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2006-03-25 13:42 孙立平 阅读(4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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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
孙立平
底线失守:一种更深刻的危机
前一段,网上流传一个帖子,叫作“国内十大著名荒唐禁令”,都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真实发生的事情。其中有,“中小学教师严禁奸污猥亵女生”。这则条款出现在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和资阳区两个教育局颁发的“教师准则”内。有“严禁用公款打麻将”,这是2004年8月陕西省安康市建设局用红头文件做出的规定。有“海关官员不得庇护走私”,这是海关总署五条禁令里规定的。还有山东潍坊市审计局为整顿行风出台的“三条禁令”之中,就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限期调离或辞退、开除处分”。还有医院规定,严禁销售假药、严禁向患者索要红包等。对于这些禁令,人们不乏嘲讽之声。像醉酒驾车,本是一种违法行为,却需要在内部纪律中加以重申,而教师奸污学生、公款赌博、庇护走私、销售假药等,实际上都是不言自明的底线性规则,而现在却需要郑重其事做出规定。
正因为如此,人们将其称之为荒谬。这就如同一个单位明文规定它的员工不许杀人放火一样。
但如果我们回到现实当中,就会发现这些规定其实并不荒谬,因为破坏这些底线的事情频频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奸污猥亵学生的事件不是经常见诸报端吗?甚至高校教师用研究生试题的答案引诱考生上床的事例不也发生过吗?而公款赌博、销售假药、庇护走私甚至成为屡禁不止的顽症。这都说明什么问题?说明我们社会生活的底线在频频失守。
过去,对于这样的现象,我们更多地是从道德伦理的角度去理解的,有人将其称之为道德滑坡,而应对的措施也更多地是软弱无力的道德呼吁。现在我们必须意识到,这里所说的底线,实际上是一种类似于禁忌的基础生活秩序。这种基础生活秩序往往是由道德信念、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则、非正式的或正式的基础制度混合在一起构成的。一般地说,这样的基础秩序是相当稳定的,甚至常常具有超越时代的特征。它平时默默地存在,以至于人们往往忽略了它,即便是人们在无意识地遵从这种秩序的时候,也是如此。甚至在大规模的社会变革中,政权更替了,制度变迁了,这种基础的秩序也往往是依然故我。比如,“不许杀人”的道德律令,体现诚信的信任结构等,在社会变革的前后几乎没有大的差别。但是,在我们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底线经常被突破。这说明,我们这个社会生存的一些基础在面临威胁
现在问题的严重性是在于,类似的事情不仅发生在一般的日常生活中,而且也发生在公公生活中。有几件事情是应当永远作为教材,来昭示人们,什么叫作底线,什么叫作突破底线的耻辱。
一件是12年前的事情。新疆克拉玛依市教育局为欢迎上级“义务教育与扫盲评估验收团”,组织“专场文艺演出”,中间发生火灾,克拉玛依市教育局的官员出来叫学生们:“大家都坐下,不要动!让领导先走!”学生们很听话,都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不动;等上级政府与教育局所有在场的官员“先走”之后,教师才开始组织学生撤离,结果796名师生全部陷入火海之中,323人死亡,132人烧伤致残,死者中有288人是中小学生。
另一件是2004年的事情。12名桑植县矿工在山西省盂县南娄镇大贤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中遇难。按照山西省政府2004年出台的遇难矿工死亡补偿最低标准,煤矿补偿给每位遇难矿工的家属20万元。桑植县五道水镇政府出面为矿工家属协调善后处理,统一领回了这笔补偿金。不料,当家属们向镇政府索要这笔补偿金时,却被强行扣留总计20余万元。其名目是所谓维权费。但实际上,当地政府有文件硬性规定,矿工死亡补偿金是每人20万元,并不存在什么谈判和维权的问题。更让人惊异的是,负责处理该事件的桑植县纪委信访办主任竟表示,几个镇干部在此事中出发点是好的,处理也很积极,只是收费高了。
应当说,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一般的渎职犯罪的问题了,在传统社会叫作天理不容,在今天可以叫突破底线。
制度是如何失败的?
在一次演讲中,著名主持人崔永元讲了这么一段话:我不是有什么道德洁癖,我没有特别高的要求,我要求的只是道德底线。比如你是医生,我给了你红包,你做手术时就应该认真些,不能把纱布放在我的肚子里。但是现在不是,拿了钱还会不小心把纱布留下;再比如你绑架,问我要钱,我给了你钱你一定要把亲人还给我,你不能拿了钱又把人弄死。我们现在都堕落到什么程度了?低于法律的底线了,就是这个都算过高要求。
这里所说的绑票,无疑是一种罪恶。但在正常的情况下,罪恶活动的本身也是有规则的,即人们常说的“盗亦有道”。比如,人质的家属付了赎金,就应当释放人质,而不能撕票。因为如果给了赎金还撕票,以后就不会有人给赎金了,用绑票的方式敲诈钱财的目的也就很难达到。
罪恶的活动离不开这样的基本规则,正当的社会活动也是如此。由此,也就让我们想到一个问题,即在我们经济社会生活中屡见不鲜的制度失败是如何发生的?换言之,制度是如何失败的?
对于制度的失败,我们往往将其原因归结为特定制度本身。比如,当反腐败制度不能奏效的时候,我们很自然地要追问,是不是我们反腐败制度设计上存在什么问题,以至于让腐败分子有空子可钻?当我们的国企效率很低,甚至国有资产不断流失的时候,我们自然要问是不是国有产权的安排存在问题?这方面的问题是确实存在的,即制度的设计和安排本身有问题。但有的时候,许多制度的失败,往往不仅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制度运行的基础秩序出了问题。就如同一个绑匪无论如何威胁,人质的家属也不付赎金,可能的原因之一,是此前其他绑匪将付赎金就释放人质的“行规”给破坏掉了。
以国有企业改革的讨论为例。在讨论中人们曾经用一个形象的比喻说明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处境:就像一根大热天的冰棍一样,不被人吃掉也要化掉。很多人就是用这个比喻来论证改制的必要性的。甚至有人激愤地说,这样的企业就是白送给人,也比慢慢流失掉好。上述的比喻,大体是不错的。但问题远不是人们对比喻的解释那样简单。问题的关键是,我们的国有企业为什么会成为不吃即化的冰棍?仅仅是因为国有企业的产权吗?如果是如此的话,那如何解释下述现象: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国有企业,有的国家国有企业占的份额还不小。即使我们承认国有企业的效率要低于民营企业,但有哪个国家国有企业的处境到了不被吃掉就要化掉的份上?关键的问题是这个环境,是这个“大热天”。如果冰棍放在冰箱里,就不存在非吃即化的问题。那么什么是大热天?就是腐败的大环境。大量事例表明,几乎无论是从国企经营的环节上、还是在转让的环节上,抑或是在郎咸平所说的信托责任的环节上,几乎无不与这个因素密切相关。正是由于权力的腐败,理论上所有者并不缺位的财产,在实践中成了“无主”的财产;正是由于权力的腐败,本来可以公平进行的国资转让,变成了瓜分国有资产的盛宴;正是由于权力的腐败,郎咸平先生提倡的信托责任问题一到实践中照样走样变形。因此可以说,国企的失败当然有产权的因素,但国企在实践中处于如此的“狼狈困境”,绝非仅仅在于国企产权制度本身。
这里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国企存在和运转所处的“大热天”,也恰恰是国企改制所处的“大热天”,正因为如此,国企改革的不规范,国企改革中国有资产的流失等,就成为一种难以解决的顽症。比较一下就可以发现,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中也不断对国企进行改革,有时甚至也进行大规模的私有化。但即便在这个时候,所涉及的也主要是效率问题,而在我国,国企改革却成为一个与亿万人的利益相关的问题。差别的关键,就是国企运行或改革的基础秩序不同。
在改革中,我们特别需要注意旧体制和新体制,当然可以说有优劣之分,但无论新旧体制,要正常地运行,都需要有更基础的东西作为前提。举例来说,信任结构就是这种基础秩序之一,新体制要以信任结构为基础,旧体制正常运行时也是离不开信任结构的。可见,信任结构是超越体制的,要比体制更为基础。现在我们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有些恰恰就是因为这种基础秩序被破坏了。于是就出现这样一种情况,新体制无法正常运转,旧体制也无法正常运转。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所面临问题的严峻性,不只是在于新体制本身的无效或缺陷,而是新旧体制共同基础的丧失。这样的危机更具有根本性。
记得在菲律宾前总统埃斯特拉达因腐败被赶下台的时候,曾有媒体评论说,菲律宾社会生活中腐败之风导致的对于社会生活基础的破坏,可能需要这个民族用上百年的时间来支付代价。可以说,腐败对社会生活造成的最大危害,就是对于社会生活基础秩序的侵蚀和毒害,是对于社会生活基础的破坏。
底线失守与社会生活的西西里化
几年前,吴思先生曾提出一个很好的概念,叫作潜规则。这种潜规则是相对于正式的规则、明确的规则而言的。正如吴思先生所说,所谓的“潜规则”,便是“隐藏在正式规则之下、却在实际上支配着中国社会运行的规矩”。这个概念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找个现象在中国是一种相当普遍而且起支配性作用的现象。应当说,这个潜规则已经渗透到我们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特别是渗透在官场当中。腐败现象不但得不到有效制止,在一些地方却愈演愈烈,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种潜规则的支配作用已经形成。前一段,包括兰州市委书记、市长、副市长在内的涉及70多名官员的腐败大案被揭露出来。新任的书记在就职演说时却说了这样一段莫名其妙的话:“我们兰州市出这么大问题,反映我们干部不团结阿!”所谓不团结,就是破坏了潜规则。
潜规则的系统化就是我在分析官煤勾结时提出的“另一种秩序”的形成。比如,在演艺圈,“先上床、后上戏”成为一种“潜规则”。足球中的黑哨成为一种潜规则。对于显在的正式秩序来说,“另一种秩序”既是破坏正式规则的礁石,也是见不得人的非正视活动的“航道”。比如在官煤勾结中,官煤政治决非是简单的权钱勾结,而是本身就构成了一种“体制”。对于这样的一种“体制”,内部人有相当高的共识,局外人也不得不无奈地认同,甚至官煤政治的整治者也不得不对之退让三分,所谓官员在指定时间前退股既往不咎的规定,就是这种退让和默认的表现。
这种“另一种秩序”如果失去控制,则会演变为一种社会生活西西里化的现象。具体表现为可以保证强弱双方平等互动的规则不断弱化,强者变得越来越蛮横和霸道,甚至以强凌弱。
说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应当特别注意到近几年中我们社会中的一个现象,这就是暴力现象的蔓延,这是很值得警惕的。仅仅是在最近这几年,我们就可以看到许多暴力事件的发生。而且我们可意看到,这些暴力现象几乎发生在社会所有重要社会群体或社会主体之间,比如老板对雇工使用暴力,雇工对老板使用暴力;老板对老板使用暴力,甚至还有官员雇凶杀害同事;开发商对被征地或拆迁的居民使用暴力;地方政府或执法机构对民众使用暴力,一些人对政府官员或执法人员使用暴力,比如陕西就发生一系列的武装袭警案。就连最不该互相使用暴力的社会主体之间,也经常出现用暴力解决问题的做法。
一个典型的案件是去年上半年发生的河北定州事件,这是一个很有寓意性的暴力事件。在这个由征地导致的利益冲突事件中,先是长期的暴力对峙,接着是大规模的打斗,其间使用了简单的武器,共有6人倒在血泊之中,而伤者至今没有准确报道。这个事件的一个令人瞩目之处是强者对弱者使用暴力,而且强者的暴力不仅人员众多,而且组织性强,甚至使用武器。
其中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强者对弱者使用暴力的现象。这不只是因为这样的事情更需要在道义上加以谴责,更重要的是,这种现象有着更深层的含义。因为我们知道,在正常的社会中,强者一般不太愿意向弱者使用暴力,因为一来是强者在经济、权力、法律甚至话语等各方面都具有优势,他们完全可以使用合法的手段使弱者屈服;二是强者是穿鞋的,顾忌也多,使用非法暴力所要付出的代价要更大。那么,在最近的几年中为何频频出现强者对弱者使用暴力的事件?可能有这样的几个原因。第一,强者的蛮横与霸道。在一些强者那里,利益受损的弱者不配成为利益谈判的对手,不耐烦使用哪怕最终还是对他们有利的合法手段,而是直接使用暴力。第二,是他们有避害的手段。从几个事件来看,在行使暴力时,真正的主使者并不出面,事后也有替罪羊代为顶罪。第三,是使用暴力形成了一种习惯,所谓暴力拆迁能够成为一个流行词,表明的就是拆迁中使用暴力的普遍性。从这样的事件中,我们可以发现一种深层的失序,即完全不顾规则和合法秩序的强力与暴力的原则,开始成为解决社会纠纷的手段。这种现象有时也表现为一些政府或执法机构非法对民众使用暴力。
底线何以频频被突破?
社会生活底线频频被突破,已经构成对我们社会生活的一个严峻挑战。那么应当如何看待底线被突破的原因?我们又应当如何来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
我们可以从几个层面上来看这个问题。
第一,一种强弱失衡的社会结构。我曾多次指出,在过去20多年利益分化的基础上,精英和大众之间的裂痕进一步的加深。在网络上,人们可以看到对精英的奚落和羞辱越来越多,而精英本身似乎也变得越来越专横和霸道。当房地产商说,我们是给富人盖房子而不是给穷人盖房子的时候;当北京的出租车公司所有者说,换什么样的车型是我们公司的事情与消费者无关的时候;当有知识精英说普通老百姓反对我的观点恰好说明我正确的时候,我们既可以体会到精英的霸道与专横,也可以体会到精英与大众的裂痕在加深。裂痕的加深会导致“上层阶级化、下层碎片化”的结构形成。其在行动的层面就是我最近讲的“上层寡头化,下层民粹化”。实际上,目前我们生活中的许多现象,都与这种结构有关,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无极”与“馒头”之间的战争。
第二,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机制的丧失。最近看到有人这样感叹:在我们这个社会中,最大的痛苦是无处可以说理。如果你是一个被强行征用了土地的农民,如果你是一个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就会知道找到说理的机会是如何不易。这表明的是公平和正义的缺失。而道德伦理恰恰是要以公平和正义为支撑的。其实,道德是一个很奇怪的东西,有时它很硬、很强,似乎比法律还起作用,还有力量。但在有的时候,道德又很弱,像一个孤独无助的存在。有时我们通过社会中的一些痼疾看看塑造着这些痼疾的人的时候,就可以看到这时候的道德是多么地不起作用。有时道德甚至成为一个“替罪羊”。大人物们一般是用不着同道德作对的,因为道德约束不了他们。而小人物们的情况则不然。他们往往是社会中最无权无势的一群,他们在社会中占不到便宜,往往只是扮演吃亏的角色。当社会中的公平与正义被破坏的时候,道德便处于相当尴尬的境地。当道德无力维护公平和正义的时候,它在小人物的面前总是不那么理直气壮,就像一个把饭做糊了的小媳妇一样。相反,在公平与正义能够基本上得到维护的时候,道德的力量也会强大起来。从这种意义上说,道德有赖于体现公平与正义的社会秩序的支撑。道德本身是不能单打独斗的。这是我们在重建道德的时候必须要明白和记住的。
第三,实用主义的价值观。这一点特别明显表现在改革的论证中。在旧体制弊端丛生,经济效率低下的情况下,对效率给予特殊的强调无疑是必要的。但问题是,效率有时成了唯一的价值,甚至当对效率的追求会破坏公平和正义的时候,公平和正义往往就成了牺牲者。在这样的时候,我们甚至可以看到一种明显的实用主义甚至机会主义的价值观:为了效率,什么都是可以牺牲的,被牺牲的公平和正义是不用计算在成本之内的。更学术化一点的表达,就是可以节省交易费用。在这种短视的视野之下,许多为维护社会的基础秩序所必需的公平和正义,就被当作“交易成本”节省掉了。结果是,由此造成的基础秩序的解体,要由我们这个社会用极为漫长的时间来偿付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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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
2006-03-25 15:42 by
向孙老师推荐一本书:中国黄河调查.张华侨著
难得中国还有这样值得读的书!
# re: 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
2006-03-25 16:15 by
田野调查中有一位被拆迁居民告状上访几年,说到前几日西城出现的打死拆迁户的事件,说过一句话,“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关键是没出说理去。
# re: 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
2006-03-26 16:40 by
价值观的缺失,或者说是畸形价值光的形成导致了社会一系列的丑恶行为,在一直强调法治的同时,法律被持有工具主义等态度,成了社会没有价值,没有法律,没有合理规则的境地。在一系列所谓i思想的指导下,各种规则被不分青红皂白的破坏,还美其名曰**。
# 圈[TrackBack]
2006-03-26 22:15 by
因此“圈内”和“圈外”这样的认同,一方面是“我们”之间的团结,另一方面却是和“他们”的分裂,从而我们的生活中才会出现那么多的价值与理念冲突,因为冲突的双方,往往使用的不是同一套话语或者说是符码,因此对于这种冲突的态度就像我们对于代沟这个问题上的普遍看法一样,往往知道不好却也不怎么努力去修补它。
Undersound引用了该文章,地址:
http://blog.donews.com/undersound/archive/2006/03/26/793637.aspx
# re: 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
2006-03-26 22:21 by
曾有朋友问专家:中国改革的动力何在?
现在我想孙先生:对当前的形势,您分析得已相当充分。正如您说的,潜规则行之有效且依然强劲,如何才能撕开潜规则的口子,建立合乎逻辑的社会秩序?当您希望碎片化的底层理性之时,如何才能让政府有远见?
# re: 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
2006-03-26 22:47 by
好佩服他的眼力
# 这似乎是所阅大作中最接近社会本质问题的一篇
2006-03-27 07:41 by
如果面对强势阶层依仗强势思想意识形态体系(市场原教旨主义加"个人利益最大化"加“人间正道私有化”加“融入西方主流文明”……等等)建立起来的成套“打着左灯朝右拐”的潜规则,可以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地侵犯损害掠夺底层民众的利益,而民众只要仿效精英阶层的做法,一自觉运用有利于维护自身利益的平民主义(又叫“民粹主义”)思想体系奋起反抗,就被斥为“情绪化和意识形态化”,孙先生所担忧的“底层碎片化”就是必不可免的结果。
什么叫意识形态?特定意识形态就是把特定社会阶层零星的、分散的、游移不定互不呼应连贯和缺乏必要思想整合的利益诉求,整合提升成为一个比较完整固定的、因为相互呼应高度集中而获得明确政治指向与整体性利益追求之强烈意志和理论体系。
横竖闹不明白:真诚担忧“底层碎片化”的孙先生,为何南辕北辙地在《 改革:反思基础上的再出发》一文中,把唯一能够有效扭转“底层碎片化”的意识形态整合,看作跟促进维护底层民众利益尖锐对立的障碍?
难道面对高度组织化、意识形态化(并从“西山会议”中所显示的政治经济步骤与利益追求目标非常明确)的中国新兴暴富阶层,目前处于一盘散沙状态中的中国民众离开仍然具有强大法理基础支撑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必要整合,反而更便于脱离情绪化的低级表与诉求、更能有效地维护和伸张自己被大规模系统侵犯和非法抢走的利益?
上述是鄙人一些不成熟的初步想法;待想清楚了,一定撰写一篇长文,跟以孙先生为代表的正在取代“主流经济学家”们的昔日地位而越来越引起各界人士重视的中国社会学家人士,采用“非意识形态化”的方式,好好地探讨商量一下。
# re: 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
2006-03-27 08:53 by
不用探讨了,反思一下文革中的造反群众就可以了。吼吼。
# re: 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
2006-03-27 14:06 by
中国的东西往往就是我们付出了,但我们没有得到享受,享受的变成别人,我们的东西被别人拉走了,他们说是国家拿走的,其实进了他们的腰包;我们是国家的主人,但我们的公仆永远在小车上看着主人走路,而从来不吆喝"主人,你也来坐坐";我们被人欺负时,公仆不是帮着主人,而是卖主求荣,替别人好好的教育主人,唉,什么时候主人才能真正的成为主人,仆人才能认真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 re: 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
2006-03-28 00:05 by
伴随着90年代的体制改革,财税改革和国家控制力的减弱,地方政府成为了利益的主体。一方面,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也为政府官员的权力寻组提供了便利条件。
良性的精英循环没有出现,相反出现了精英变迁基础之上的精英联盟。
# re: 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
2006-03-28 09:28 by
您的分析我非常赞同.但还有一些话想说的是,当下,中国已经是一个精英主导型的社会,这在很长一段时间不会改变,您可不可以告诉我,您所了解的精英阶层是如何看待您所说的这些问题,或他们准备怎样应对,有人提出了"精英的衰败"这样一种说法,您是乐观还是悲观?因为所谓构建底层利益表达机制的主导权仍然在精英.精英也许会最终决定改革的命运!
菲律宾社会生活中腐败之风导致的对于社会生活基础的破坏,可能需要这个民族用上百年的时间来支付代价!我们现在支付的底线失守的代价是什么因素导致的?也许要深入到文化和信仰的层面来思考这个问题吧!
# re: 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
2006-03-28 11:25 by
我非常同意孙老师的看法。
不过我想补充的是坚守道德底线的好人们人应该注意两件事:
1、不要使自己或教导别人为了拯救弱者主动下潜甚至造成整个家庭生活的破败,以至陷入悲苦的境地,因为这样的榜样只会起到反作用。
2、警惕人民的口号被滥用,尤其是那些鼓吹贫民暴力的人。不要做圣人假设,人民、精英、以及那些想鼓动人民反对精英的精英们都不要把自己设想成圣人,实际上人类只有遵守一定的利益博弈的规则才可能避免大的灾难。
比如温铁军老师应该也算是知识分子良心的楷模,我一向很敬重他。以他开展的大学生下乡活动为例,开始的出发点是给那些放假期间无力回家的学生提供路费,顺便做一些社会调查,当时他还批评一些老师自己鼓动学生扎根农村,却让自己的孩子出国留学的虚伪表现,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开始鼓动学生休学支农,我了解到有不少学生家里很困难,却借钱支农,休学也造成家庭和个人的困境,像是马永红的例子就更令人担心了,因为他不仅非法参与了本村的选举,而且开始流传“马永红的队伍”,看到臂上缠着红布条,高唱着革命歌曲的年青人,很多农民开始激动,他们将温铁军看成中央来的大人物,又把大学生赞为“红军”又回来了,大学生也以此为荣,这样的后果可能孙老师是可以想象的。还有不少喜欢投机的人,希望抱着温老师渴望以后有升迁的机会,发现没有机会就绝尘而去,因为这个活动搞了这么多年,能坚持下来的极少,依旧是“流水的学生军”。然而在这样的团队里,似乎保留工作去支农是虚伪的,我是一个医务工作者,为了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我坚决不做毫无价值的学术,甚至放弃无聊的职称,虽然少了很多钱,分不上房子,可是我依然还是幸福的,因为自己在在生活中关心弱势群体获得了精神回报,还用自己的劳动所得养家糊口。
一次偶然的机缘我参加了温铁军老师在中国改革杂志社组织的论坛,会上我说了自己的原则“就近服务,顺便完成”,没想到立刻有人严厉的指责了我,并且表白了自己不惜一切如何辛苦支农,虽然后来温老师表示理解我的观点,可是我后来作为一个志愿者的愿望,在这个群体里却显得很不入流,有人知道你有工作就会劝你辞职支农,甚至会指责我的所谓的善是“小资情调”。
以我对温老师的了解,他的初衷似乎并不是这样,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很困惑。后来我想通了一个问题,就是坚守道德底线的人,也应该注意自己的示范作用,尤其是公众人物,如果你用自己的悲情证明这个社会“善有恶报”,那后果或许比“恶有善报”更让人绝望,所以我觉得孙老师有必要从自己的理性分析出发,让社会上稀缺的善良的人们多一份宽容,多一份为善的责任,我们不仅要自己作好,还要尽可能地影响别人,佛教讲的“福报”就是这个意思。
盼望孙老师能为现在的争论增添一些宽容的理性吧。
# re: 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
2006-03-31 13:32 by
每次看孙老师的文章心情都很沉重,虽然春天来了,却心生寒意。几次下决心不看了,可是却欲罢不能。相信很多人和我有一样的感受。希望孙老师保重身体,希望孙老师的文章的读者越来越多,包括那些底层和上层的人!
# 不要只谈社会的“道德底线”
2006-04-17 02:34 by
不要只谈社会的“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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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dahew.com 2006-04-06 09:08
要彻底治理我们社会的贪污腐败等突破道德底线的问题,最根本一条就是不要再以所谓的道德底线来迁就本来就不道德的行为。
当今在我们社会,讲道德标准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道德底线”。
近日,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孙立平撰文“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以揭示和解读中国社会一些道德底线失守的现
象和根源。孙教授在文中提到央视主持人崔永元曾在一次演讲中讲:“我不是有什么道德洁癖,我没有特别高的要求,我要求的只是道德底线。”
为什么崔永元要先声明自己不是“道德洁癖”?为什么崔永元没有特别高的要求,只要求道德底线?
崔永元虽然是名人,但他的这番讲话却有代表性。很明显的是,崔永元是怕被人扣上“道德圣人”的帽子,今天,这是不好听的名头。因此崔永元不谈道德,只谈道德底线。崔永元对道德底线的解释是,医生可以收取红包,但只要在做完手术后不把纱布留在肚子里就行了。同样地,许多人对官员的受贿也有类似的道德底线,收了贿赂后办成了事也就不错了。还有,“是好男人就请用安全套”的号召也已成为中国“好男人”的标准,即不管与谁发生性关系,只要戴上安全套,就是“好男人”,安全套又成了一个忠贞不渝的道德底线。
其实,以上所谓的道德底线就是合理化原本不符合道德标准的行为,比如,医生收红包本来是不道德的,但按崔永元要求的道德底线,只要做好了手术,就是不错的了。以此类推,如果没送红包或者送得不够,纱布留在肚子里也是正常的了,谁叫你不懂当今的道德底线呢?如果红包没送到,人们会对手术的结果很担心的,觉得那是正常的担心,如果给官员送礼,人家不收,送礼的人便知道恐怕事情是办不成了。
为什么许多中国人对收红包这样的非道德行为要以修正的道德底线来合理化?以我看来,主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公众觉得无力改变还不如接受,只要能达到目的就行了,最坏把红包算进医疗成本;二是收红包一方也觉得收红包不再是一个道德问题,只要给人办事就对得起良心。因此,送、收的两方面一起认可了收红包办事的道德底线,其实是修改了道德标准,这无疑是整个社会的道德标准上的下滑,送的一方有责任,但收的一方却有更大的责任,而更需要拷问的是造成如此下滑的制度环境。
我在美国生活了十几年,在与美国医生打交道的过程中,包括做手术那样的事情,从来没有送过红包,我周围的一些朋友也做过或大或小的手术,有通过朋友介绍,也有在网上查到的专家。前一段时间,一位朋友找到做手术的专家是其领域里世界级的专家,手术也不小,做得很成功,保险公司支付费用,朋友一分钱的红包也没有送。美国医生没有收红包才做好手术的道德底线,而病人和家属也没有认可医生这样的道德底线。双方认可的就是不能收红包的道德标准。
《中国青年报》3月29日以题为“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报道了香港廉政公署反贪的经验,多年前香港社会的腐败贪污极为严重、普遍,而今天的香港在清廉指数上位居亚洲第二,仅次于新加坡。其中,一条突出的经验就是,香港廉政公署执行的一个原则就是:“贪一块钱也不行”,按原香港廉政公署副廉政专员郭文纬的解释:“大贪小贪都是贪,放过小贪等于纵容大贪,继而纵容贪得无厌。”这就是一个绝对的有关贪污的标准,没有贪多少或者是受了钱办事不办事的底线。
应该说,中国内地的情况比美国和香港地区都更复杂,但从香港和美国的经验来看,要彻底治理我们社会的贪污腐败等突破道德底线的问题,最根本一条就是不要再以所谓的道德底线来迁就本来就不道德的行为,我们的社会需要坚守的是道德标准,因为只有执行绝对的道德标准才能守住真正的道德底线。
我猜想,崔永元在演讲时称只要求道德底线是出于无奈,也是为了警醒听众:我们的道德风气已滑到如此低的底线,但我仍然希望,崔永元今后再做演讲的时候,别再只谈收红包做好手术的道德底线,而是要提倡遵守道德标准,那不会是有多高尚的道德圣人之提倡,因为不收红包、不贪污、忠诚于自己的配偶这是做人的起码的道德标准。当然,从心里服从道德标准也需要文化传统、价值观、理念以及信仰对其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影响。
只是从道德底线回到绝对的道德标准也解决不了问题,防治腐败贪污的制度是另一个重要的方面,香港廉政公署在公共广场张贴了许多口号比如“给小费、收小费都是犯法”、“贪污问题不会自动解决,有赖市民挺身举报,才能令香港廉洁公平”、“防腐胜于反腐”,这无疑是在倡导反贪污腐败的道德标准,但香港廉政公署不止于此,更有法规以及执行法规的行动,因为即便人们知道道德的标准,也必须受到法规的管制,才能更好地去遵守道德的标准。
如果做一个调查,列出我们最需要改进的方面,我想,道德标准难以挤进前五名,也许贫富差距、制度民主、经济自由等等会列在前面,其实,遵守道德标准是社会的最根本的基石,否则的话,香港的繁荣也就不会出现于有了好的政府和社会风气以后,香港能治理贪污腐败不仅给中国内地提供经验,也展示了可能有的社会清廉、经济繁荣的前景,但首先需要的是,不要再只谈守住崔永元所要求的那样的“道德底线”,而应该提倡的是绝对的道德标准。
来源:文新传媒 作者:袁晓明
# 强调道德底线 慎谈道德标准
2006-04-17 02:36 by
强调道德底线 慎谈道德标准
http://news.QQ.com 2006年04月13日16:09
中国青年报 李隼
近日,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孙立平撰文“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就当下的社会道德底线频频被突破做了一番颇有见地的解读。文中引用央视主持人崔永元语:“我不是有什么道德洁癖,我没有特别高的要求,我要求的只是道德底线。”4月6日《东方早报》刊发了袁晓明先生的评论《不要只谈社会的道德底线》,文章指出在当下的社会,“要彻底治理我们社会的贪污腐败等突破道德底线的问题,最根本一条就是不要再以所谓的道德底线来迁就本来就不道德的行为”。其实,袁晓明先生所抨击的“道德底线”从来都不是社会的真正道德底线,袁先生所倡议的“道德标准”,其实才恰恰是,并从来都是真正的道德底线。
也因为如此,袁先生与主张“守卫我们社会的底线”的孙立平教授以及爱玩点儿“反讽幽默”的崔永元的伦理思想,并不矛盾,属一个壕沟里的战友。“战友”们的慧眼一致看到了很多令人痛心疾首的社会现象,在孙教授那里,是“社会底线”的不断失守。在袁先生那里,是从道德上“合理化原本不符合道德标准的行为”。崔大主持人则大玩了一把“讽刺与幽默”:我红包也给了,你医生就得讲点“交易信用”,给我认真地做次手术吧?他的逻辑不难理解:收红包是错的,收红包好好做手术也是错的,收红包不好好做手术是错上加错!
当下社会真的到了要把道德底线降格以求的地步了吗?社会的底线,一般意义上,指的是社会的底线道德规范,它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以及社会关系的各个环节,表现形式复杂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都来源于一条道德金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康德进一步归结为“人是目的,不只是手段”的命题,并由此引出在任何社会下都可广泛应用的最底线道德要求,即“勿杀人、勿偷盗,勿奸淫、勿说谎”。
现实社会中,这些道德底线,已经具象化为法律的要求。广义的道德包括法律,法律是底线的道德。而我们俗称的道德,是法律之上的规范准则体系。因此,一切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也必然是违法行为。由于法律所辖,限于维护正义或公正的层面,道德的终极价值则指向了高尚,企望“止于至善”,人类的价值诉求是由法律的底线向道德的高端动态地蔓延。现实社会的核心价值所在却不在于道德至善所努力达到的“高尚”,而在于公正或正义。“高尚”,要求的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忘我的“成人之美”、“无私利他”。正义的实现,即是道德底线的达成,起码法律的在场。
如此,无论医生或公务人员接受“红包”、贿赂后是否为人办事,还是绑匪拿到赎金是否放人,都不能改变其行为恶的性质,侵犯了他人人身和财产的基本自由权,法律不可能置若罔闻。现实中的人们忌于可能招致更大的损害,而选择送红包,行贿赂,甚至“蔚然成风”。这种“底线下沉”现象与其寄望于道德救赎,还不如让法律去冲锋陷阵。
在正当的两端,是高尚和丑恶。不高尚,未必是恶,但未必不是正直、正当、正义;而不丑恶,不伤害他人,即是正当。雨果在《悲惨世界》中的总结很有代表性,“做一个圣人,那是特殊情形;做一个正直的人,那却是为人的常轨。”我们强调道德底线,不强调道德标准,就是为了在一个确定并守住道德底线的社会中,允许人们在法律不禁止的地方,有广泛的道德选择空间,有不同层次的道德生态,有动态的“向善的自由”,并根据其所享有的自由,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某种意义上,奢谈确定的道德标准是危险的,它关系到谁来设定、如何证明设定的内容本身是合乎道德等问题。
强调道德底线,就是强调法治社会,香港廉政公署的反贪口号“贪污一块钱也是贪”透露的正是法律的威严,是道德底线的重申。然而事实上,也没有人会把贪污一块钱与100万元,小偷小摸与抢劫杀人混为一谈,没有人会缺乏分清楚小恶与大奸的基本常识。我们根本无须担心,通过道德底线的降低而将不合理、不公正的事物合理化。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伦理学博士后)
# re: 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
2006-04-30 21:06 by
大家讨论一下,道德难道还有个底线吗?换言之,道德有低级和高级之分吗?就像圆一样,只要弯一点,曲一点,就不成为其圆!
# re: 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
2006-05-13 19:25 by
老师;您让人不得不敬重。您道出了现代社会中的最基本的问题,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希望看到你文章的人,能守好那条底线。也希望我们的社会能有更多的人去坚守这个底线。
我们的社会中有太多太多这样让人寒心的事情发生了,有时我觉得像我们这样的平民百姓是永远难逃被欺压的厄运了。但我看到您的文章才知道还是有像您这样的学者关心下层的人民。敢出来为他们说句话。
您----现代的英雄!
# re: 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
2006-05-23 13:06 by
中国人从来都是指责别人,不反省自己。看看文革的回忆就知道啦,每个人都是受害者,不知道哪些人是作恶的。
都觉得自己在被欺压,其实最欺压我们的事我们自己。伤害你的多半都是和你一样地位的人,是真正你身边的人。每个人都有理由:没有办法啊,要养家糊口啊,我不做也会有别人做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坚持的人都是傻子,中国人都太聪明啦,都希望别人出头自己拣便宜,但是中国人实在太聪明啦,所以没有傻子。
不要再谈道德。不要和一个不知道忏悔,不知道羞耻的民族谈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