉求的意义已经超过了政策本身带来的效果。这就涉及到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我们的社会不公平应该找谁去负责?马克思主义者会说,社会的不公平起源于资本家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剥削,因此要创造一个公平的社会,就应当去革资本家的命,但对于当代中国来说,一个好的私营企业主会解决很多“无产阶级”的吃饭问题,而且作为一个常态的社会,资本所有者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并没有紧张到要爆发革命的程度;当我们对于电力部门,对于房地产商,对于私营企业主心怀仇恨,指责他们危害了我们社会公平的时候,我想其实他们也是心怀委屈——他们和我们是一样的人,每天为了生计奔波,而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事,把改革的责任推到他们头上是有失公允的(当然我并不是说不应该去限制房地产业的泡沫,但是这种限制的背后不应有道德的意味在里面)。
这就涉及到了我所认为的社会学的本质问题:社会究竟在哪里?社会学家通常会把人划分成不同的类别,以期通过这些“阶层”或者“阶级”之间的利益以及支配关系来说明问题。但是当我们说我们接触社会的时候,我们接触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社会,社会是寓于每个人头脑之中的,也就是说,是一种“共识”,所以每个阶层所谓的边界就是很模糊的,当我们说工人是弱势群体的时候,我们往往用收入或是是否受人剥削或是别的什么作为界定“弱势群体”的标准,但工人本身也许会不同意,他或许觉得自己活得很快乐,因为企业的老板会参加他的婚礼,和他亲如哥们儿——在一个常态的社会中,每个阶层的价值观都是依附于整个社会的“共识”之上的。在重视关系的中国社会中更是这样,不同的阶层之间可以基于利益共享而发展出一整套的关系网络。
所以对于中国改革来说,重要的不是找那些“革命的对象”——他们也是为改革出现的问题背黑锅的替罪羊。如果硬要找一个的话,能为中国改革负责的只能是全社会,是“社会共识”本身,这种共识主要指我们所笃信的发展的话语。而对于社会学来说,如果仅仅满足于去做阶层分析,这样的解释力度其实是有限的,所以应该倡导更多样化的研究范式,例如通过人类学意义上的观察,通过人与人之间稳定的关系模式去发掘社会深层次的结构,从而发现问题。我觉得诸如此类的视角会是今后中国社会学不同于美国社会学、实现学科本土化的一个大方向,也会取得很多成就。

posted @ 2006-08-13 11:59 丁香城 阅读(840) | 评论 (3)编辑 收藏

2006年7月26日

最近几天一直在忙里偷闲读葛兆光教授的《思想史研究课堂讲录》,这本书的主题是关于思想史研究方法的一些讨论,我觉得很有意思,思想史的写法的确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话题,因为每每面对历史、面对历史上人物思想的时候,我们都会不可避免的把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理解和价值判断掺杂进去,根据我们自己的“价值预设”去理解古人的思想,然后想当然的描述出一副我们心目中思想进步的图景,这就是所谓“辉格式的历史”。而事实上,古人在想什么和我们设想的并不一样,古人的想法是基于他们所生活社会的日常知识之上的,所以要想了解他们的思想,他们在看这个世界的时候所带的“镜片”是首先要被审视的,因为大家的“生活世界”并不相同嘛,这也就是为什么葛教授在他的名著《中国思想史》中在讨论的每个时代人物、著作思想时候都要先花上很大的篇幅去介绍每个时代的“一般的知识思想图像”,面对古人,我们也应当学着尽量抛弃自己的偏见去接近和理解他们,借鉴知识考古学或者年鉴学派的成果去还原和呈现一个尽量真实的历史。
我的一个想法是,社会学的视角会在观念史或者知识史的研究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举个我很感兴趣的例子:葛教授在他的课上谈到,中国在唐宋之间发生了重要的社会转型,这主要表现在国家权力开始控制民众生活的各个方面,例如国家颁布法令取消“淫祠淫祀”,规定什么神是可以祭祀的,什么神不可以祭祀。“任何思想或观念的变化都能够找到其社会根源”,根据知识社会学的这个观点,宋朝发生这种变化的起因是一个叫做“士大夫”的阶层开始掌握国家权力,他们掌握了话语权。我们知道,唐代以前的中国社会由于社会流动机制匮乏,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某种意义上的贵族社会,社会的权力由皇帝以及地方上豪强和大家族所掌握(例如我们熟悉的三国故事里面袁绍、曹操、诸葛亮、孙权等人皆来自于名门望族,或是处在这种贵族网络之中),除了春秋战国时代之外,中国的历史是这些人的历史,知识也是他们的知识。而隋唐时期科举制度的诞生,一方面顺应了社会对于向上流动的活力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培养了一个巨大的士大夫阶层,他们经过唐代300年的发展壮大,在宋朝已经渐渐的掌握了国家政权。由于这些知识分子是读着儒家经典长大的,他们于是将自己的社会理想付诸实践并通过国家政权的力量来获取合法性:“宋代由于官方的政治权力和士绅的文化权力,两方面都在推行‘同风俗,一道德’,逐渐把上层士大夫过去认同的文明、伦理、道德,扩展到了整个民众”(葛兆光2005:215)通过这种做法,我们心目中的所谓“传统社会”开始形成。
通过上面叙述,我们似乎可以通过士大夫阶层的兴衰这一社会学视角来重新解读中国的历史,当然,知识分子建构的这一社会模式尽管在他们看来是完美的,也确实在制止古代某些非人道的社会现象,例如杀人祭鬼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如西方的理性化进程,但是这种社会体制显然存在重要缺陷:士大夫所倡导的知识话语只是通过依附在权力之上才获得其合法性的,而且国家权力对私人生活的过度干涉显然成为了明清之后社会活力的下降的原因,满口“子曰”的文人们所倡导的道德社会并没有到来,社会中人的欲望被压抑久了反而使整个社会变得伪善和虚假,我想这也是知识分子在回首自己创造历史的时候,一脸无奈的原因吧。关于知识分子,这恐怕是另外一个需要花大量笔墨探讨的话题了。~~

posted @ 2006-07-26 20:51 丁香城 阅读(758) | 评论 (1)编辑 收藏

2006年6月11日

——读简•雅各布斯《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及略论中国城市建设

 “……并无故作高深的方法,一切皆出自作者的眼睛和心灵,但它以其精妙的研究,让我们明白城市的生命和精神来自何处”
——威廉•H•怀特
“生活本身就是目的……若问生活有价值否,唯一答案就是你是否拥有足够的生活。”
——简•雅各布斯《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扉页

摘要:就像威廉•H•怀特的评价那样,简•雅各布斯的这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以极平实的语言把作者关于城市本质以及运转规律方面的思考向人们娓娓道来,并以详实的案例以及缜密的分析对传统的城市规划理论进行了批判。本文就准备以对此书的介绍为切入点,结合对国内城市发展情形的描述,特别是关于北京、天津等国内大中型城市拆迁和规划建设现状的探讨,提出建设一个良性运转的城市需要的条件以及我们的城市发展方向问题。
关键词:发展社会学、城市社会学、城市规划

一 多元的城市:关于“人”的一切

十九世纪以来,伴随着西方工业革命轰轰烈烈的开展,欧美人口也大规模的向城市集中,与此同时,人们对于城市问题的思考也从来没有停止过。一方面,极高的生活水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独有的文化魅力不断吸引着人们来到城市定居,另一方面,城市也成为了很多社会问题,例如交通拥堵、暴力、环境污染等的发源地。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城市?如何在发展的语境中解决城市面临的问题?简•雅各布斯给了我们一个审视城市特点、城市问题以及城市建设的全新视角。去了解这种视角,我们首先应该看看传统的城市规划理论是如何看待城市的。
二十世纪以后,在美国逐渐形成了一门叫做城市规划的实践学科,用来对付由于城市规模日益庞大而带来的交通拥堵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城市规划的核心思想大体上是宏观层面上的和功能论的(本文姑且称之为规划理论),它认为一个城市的正常运转需要满足很多不同的功能,而这些功能彼此是可以分开的。例如在城市中人们需要居住、消费、生产、需要安全保障、需要娱乐场所,相应的,城市可以被划分为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政府、文化休闲区等等,城市规划的始作俑者们认为,城市之所以出现诸多问题,正是城市的多种功能混杂在一起的缘故,这是城市遇到的大部分问题的来源,这些问题诸如城市本身吸引力下降,这是由于街道的拥堵所致;街道成为了犯罪活动的温床,这是由于人与人之间接触频繁的缘故;城市的环境污染则是由于工厂同住宅区的相互混杂造成,等等。因此,规划理论的信徒们提出的解决办法便是将城市的不同功能区分开,尽量使住宅区远离街道,并设置花园、广场等设施来美化环境。在二战后的美国,这种区域规划的思想曾经被广泛应用到城市发展的决策中,指导并规划了很多城市的建设。
而简•雅各布斯通过自己的细致观察与思考,告诉我们这种城市规划的主张是多么的荒谬和不切实际,持有这种思想的人对美国城市进行的改造是多么的失败。规划理论最为致命的一个弱点,在雅各布斯看来,是在这种理论里面看不到“人”的存在,也就是说,作为组成这个城市的个人,他们的任何能动性都被忽略掉了,成为了“棋局上被任意摆布的棋子”(雅各布斯,2005:319)把城市划分为多个功能分区的背后隐含着的意图是限制人员流动,这意味着把城市改造成为一个个封闭的类似中世纪的“封国”,个人的日常活动都在这个“封国”之内,而这种忽视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做法在现实的城市生活中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她看来,城市同乡村和小城镇不同的地方在于,城市首先意味着选择的多样性以及多样的生活方式,这就意味着一个人的日常活动不可能集中在自己的居住区域之内而是要遍及整个城市,个人通过整个城市去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去选择同自己交往的社会圈子。这是城市生活的本质属性。城市意味着个人有足够的生活,他/她可以在城市中寻觅到千姿百态的生活方式以及永远不会消逝的新奇感,而不是把自己封闭起来过单调的生活——这才是城市的精神。
因此,规划理论从一开始就显得那么幼稚,事实也是这样。具体来说,规划理论并没有同其承诺的那样解决了自己提出的那些问题,在大部分情况下却刚好相反:交通还是那样拥堵——事实上,由于将人们居住地同上班的地方分开,反而使得交通负担加重;新规划的花园式住宅也并没有得到人们的青睐——据统计,这些住宅区和花园反而成为了犯罪猖獗之地;此外,环境问题也没有得到显著改善。
总体来说,规划理论是失败的,而雅各布斯在批驳城市规划理论的基础上对城市现象进行的分析却很值得我们借鉴。同规划理论注重宏观分析不同,雅各布斯首先强调城市是人与人之间进行交往和互动的场所,这种微观主义进路决定了“人”本身在雅各布斯那里的重要性,而不是像规划理论那样只是作为城市的傀儡而存在。而且正是基于此,雅各布斯把街道作为她的分析重点,她认为,街道是城市的核心,因为街道是人与人进行日常互动的场所,街道的这种公共性特征使其成为联结附近居民的最重要的场所,居民的日常互动形成了社会网络关系,而这种关系使街道所在的整个社区在共享资源以及保持活力方面发挥关键性的作用。而使街道发挥这种作用的重要力量便是街上设置的一些诸如小商店、咖啡厅、酒吧等场所——这些场所不仅是一个地区活力的重要标志,而且它们的老板或雇员往往是该地区的“大众熟人”,成为该社区社会网络的结点。
顺着这个思路,雅各布斯告诉我们,一个正常运转着的街道在不同的时间会有不同的人参与其中,她通过观察发现,在一天的不同时刻虽然街道上的行人彼此的身份地位都不尽相同,但是街道总的人数在大体上是持平的。这些人不仅可以维持上述商店等公共场所的生计,成为一个街道的活力之源,他们以及临街建筑里面的人们还共同组成了“街道眼”(street eyes),也就是说,通过他们来维持街道所在社区的正常秩序,预防犯罪行为,以及照看孩子,等等。而传统的规划理论的失败之处在于没有看到日常人在维持街道正常秩序方面所起的作用,把住宅远离街道以及将住宅区与娱乐区分开等做法使得街道上人流日益稀少,这使得社区中人与人之间的网络关系长期得不到形成,而且由于街道的监视作用下降,街道成为了犯罪的高发区——为此,政府不得不雇佣大量警卫人员去维持日常秩序,而这对人力资源是巨大的浪费。
总之,在她看来,街道是一个社区公共生活的中心,不仅起到了维系地区社会网络的重要作用,还是维护安全,促使未成年个体社会化的主要场所。自发形成的城市有其自身的运转规律,城市有其自己的运转逻辑,无视这种规律和逻辑的规划行为只能破坏城市的活力。
另外,雅各布斯还从细节上描摹了一个良性运转的街区应该具有的一些特征,例如老建筑存在的必要性,街道必须要短、必须要有尽量多的叉路口、要有足够宽度的人行道,等等。在政策上,雅各布斯还对社区建设的资金来源以及利益表达机制作了详尽的探讨——这些论述的主要目的也是要人们人清楚我们的城市建设是为了一个什么样的目的——人是城市中最重要的,一切应该服务于人的需要,而不是为了城市的外表美观而忽视人的生活。

二 我们的城市:略论中国城市建设

以上就是对简•雅各布斯的这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的简要介绍。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当我们把视线从大洋彼岸的美国城市撤回到我们自己的城市的时候,我们或许会从雅各布斯的话中收获很多启迪,从而对我们的城市建设进行反思。
要想建设好城市,首先应该对城市发展的规律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这是本文认为关于城市建设我们最值得反思之处。按照雅各布斯的说法,城市是一个有规律的复杂事物,对它的研究不同于对一个自由落体的研究,也不同于对分子运动规律的研究——前者是有规律的简单事物,仅涉及到很少的变量,而后者是无规律的复杂事物,只能用统计手法去把握。对于一个城市,我们应该像一个医学家研究生命有机体一样,去弄清它内在的相互联系,而不是像处理简单物理运动那样,根据一两个变量得出结论。
雅各布斯的论述或许不适合中国的国情,但是观察今天中国的城市建设现状,我们不得不承认本文的上述论断在很大程度上并没有被重视。发展的话语在多大程度上掩盖了我们对于生活本身的感受,或是对于要求生活改善的呼声?对城市规划理论神话的信奉又让我们在不经意间做出了多少有损于公众权益的事?接下来,本文准备从两个主要方面探讨当代中国城市建设所出现的问题及矛盾。
首先是拆迁问题。近些年来我国大中型城市由于拆迁造成的问题可谓数不胜数。据笔者查到的早期资料,截至到2003年8月31日,国家信访局收到拆迁上访信件11641件,比2002年同期上升50%;上访人数5360人,上升47%(www.wxcin.gov.cn/info/infomore.asp?id=9075)。难怪美国学者杜登(Michael Dutton)这样描述道:“中国的城市已经变成了拆的城市”(Dutton,1998:222)。本文先抛开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涉及到的国家法律及政策漏洞,认为拆迁活动首先反映的是一种强势话语对于弱势群体生活世界的殖民,在这种强势话语的支配下,城市建设和规划很难保证其科学性。我最近读了赵旭东教授在《社会科学》2006年第一期上发表的一篇文章《拆北京:记忆与遗忘》,在文中赵教授认为,“现代意义上的进步概念在中国的语境中能够通过拆迁的活动,或是‘拆’这个字来代表…表面上,通过‘拆’,某种东西要被拆毁而其它东西要被记忆。从更深层的意义上来讲,这也是在中国文化背景下的一种再界定的过程,或者也可以说成是统治与服从之间的一种循环的游戏。”(赵旭东,2006:115)诚然,我国的城市建设需要土地,需要更多的住房去满足城市化的需要和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但是拆迁活动涉及到的是一系列复杂的利益纠葛和政治决策,尤其是与拆迁活动直接相关的群体。在拆迁活动中随意占用土地,损害拆迁户利益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即使拆迁活动遵守了有关的法律,谁又能保证拆迁户在新的环境中有更好的生活水平呢?根据我们上文对于雅各布斯观点的介绍可知,拆迁其实破坏的不仅是房屋,更是原住民赖以生存的社会关系网络,旧的房屋并不是一无是处——这些旧房屋的房租较低,有利于吸引小成本经营店铺的到来,而这些店铺会是一个社区的活力之源,而到了新的环境下,拆迁户们的就业、教育以及其它方面的生存成本无疑会增大,他们需要建构新的社会关系网络,而这又是一个长期艰难的过程,房屋改造的确会增加GDP,但这些增长的财富真正落实在拆迁户手中的又能有多少呢?
其次是交通运输问题。雅各布斯在她的书中持有的是限制私家车的观点。本文准备接受这个观点。原因不仅仅是由于中国的交通资源是有限的——在这一点上,想想我们首都的交通境况吧——更是由于私家车的过渡膨胀与我们上面所讨论的城市精神格格不入。一个城市的街道是这个城市公共性的标志,这体现在人与人之间的日常接触,而汽车的最初出现是为了加快城市货物和商品的流通速度,私家车的膨胀无疑会侵占街道的公共空间,缩减人行道面积,这些都是对一个社区有机活力的扼杀。但是另一方面,仅仅去限制私家车是不够的,私家车兴盛的背后是传统的城市规划思想在作怪,把城市划分为一个个功能区会让人们的生活变得不方便,然后不得不对私家车产生依赖,因此,解决的办法也是要从对城市规划理论的质疑开始。


参考文献:
1. 简•雅各布斯,2005,《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金衡山译,南京:译林出版社.
2. 赵旭东,拆北京:记忆与遗忘,载《社会科学》,2006(1).
3. Dutton Michael, “Changing Landscapes, Changing Mentalities”, in Michael Dutton, ed., Streetlife China,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注:作者系南开大学社会学系03级本科生,本文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否则后果自负)

posted @ 2006-06-11 19:05 丁香城 阅读(730) | 评论 (0)编辑 收藏

2006年5月23日

——浅析Michael Burawoy公共社会学思想

内容提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美国社会学会2003-2004年度会长Michael Burawoy所做的会长演说《捍卫公共社会学》,对他所提倡的公共社会学诸项观点进行了梳理和阐释,并就他提出的问题,即社会学同公共领域的关系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公共社会学、反思性知识、权力场域

一 写作背景

《捍卫公共社会学》(For Public Sociology)是美国社会学会2003-2004年度的会长Michael Burawoy所作的会长演说。Burawoy是一个当代马克思主义传统的社会学家,他以研究劳工社会学著称,曾经以工人的身份在匈牙利、前苏联和美国的工厂里面做过长期的田野调查,著有《制造甘愿》(Manufacturing Consent)、《生产政治》(The Politics of Production)等著作。由于他犹太人和外国人的身份,还有侵淫在学院与厂房的双重特质,使得他的思想和著述充满了对于现代社会经济霸权和政治霸权的审视、对于边缘群体的诚挚关怀以及对于自由市场神话的批判性反思。公共社会学便是他对于社会学知识与社会之间关系思考的产物:他认为现在的我们比过去的任一时刻都需要公共社会学,不只是认知处理世界上的重要议题,同时要召唤社会学的觉醒。
Burawoy认为,公共社会学的出现可以部分的归结于社会学和现代社会的隔阂日益加大:与上世纪60年代相比,美国社会变得日益右倾和保守,而社会学则通过批判主流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发展了更多的关于种族问题、女性问题等比较“左”的理论和研究范式。这成为了公共社会学赖以生长的土壤。

二 主要内容

按照Burawoy的定义,公共社会学是指“一种超越传统学院意义的社会学,它将社会学带入公共领域,旨在提升和促进社会学在影响社会命运的事务方面与公众的对话。”(Burawoy,2004:104)一方面社会学家通过这种对话反思自身的立场、观点,为社会学进一步确立贴近社会实际的研究主题以及解决社会不公正问题提供条件;另一方面,通过将对话带入公共领域,也促进了公众之间、不同社会阶级之间就其关注的社会公共问题进行交流,通过这种“交往行动”确立“沟通理性”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Burawoy在“传统公共社会学”和他称为“有机的公共社会学”之间作了划分:前者是指社会学家通过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或出版通俗著作的方式把关于美国社会性质和问题的对话带给公众,使他们就美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变迁趋势等方面问题展开讨论。作为这种行动类型主体的社会学家或记者们通常并不参与到公众之中,而是作为一个消极的(passive)旁观者描述和阐释社会和公共领域遇到的问题:他们所描述的通常是主流的(mainstream)和不可见的(invisible) 公众,他们与公众之间仅仅是二元的主客体的关系,在这种行动中,他们与公众的联系和互动比较薄弱(thin);而有机的(organic)公共社会学则正好相反:他们的公众是可见的、地区性的,他们通常关注的是非主流的、不被纳入到公共空间的群体。他们与这些群体之间有着积极和长期频繁的互动(a visible, thick, active, local and often counter public)(Burawoy,2005:7),是一种互主体性的关系。通过组织社会运动和维权机构等形式,社会学家将这些群体推向公共领域,置于整个社会注视之下,从而确保他们的问题得到解决。从Burawoy的笔触来看,虽然他强调了传统公共社会学和“有机公共社会学”相互补充的一面,但他显然更重视后一种公共社会学形式,例如他说:
“公共领域不是既有的和被决定的——它处在不断变化之中,而我们有能力参与公共领域的创立和变迁。事实上,作为社会学家,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便是对人群进行类型学的研究——通过划分诸如艾滋病患者、乳腺癌患者群体、女性群体、同性恋群体等——并与他们进行合作,我们便创立了公共领域。”(Burawoy,2005:8)
Burawoy把这种“有机公共社会学”作为自己所讨论的公共社会学的典型,强调公共领域的建构性质以及社会学家的能动性,为社会学家在政治领域争取公共话语空间作积极的展望。此外,Burawoy还提到了作为社会学家们教学对象的学生群体,认为他们是潜在的公共领域——通过社会学的教学对话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私人问题的社会属性和情境属性,从而影响到公共领域的话语表达。
接下来,Burawoy论述了公共社会学在整个社会学领域的定位。他借用社会学家Alfred McLung Lee提出的“面向谁的社会学”(Sociology for whom?)和Lynd提出的“什么样的社会学”(Sociology for what?)两个维度,划分了社会学领域的劳动分工:其中,根据第一个问题,社会学知识可以是仅仅面向学术共同体的(Academic Audience),也可能是面向学术共同体之外的社会大众和整个公共领域的(Extra-academic Audience);而根据第二个问题,社会学的知识既包括工具性(Instrumental)知识——即仅仅是为了发展逻辑上确证无误、或是旨在解决实际问题的知识类型——也包括反思性的(Reflexive)知识,即关乎终极价值以及对现存社会秩序与结构进行批判和反思的知识类型。通过这两个维度,社会学进而被划分为四个领域:专业社会学、政策社会学、批判社会学和公共社会学。其中的公共社会学是为发展面向公众的反思性知识而存在的社会学类型。Burawoy具体论述了这四个分支领域在知识类型、真理观、合法性、可说明性、政治选择等方面的差别。
通过上述划分,Burawoy一方面解释了社会学领域内存在的不同分支学科在研究主题、研究方法和范式之间存在巨大鸿沟的原因,指出这是由于社会学知识是介于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既要讲求学术性又要带有公共关怀之故;另一方面,社会学知识的这种特殊性又要求社会学在知识生产过程中兼顾工具性和反思性,并注意维护二者之间的平衡以及相互补充。通过考察欧洲和南非等地的社会学实践,以及这些国家和地区在发展社会学的反思意识和公共关怀方面所取得的成就,Burawoy试图让美国的社会学家们意识到自身在这些方面存在的不足,从而为自己的公共社会学学说开拓空间。
不仅如此,Burawoy还进一步说明:社会学不仅仅是有着内在劳动分工的整体,还是一个权力场域,占统治地位的知识往往导源于权力和利益,在这种权力结构之下,较之于反思性知识,工具性知识由于和政治权力以及经济资本走得更近从而在知识的权力场域中占据了统治地位,且这两种知识的内在有机连结因而被割断。此外,Burawoy还专门谈到了由于现代社会的专业分工日益复杂,专业化的加强使社会学家越来越局限在自身的狭窄领域里面,减少了对于公共生活的参与。但较之于悲观论者,Burawoy还是乐观的,他相信通过重新找回社会学内部作为一个整体的“学科规则”(discipline)、通过公共社会学的确立和发展、通过平衡工具性与反思性知识的办法,社会学还是可以取得长足进步的。“权力的平衡或许因工具性知识的统治而打破,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创立自己的学科规则,创立一个更宽广更深刻的视角。”(Burawoy,2005:18)在文章的最后,Burawoy提出了作为一门学科,社会学的立足点应该是地区社会,社会学应当成为“社会”的卫士——这种“社会”是存在于政府和市场之外的公共领域,是社会学实现自己的学科抱负的载体。

三 简要评价

对于公共社会学,Burawoy的同行们褒贬不一。但大家似乎都承认社会学有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去的必要,应当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功能。对Burawoy思想的批评一方面来自他对公共社会学具体形式的界定:社会学家应当怎样参与到公共生活中去?是不是像他在文章中提到的“有机公共社会学”那样,强调让社会学家们参与到社会运动之中,为保卫社会弱势者的利益奔走呼号?有些社会学家,例如Doug McAdam,便认为,社会学家主要的公众参与形式应为教育学生,有能力再涉足其它领域;Judith Stacey则通过自己的经历告诉我们,有时候社会学家并不适合参与到公众生活之中,因为现实往往会把社会学家“压迫成为一个实证主义者”(曾嬿芬,2003:36-37)。另一个方面的批评针对的是社会学领域的内部分工:把社会学人为划分为专业社会学、政策社会学、批判社会学和公共社会学是否恰当,公共社会学究竟能不能成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此外,公共社会学的道德关怀会不会影响到其科学性?
Burawoy把社会学划分为诸如专业社会学、政策社会学、批判社会学和公共社会学等亚领域,或许确实有些牵强,因为即使是在Burawoy称之为专业社会学的领域,不论是研究主题的选择还是具体的经验研究都具有很强的公共关联性——社会学知识是一个有着内在关联的整体,人为割裂专业和社会两个维度不仅不可取而且做不到。而且,Burawoy对于社会学家亲自参与社会运动的“有机公共社会学”的偏爱使得他的思想显得有些狭隘和偏激。正如台湾学者曾嬿芬所言,社会学家参与公共生活的渠道应当是多元的(曾嬿芬,2003:37)。但是我认为,Burawoy之所以提出公共社会学的概念,实际上体现的是他本人对于社会学知识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思考:社会学的知识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公众?这种知识能不能摆脱沦为政治与市场权力附庸的命运,去满足人类的解放旨趣?此外,Burawoy之所以提出公共社会学一说,可能还与美国社会学的学科现实及特点相关。
在《社会学主要思潮》一书中,法国社会学家雷蒙•阿隆(Raymond Aron)曾经对美国社会学的主要特点作了精辟的概括。他在序言中这样写道:“美国的社会学本质上是分析论和经验论的,这种经验的、分析的社会学归根到底只是一种社会志……美国的分析社会学实际上默认了美国社会的准则,使他们用美国人的观念来抨击美国的现实……”(阿隆,1999:2-3)。而身为美国社会学家的米尔斯(C. Wright Mills)也在《社会学的想象力》一书中,批评了他的同行们日益满足于沉溺于宏大理论,满足于抽象经验主义的研究风格,缺少将公众议题联结在一起的“心智的能力”,以及对于现存社会秩序的批判意识(米尔斯,2001:13)。这也许就是促成Burawoy提出公共社会学的原因吧。在美国,社会学的“科学”的一面通常被强调出来,而公共关怀的一面因其带有价值关涉的意味而被忽略。这就使得社会学日益发展成琐碎的经验调查方法和资料堆砌,而失去了其批判的视角和问题意识。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作为对于美国社会学同行的提醒,倡导公共社会学是有必要的。而对于大洋此岸的中国社会学,对于正处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来说,强调社会学的公共维度不仅可以为社会学本身提供广阔的研究资源,实现本土化,对于建设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和谐社会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雷蒙•阿隆,1999,《社会学主要思潮》,葛智强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
2赖特•米尔斯,2001,《社会学的想象力》,陈强,张永强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3曾嬿芬,分析公众社会学,载《台湾社会学会通讯》,2003(11).
 4Burawoy, Michael.  2005.  “2004 Presidential Address: For Public Sociology.”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 70 (February), 4-28.
 5Burawoy, Michael et al.  2004.  “Public Sociologies: A Symposium from Boston College.”  Vol. 51, no. 1. Social Problems, 103-130.


(注:本文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否则后果自负)

posted @ 2006-05-23 16:39 丁香城 阅读(699) | 评论 (0)编辑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