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version="2.0"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trackback="http://madskills.com/public/xml/rss/module/trackback/" xmlns:wfw="http://wellformedweb.org/CommentAPI/" xmlns:slash="http://purl.org/rss/1.0/modules/slash/"><channel><title>孙立平</title><link>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link><description>&lt;h1&gt;&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lt;font size="3em" face="Times New Roman"&gt;BLOG OF A SOCIOLOGIST&lt;/font&gt;&lt;/h1&gt;</description><managingEditor>孙立平</managingEditor><dc:language>zh-CHS</dc:language><generator>.Text Version 0.958.2004.214</generator><item><dc:creator>孙立平</dc:creator><title>解决群体性事件需要新思维</title><link>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11/22/12666.html</link><pubDate>Sat, 22 Nov 2008 04:50:00 GMT</pubDate><guid>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11/22/12666.html</guid><wfw:comment>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12666.html</wfw:comment><comment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11/22/12666.html#Feedback</comments><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wfw:commentRs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commentRss/12666.html</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services/trackbacks/12666.html</trackback:ping><description>解决群体性事件需要新思维 孙立平 最近几年时间，群体性事件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一个众人关注、非常敏感但又缺乏充分讨论的事情。而之所以缺乏充分的讨论，又恰恰是在于它的敏感，其中涉及到的一些实质性问题，往往被有意回避掉。但这样一来，对于群体性事件及其处理，很难形成一种成熟的认识和做法。于是，因此用一种相当僵硬甚至笨拙的方式处理群体性事件，就成为我们社会中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不久前发生的贵州瓮安事件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一些涉及到如何看待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新的因素开始显现出来。首先，正视群体性事件背后民众的正当利益要求。正如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所指出的，瓮安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瓮安当局的不当执政行为，积累了大量民愤。第二，在瓮安事件发生不久后，新华社《瞭望》周刊记者多次往返贵州瓮安，持续跟踪采访当地干部群众，力图梳理瓮安事件发生与激化的准确过程，最后发表了一组关于瓮安事件的深入报道。其中的一些结论，挑战了过去我们关于群体性事件的一些习以为常的观念。第三，在瓮安事件和孟连事件之后，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颁布实施的《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规定要求对违反规定使用警力处置群体性事件，或者滥用警械、强制措施，或者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武器的，要进行严肃处理。上述动作也许可以提供一个契机，使得我们对于群体性事件的认识有一个根本性的变化，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新模式。 前提是如何看待群体性事件。这里首先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尽管在我国群体性事件已经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各级政府也把处理群体性事件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迄今为止，在我们的社会中却没有一个对于群体性事件的清楚的界定，尤其是没有关于群体性事件的法律界定。也就是说，无论是对于群体性事件的认定，还是对于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基本都是处于法治的轨道之外。这样，对于群体性事件的认定和处理，就必然会表现出很大的随机性。在目前有关群体性事件的界定中，有一种倾向，即偏向从治安的角度或刑事案件的角度来界定群体性事件。公安部于2000年4月5日下发的《公安机关处理群体性治安事件的规定》第二条为：“本规定所称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的违法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这是目前能够找到的唯一一个权威性的和群体性事件有关的界定。尽管《规定》）中并未使用“群体性事件”而是使用了“群体性治安事件”的提法，但在实际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这是一种主导性的界定，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将群体性事件作为治安性事件，用解决治安问题的方式加以处理，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而将群体性事件界定为治安性、刑事性甚至是政治性的事件，产生了一种根本性的误导，使得我们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产生了一种整体性的偏差。 现在必须认识到的一个问题是，改革开放的30年，中国已经进入一个利益博弈的时代。在改革前的再分配体制中，资源的分配几乎是完全由国家的行政体系进行的。在那样的时候，人们需要争取的是一个有利于自己获得资源的社会位置，而不是直接的利益博弈。因为不同的位置所能得到的资源是不一样的。比如，城乡的位置，干部工人的位置，不同所有制的位置等等。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一样了，这时市场开始成为资源配置的新机制。而且，在体制变革、社会转型的时期，社会中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处在剧烈调整的过程中，社会中的利益主体也越来越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利益的矛盾与冲突，利益的博弈，将会成为一种常规性的社会现象，成为我们社会生活中的家常便饭。从这个意义上说，许多群体性事件，往往就是利益表达和利益博弈的形式之一。这是我们认识和处理新时期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认识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一个最基本的背景和基点。但同时也必须看到，群体性事件往往又是一种规范化程度很差的利益表达形式。瓮安事件再一次表明，群体性事件往往是在其他的利益表达渠道不畅通，正当的利益得不到正常表达的情况下发生的，或者说常常是无奈中的选择。当一个突发性事件发生的时候，借助于一个偶然事件的导火索，许多被压抑的利益要求集中表达出来。 因此，要形成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新思维，就首先必须对这种将群体性事件政治化、刑事化的做法加以反思，要从利益表达与利益博弈的角度对群体性事件进行新的界定。 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看待群体性事件中的过激行为甚至违法行为与群体性事件的关系。实际上，许多群体性事件，特别是在其初期或起始阶段，在其没有被某些因素激化之前，往往并不存在这些政治或刑事因素。在近些年来我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完全由坏人和刑事犯罪分子进行组织和策划的，可以说并不多见。当然也不能否认，在一部分群体性事件中确实存在着过激行为，甚至是打砸抢烧行为，严重的甚至到了违法犯罪的程度。如果一些群体性事件针对的是地方政府的，有时还会伴随着冲击政府的行为。对这些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当然是必需的。但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是一些群体性事件中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甚至有的将政治因素加了进去，也并不等于这个事件本身就是违法犯罪事件或是政治性事件。 对于这次的瓮安事件，《瞭望》周刊饶有意味地用了一个“染黑”的说法。该报道指出，6月29日始，贵州省公安厅从全省抽调280余名侦查专家、骨干组成专案组，以强大阵容开展专案侦查、缉捕逃犯、深挖幕后、打黑除恶等工作。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6•28”事件涉案人员360余人，其中黑恶势力成员160多人。专案组的调查显示，瓮安部分帮派成员参与打、砸、抢、烧行为，甚至有组织地运送汽油、凶器等到现场，对事态升级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是，到目前为止，尚未有足够证据说明，黑恶势力是这场群体事件的组织者和策划者。正如评论家笑蜀先生指出的，无论“瓮安事件”还是云南孟连事件，都是单纯的利益冲突，都是民众基本的利益诉求得不到正常宣泄和正当满足，都是民众长期积怨的集中爆发，都是人民内部矛盾在特定条件下的集中表现，不存在什么隐秘的政治图谋。 将群体性事件刑事化政治化的做法不仅仅是来自认识上的误区，更重要的是来自某种现实的需求。首先，将群体性事件刑事化政治化，方便有的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门推卸自己的责任。实际上，现实中的许多利益矛盾和冲突，特别是由此引致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往往与一些政府部门的工作失误有着直接的关系。比如，征地拆迁中的群体性事件，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的群体性事件等，有些政府部门本身往往就是引致事件发生的因素之一。将由此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政治化刑事化，就意味着将这些事件解释成是由某些坏人或别有用心的人跳动起来的，是坏人捣乱的结果，与这些政府部门无关。结果有时就造成了这样一种荒唐的结果，本来是某些政府部门工作的失误导致了事件的发生，这些政府部门应当是导致事件发生的责任者，在将群体性事件政治化刑事化之后，反倒成了是这些政府部门在与坏人或别有用心的人进行斗争。 其次，将群体性事件政治化或刑事化，更适应一些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的习惯性方式。与民众打交道，特别是与有不满情绪有自己利益要求的民众打交道，至今是我们政府能力训练中最薄弱的环节之一。现在许多政府官员所熟悉的处理利益矛盾利益冲突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形成的。而这种处理方式的最大特点，就是将其作为政治或刑事案件加以硬性的镇压。如果一些群体性事件不存在政治或刑事因素，人们反而不知道如何来进行处理。而将群体性事件中的一些过激因素人为加以放大，甚至激化出某些过激行为，则很容易将这些事件纳入习惯性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生活中的一项挑战，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我们以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形成关于群体性事件的新思维，形成制度化解决群体性事件的新方式。 &lt;img src ="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ggbug/12666.html" width = "1" height = "1" /&gt;</description></item><item><dc:creator>孙立平</dc:creator><title>以重建社会来再造经济</title><link>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11/22/12665.html</link><pubDate>Sat, 22 Nov 2008 04:46:00 GMT</pubDate><guid>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11/22/12665.html</guid><wfw:comment>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12665.html</wfw:comment><comment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11/22/12665.html#Feedback</comments><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wfw:commentRs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commentRss/12665.html</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services/trackbacks/12665.html</trackback:ping><description>以重建社会来再造经济 ----重读《光荣与梦想》（3） 孙立平 曼彻斯特在《光荣与梦想》中写道：谁也没想到，1932年4月7日星期四，在全国联播节目里突然听到了一个新的声音——富兰克林•罗斯福的热情、洪亮、充满信心的声音。这位州长谴责胡佛政府，说政府专门救济大银行、大企业。他嘲笑那些“肤浅的思想家”，说他们不懂得怎样去帮助农民。他说：“在这个不幸的时代，我们要制定出一些计划来，把希望重新寄托在那些压在经济金字塔底层、被人遗忘了的人们的身上。” 这是罗斯福投入总统大选的第一次讲话。其后就是为人们所熟知的，罗斯福在大选中的胜利以及其执政后推行的罗斯福新政。我们知道，尽管后人对罗斯福新政也有种种的批评和指责，但罗斯福新政将美国和西方世界带出了这场大萧条是人们所公认的。 这让人们想起这次的美国大选。在这次美国大选中，奥巴马获得了大选的胜利。对于奥巴马的胜利，人们更多关注的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由此开始了美国政治史新的一页。但如果与30年代大萧条中的总统大选做一个对比，我们还可以发现一个很值得注意的现象，即在经济危机发生的时候，都是共和党的总统在执政，30年代大萧条中执政的是共和党的胡佛，甚至之前的几任总统也是共和党人，这次危机发生时是共和党的小布什在执政；在危机开始后的大选中，又都是民主党的候选人获胜，在30年代大萧条中是罗斯福胜出，这次则是民主党的奥巴马当选。这当中或许有偶然的因素，或许在危机发生时由一个政党取代另一个政党更势所必然。但不容否认的一点是，这两个政党的社会背景是不同，其所代表的利益也明显不一样。共和党与社会的上层或大资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民主党则更多是以中下层为背景。这次奥巴马竞选的口号就是，变革，我们需要变革，我们能够实现变革！这是一种怎样的变革？与其代表的社会背景不是没有关系的。 罗斯福新政可以分成前后两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上，主要是经济层面的，体现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即实行所谓凯恩斯主义。在金融和整个经济已经处于崩溃状态的时候，出台一系列紧急措施稳定金融、重振经济当然是当务之急。讨论这方面的文献无以计数，在这里我们不再赘述。 而我们更应当关注的是新政的第二阶段，而新政的第二阶段则是以社会变革为主要内容。应当说，对美国的历史，从更宽泛的含义说对西方历史，有着更深远影响的是这些社会变革。有人将新政这个阶段实现的社会变革概括为四个方面。第一，联邦紧急救济署（FERA）和工程振兴署（Works Progress Administration，WPA）的成立，使联邦失业救济成为了半永久性的措施。第二，《全国劳工关系法案》为工会的集体议价提供了一个有保障的框架。第三，《社会保险法案》在美国建立了第一个全国性的社会保险体系。第四，通过《税收法案》，恢复了再分配税体系。这些措施基本都是1935年开始实施的，其中上述三个法案都是1935年同一年通过的。在这其中，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通过工会规范劳资关系也许是两个更重要的方面。 我们首先看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在今天看来是一件习以为常的事情，但在当时可以说是石破天惊。因为按照原来的传统，政府是不管国民的福利的。国家的任务是杨兵打仗，保卫边疆，对内维持秩序。生老病死完全是个人的事情。但到这个时候，事情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一个流行的说法是，福利开始成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一项基本契约，个人的生老病死成为国家的事情。话说得通俗一点就是，你给我福利，我服你管。罗斯福认为，一个政府“如果对老者和病人不能照顾，不能为壮者提供工作，不能把年青人注入工业体系之中，听任无保障的阴影笼罩每个家庭，那就不是一个能够存在下去，或是应该存在下去的政府”。他甚至认为，社会保险应该负责“从摇篮到坟墓”整个一生。于是就有了1935年的《社会保险法案》的通过。《社会保险法案》规定，凡年满 65 岁退休的工资劳动者，根据不同的工资水平，每月可得 10 至 85 美元的养老金。罗斯福解释说：“它不仅有助于个人避免在今后被解雇时去依靠救济，而且通过维持购买力还将缓解一下经济困难的冲击。”保险金的来源 , 一半是由在职工人和雇主各交付相当工人工资 1 ％的保险费，另一半则由联邦政府拨付。 直到今天，许多人还有一种误解：社会保障是需要花钱的，总得是经济非常繁荣，政府财政收入的状况很好，政府手里的钱多得化不出去的时候才能搞社会保障。这种想法大错特错。30年代大萧条从时间说是1929年到1941年，1935年的时候美国正处在大萧条当中，经济的状况很不好，政府财政收入的状况也很不好，而且罗斯福执政才刚刚进入第三个年头。这是他就急急忙忙搞社会保障，为什么？直接的原因是为了让穷人能渡过经济危机，而更重要的则是，只有通过社会保障使人们建立起对未来的稳定预期，才能解决生产过剩和产品积压的问题，而这恰恰是当时经济危机的主要问题。 另一个重要的措施则是规范劳资关系。在《谁种下的祸根》中我们讨论过当时劳动者工资低下与生产过剩危机的关系。因此，新政中一项重要的变革就是解决资强劳弱的问题。其措施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发挥工会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工会问题最初的提出是在1933年通过的《国家工业复兴法案》中，在这个法案著名的第七条第一款中规定，联邦政府保证工会有自组织及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换言之，发挥工会的作用是作为经济振兴的措施之一提出来的。在1935年通过的《全国劳动关系法案》中明确规定，雇员享有自发组织、建立、参加工会，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进行劳资谈判和参加其他各种旨在进行集体谈判或出于相互保护而进行的协商活动的权利。 更重要的是，为了保护工会的作用，法律禁止如下非法行为：（1）干涉、妨碍或压制雇员行使法定权利；（2）控制、干涉或在财务上收买工会；（3）为达到支持或反对工会成员的目的，在雇佣、解雇或其他条件上对雇员实行歧视对待；（4）对曾在该法案下提出过诉讼或提供证词的员工实行歧视对待；（5）拒绝与员工选出的代表进行诚实善意的谈判。该法案还规定成立一个劳资双方以外的第三方，即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负责执行该法的各项规定。 这个措施与时下的某些思路明显不同。在有些人看来，在经济危机的时候，企业本来就已经很困难了，再有工会的作用和工人的斗争，企业岂不更为艰难？而且，在经济危机时，经济状况本来就不好，社会矛盾也比较激化，再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工会的作用，社会不就乱了吗？但事实证明，不但美国社会不但没有乱，反而通过工会的作用和工人的斗争，普通劳动者的收入增加了，最后形成了一个中产阶层为主的社会。就我们这里讨论的问题而言，中产阶层是什么？中产阶层就是市场，耐用消费品的市场。 这两项变革的意义是极为重大的。一方面，他造就了一个中产阶级，同时我给你一个社会保障，不用你担心将来养老的问题，也不用担心将来看病的问题，你把现在的钱花了吧，不但把现在的钱花了把将来可能挣的钱也花了吧，这就是按揭或信贷消费。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罗斯福新政第二阶段社会变革的真正含义了，就是通过社会的变革、社会的改造和社会的进步，创造了走出大萧条的条件。 这样的社会变革不仅仅创造了走出大萧条的条件，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重造了一种社会制度，重造了资本主义。历史学家汤因比回忆30年代大萧条时说，那时“全世界的男男女女都在认真思考与坦率谈论这样一个可能性，即西方社会的制度或许会垮台，再也行不通了”。可以说，在这之前的资本主义是一种赤裸裸、血淋淋、人吃人的资本主义。大萧条表明，这种资本主义已经走不下去了。由罗斯福新政开启的社会进步，等于重新塑造了一个资本主义，这个新的资本主义一直发展到今天，其潜力似乎还没有耗尽。 &lt;img src ="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ggbug/12665.html" width = "1" height = "1" /&gt;</description></item><item><dc:creator>孙立平</dc:creator><title>谁种下了祸根？</title><link>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11/22/12664.html</link><pubDate>Sat, 22 Nov 2008 04:44:00 GMT</pubDate><guid>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11/22/12664.html</guid><wfw:comment>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12664.html</wfw:comment><comment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11/22/12664.html#Feedback</comments><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wfw:commentRs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commentRss/12664.html</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services/trackbacks/12664.html</trackback:ping><description>谁种下了祸根？ ----重读《光荣与梦想》（2） 孙立平 当时胡佛总统的一句话成为后来人们不断提及的笑柄。对于伴随大萧条而来的贫困、饥饿甚至死亡，作为总统的胡佛似乎没有并没有切身感受到，一次他在接见记者的时候，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并没有谁真正挨饿。拿那些流浪汉来说，他们吃的就比过去什么时候都好。纽约有一个流浪汉，一天吃了十顿饭。”这样的话招来普遍的骂声是无疑的。 但简单地说作为一国总统的胡佛漠视了灾难中人民的疾苦，也许并没有什么意义。甚至时至今日人们对作为一个大国总统的胡佛为什么能犯这种低级的错误也多少有点奇怪。真正的原因是这次的大危机确实有着某些诡异之处。在这样一场大规模的灾难突然来临的时候，类似这种幼稚的错误，绝非仅仅是胡佛犯过。曼彻斯特说，那时社会中有着各种各样愚蠢的想法。其中之一是把产品的积压仅仅看作是一种销售技巧的问题，“只要有个好推销员，什么都能卖得出去”。对于大萧条形成的原因，连当时的全国制造商协会主席埃杰顿都说，大萧条的局面是某些人偷懒怠工造成的，“很多现在嚷嚷要工作的人，不是有工作时偏要罢工，便是根本不想干。” 因此可以说，这些幼稚的错误，或者如曼彻斯特所说的那些愚蠢的想法和说法，与其说是由于幼稚和愚蠢，不如说是由于在突如其来的危机中的惊慌失措。曼彻斯特的这样一个说法则是让人深思的：这两个历史时期（即凯恩斯所说的历史上的黑暗时代和大萧条）至少有一点看来确实是相同的，那就是，人民虽然身受其害，却都不懂得是什么在作祟。 80年的时间过去了，是谁种下了大萧条的祸根？人们仍在不断追问这个问题。总起来说，在经济学中，凯恩斯主义和货币主义是两种最有影响力的解释。在凯恩斯主义看来，之所以会出现“大萧条”，是由于社会中的总需求急剧下降。而导致总需求急剧下降的原因，则是由人们心理上的消费倾向下降趋势、灵活偏好和对未来的悲观预期所造成的，总需求不足是消费需求与投资需求不足的结果，边际消费倾向的下降趋势使消费的增长赶不上收入的增长，从而引起消费需求不足。而当时政府蹩脚的财政政策又使得这种情况进一步恶化。货币主义经济学家则将大萧条的祸根归咎于当时的货币政策。弗里德曼和施瓦茨在《美国货币史：1867—1960》中指出，联储防止银行破产努力的失败和从1930年底至1933年货币供给的下降，应对萧条负主要责任。 尽管其中的争论还会延续，真正的判断还要经济学家来做，但有一点推论是现在就很明确的：如果当时的大萧条是某些政策特别是货币政策失误的结果，那么，这样一场大危机就可以看作是政策失误的结果，换言之，这样的一场大萧条就是一个可以通过政策加以避免的事情。而事情显然不是这么简单。 美国著名的印裔经济学家莱维•巴特拉（Ravi Batra)在《1990年大萧条》中说了这样一段话：导致大萧条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至今未被经济学家注意到的变数是什么？我的看法是这种变数就是财富的集中而不仅仅是收入的集中。这种财富的集中在1929年达到了顶峰并引起了大萧条。他指出，单纯的收入集中不可能导致大萧条，因为财富总水平在任何时点上都远远超过国民收入。根据他的分析，财富集中的速度变化通常是极其缓慢的，但是在20世纪20年代，有一次财富集中的飞跃。1922年，美国1％的家庭拥有国民财富的31.6％，但到了1929年，即仅仅7年之后，这些家庭所占份额又上升到36.3％。按照他的分析，财富集中增加了有不可靠贷款的银行数目，助长了最终连银行也被卷入的投机狂热。财富集中程度越高，易倒闭银行的数目越多，并助长投机，衰退便越严重。 而当时布鲁金斯研究所的一位经济学家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财富的集中以及由此导致的两极分化对大萧条发生的作用。据这位经济学家的估算，当时一个美国的家庭如果想取得最低限度的生活必需品，每年要有2000元的收入才行，但当年美国家庭60%以上的进款是达不到这个数字的。一句话，购买力跟不上商品产量。对此，曼彻斯特评论道，胡佛恰巧在大难临头的前夕担任总统，可说是自作自受，因为他在当商务部长时只醉心于提高生产力，却不注意购买力不足的危险性。他只是在卸任离开白宫很久以后，对当年的事才有所醒悟。他写道：“这边为数不过几千人……却占有大部分的生产成果；……那边是占20%左右的人口，却只分到那么一点点东西”。一个俄克拉何马州人在国会的小组委员会上作证时说的话，这把恶性循环这个现象说得清清楚楚。“所以，在同一时间，同一国家里，既是生产过剩 ，又是消费不足”。 经济危机的发生是由于生产过剩，这样的话人们已经说了无数遍，无需再次重复。而消费不足与贫富差距或当时利益关系失衡的关系，也是确凿无疑的。但有一个问题是很少有人进行讨论的，这就是，说产品过剩究竟是什么产品过剩？说东西卖不出去究竟是什么东西卖不出去？而这个问题决不是无关紧要的。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多少年来，“将牛奶倒在河里”几乎成了大萧条的一个符号。只不过原来说牛奶是资本家倒的，是为了维持他们的垄断利润。而这些年有人查了当时的资料，发现牛奶原来是农民或农业工人倒的，目的当然也是为了维持可以有利润的价格，至少是不原意在赔本的情况下再赔上汽油钱将牛奶运到城里去。但不管怎么说，被倒掉的牛奶都成了大萧条或生产过剩危机的一个符号或象征。然而，这样一个符号可能会产生误导，即人们将生产过剩与牛奶之类的产品卖不出去联系起来。 但实际上，当时卖不出去的东西并不仅仅是牛奶这样的生活必需品，同时也包括了也许是更为重要的另外一些产品，如房子、汽车、收音机、电话等等，即耐用消费品，至少在当时是被人们当做耐用消费品的。那时拥有一架收音机的意义不亚于今天拥有一辆汽车。吉尔伯在《美国经济史》中写道：“住房营造在1925年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此后就江河日下了。1929年动工兴建的住房只有五十万幢(1925年约有一百万幢)。1927年以后，汽车工业也急剧衰落”。指出这一点是很重要的。正是由于这一点，这次的大萧条不同于以往的历次经济危机；也正是由于这一点，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是用根本性的制度创新和社会转型，才渡过了这样一场危机。不但渡过了这场危机，而且由此创造了一个崭新的社会，开启了人类历史上的一个新时代。 当初，胡佛在竞选总统的时候，曾经许下一个在今天看起来有点可笑的诺言，他说，他要让“美国人家家锅里有两只鸡，家家有两辆汽车”。这就和我们当年说“楼上楼下，电灯电话”一样。但“两只鸡”和“两辆汽车”却有一种象征性的意义。鸡代表着柴米油盐这类生活必需品，汽车则代表着耐用消费品。锅里有两只鸡，家里有两辆车，形象地表明当时的美国和西方正处在从生活必需品向耐用消费品过渡的阶段。实际上，自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这个过渡的过程就开始了。人们从直观上也许会觉得，过去是柴米油盐，现在是房子汽车，这不是很好吗？这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但实际上，经济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恰恰都是这看来美好的东西带来的。历史表明，一个社会从生活必需品生产时代转入耐用消费品生产时代是十分艰难的。转不过去就会酿成一场大危机。30年代大萧条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 这里关键的问题是“消费模式”问题。在生活必需品和耐用消费品这两个时代，需要的消费模式是截然不同的。生活必需品的消费没有什么弹性，因为都是生活所必需的。而且生活必需品具有数量多单价低的特点，用来消费生活必需品的是即时收入。而耐用消费品往往有很强的选择性，而且耐用消费品往往数量少单价高，所以只靠即时收入来消费是不够的，往往既要动用储蓄又要动用将来的收入，即所谓的信贷消费。而要形成适合耐用消费品时代的消费模式，就需要一些结构、制度条件的支撑，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相应的消费模式就无法形成，这个过渡就很难完成，结果就是不同于以往的更严重的过剩危机的发生。 从这里面，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罗斯福新政时期要进行那些社会变革，为什么必须以社会的全面转型来为走出危机创造条件；同时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那些应对危机的变革会具有如此深远的意义。 &lt;img src ="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ggbug/12664.html" width = "1" height = "1" /&gt;</description></item><item><dc:creator>孙立平</dc:creator><title>普通人生活中的大萧条</title><link>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11/22/12663.html</link><pubDate>Sat, 22 Nov 2008 04:41:00 GMT</pubDate><guid>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11/22/12663.html</guid><wfw:comment>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12663.html</wfw:comment><comment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11/22/12663.html#Feedback</comments><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wfw:commentRs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commentRss/12663.html</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services/trackbacks/12663.html</trackback:ping><description>普通人生活中的大萧条 ----重读《光荣与梦想》（1） 孙立平 金融危机，股市暴跌，许多企业陷入窘境，失业人数大量增加，诸如此类的字眼不时传来，一个令人恐惧的念头不时出现在人们的脑海：一场与上个世纪30年代大萧条相仿佛的灾难正在到来？连历来说话谨慎的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前主席格林斯潘也说，美国正陷于“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中，这是他职业生涯中所见到的最严重的一次金融危机。 不久前，英国媒体以《美国2008：经济大萧条》为题披露了：从今年10月开始，有2800万美国人将不得不依赖食品券维持生活，这一数字将打破食品券福利计划实行40多年来的最高纪录。英国媒体称，这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面临经济危机的明确迹象。 美国国会最近批准总额达７０００亿美元的金融救援计划，以赋予政府广泛权力购买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阻止金融危机加深。有关评论认为，这是自上世纪３０年代经济大萧条以来，美国政府制定的最大规模的金融救援计划。同时有消息说，美联储将大大增加向金融市场的注资力度，以增加市场流动性，预计这将使美联储的注资总规模在年底增加到9000亿美元。 对于这场危机，人们从经济层面已经谈论了许多，在这里我们需要进一步讨论的一个问题是，金融危机以及随之而来的经济危机对于普通人的生活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在这样的时候，回顾一下有关上个实际30年代大萧条的文献是有益的。1970年，美国口述史学家史特凯尔出版了著名的《艰难时世：大萧条时期的口述史研究》（Hard Times: An Oral History of the Great Depression）一书。其中一个个案是饶有意味的。作者曾采访过一个名叫罗杰的人，在大萧条的时候罗杰年仅14岁。让人感兴趣的是，在特凯尔采访他之前，罗杰从未听说过“大萧条”这样一个词汇。他告诉采访者，他的父母和他周围的人在提到人们称之为“大萧条”的那段岁月时，所用的词汇都是“艰难时世”（hard times），直到研究者采访他的时候，他们依然是这样称呼那段时光。这个例子告诉人们，同样是这样一场大萧条，在宏观的视野和微观的视野中，就社会的整体经历而言和就个人的个体经历而言，可能会有着相当大的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在三十年代大萧条之后，人们出版了许多以个人的亲身经历撰写的对大萧条的感受，这些个人性的经历和感受与冷冰冰的宏观数字相比，展现出的是历史的不同层面，也使得我们有机会认识大萧条的另一副面孔。这当中有在大萧条初期担任美国总统的胡佛，《胡佛回忆录》的第3卷题目就是《大萧条，1929-1941年》。在史学界，有美国米尔萨普斯学院的历史学教授麦克艾文的《大萧条：1929-1941年的美国》和《大萧条与新政：历史纪实》两书。在社会学界则有埃尔德的名著《大萧条的孩子们》。埃尔德用大量的个案和数据，证明了历史变迁对个人发展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个人的某个发展阶段，而是贯穿其整个生命历程。在《大萧条的孩子们》中，埃尔德以1920-1921年出生组为跟踪研究对象，对于大萧条经历对这些研究对象生命历程各方面的影响进行了长期的纵身研究。埃尔德认为，大萧条不仅影响到研究对象幼年时的生活环境，而且对其成年后的工作生活、成人经历、职业生涯等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这种影响力甚至波及研究对象的后代，并在某种程度上构筑了战后美国人民的国民性格。而在这些纪实性的作品，尤其值得推崇的是威廉•曼彻斯特的《光荣与梦想》。记得在大学读书时就曾被这本书所吸引，而在今天重读这本书，又自有一种不同的感受。《光荣与梦想》被称为一部“美国断代史”，它勾画了从1932年罗斯福总统上台，到1972年尼克松总统任期内的水门事件40年间美国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全景式画卷。他描写的是历史性的大事件，但其着笔之处却细致入微。 当人们使用大萧条这样的词汇的时候，脑子里浮现的一定是一种晦暗的图景。当时一位替《星期六晚邮报》写文章的人问大经济学家凯恩斯，历史上有过类似大萧条这样的事情没有？他回答说：“有的，那叫黑暗时代，前后共 400年”。但实际上这个形象并不全面。实际上，在三十年代大萧条发生前的美国乃至西方世界，经历了一个时间相当长的经济繁荣时期，20年代甚至可以称之为“黄金十年”。以美国为例，从1922年到1929年，平均年GNP增长率高达5.5%，失业率从战前的11%下降至20年代后期的3.5%。19世纪末发明的发电机、电话和汽车等技术，在大萧条发生之前已经得到广泛应用，从而推动了经济的迅速发展。而收音机作为当时的一项重要耐用消费品，也已经成为一个规模可观的行业，到了1929年，1000多万个家庭每家至少拥有了一台收音机。“消费者购买越来越多的新车，而且他们开始空前地使用电话”。房地产的价格在迅猛上升，股市经历了一个10年的大牛市，1926年3月到1929年10月间，每股收益率上升了2.2倍。1929年3月卸任的柯立芝总统就曾公开宣布：“股票在目前的价位上还是比较便宜的。”可以说，那个时候的美国到处是一片繁荣的景象，到处是一片歌舞升平。1928年，赫伯特•胡佛在他的总统竞选演说中自信地宣称：“我们美国即将在征服贫困的斗争中取得最后胜利，比历史上任何国家更伟大的胜利。不远的将来，在上帝的帮助下，贫困将在我国消失。” 然而，危机以及其突然的方式到来了。1929年10月24日，星期四。股市开盘后，股指循着前一天的走势，温和地上涨着，只是成交量明显地放大。到了大约11点的时候，股指才突然掉头向下，接着大幅跳水，到了11半，股市已经完全处于无法控制的狂跌状态。据说在一个小时内，就有11个知名的股民自杀身亡。偶然目睹这个场面的丘吉尔感叹道：“上帝啊，这是多么可怕的一天啊！”从1929年9月到1933年1月间，道琼斯工业指数从381点跌至36点，缩水90%。其中，道琼斯30种工业股票的价格从平均每股364.9美元跌落到62.7美元，20种公用事业股票的平均价格从141.9美元跌到28美元，20种铁路股票平均价格则从180美元跌到了28.1美元。到1933年底，美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几乎还达不到1929年的1/3。在这期间，5000多家银行倒闭，8万多家企业破产，1400万工人失业，几乎4个劳动力中就有1个处于失业状态。一个“黑色星期四”将美国这个世界经济的领头羊从巅峰抛向谷底。随之，危机向欧洲，向整个世界蔓延。在茅盾先生的《子夜》中，我们可以看到这场危机也波及到地处远东的上海。 金融危机是一场消灭财富的战争，在这场战争中，失败者既有穷人也有富人，或者换句话来说，是穷人和富人一起遭殃。曼彻斯特这样描述穷人的艰辛：男人的刮胡子刀片磨了再用；自己动手卷纸烟，要不就抽“翅膀”牌(10美分一包)；为了省电，改用25瓦灯泡。孩子们捡汽水瓶到铺子里退钱，一个两分；上面包店排队买隔宿的面包。妇女们把旧被单剪开再把两边缝接起来，这样就把中间磨损的地方分移到两边去了；把自己的衣服改一改给女儿穿。许多人家把收到的祝贺圣诞的卡片保存起来，明年好改寄给别的朋友。如果说节衣缩食还仅仅是一种温和的表现形式，那么，被抛入失业大军的工人，破产的农民，还有无计其数的露宿街头者，则成为这场经济危机的最悲惨的牺牲品。 穷人陷入困顿，富人也大多不能幸免。之前在《福布斯》杂志上公布的美国400名最富的人中，有38人的名字从榜上抹去了。在一天的时间里，世界头号首富萨姆•沃尔顿就损失了21亿美元，丢掉了首富的位置。《光荣与梦想》记述了芝加哥一个叫做英萨尔的人。此人曾身兼85家公 司的董事、65家公司的董事长和11家公司的总经理。他掌管着150家公司，雇员达5万人。1932年元旦那天，他所拥有的证券实值还在30亿元以上。但不消几天，成千上万的芝加哥人就要听到一个惊人的消息：他们手里那些英萨尔公司的股票下跌到只有1931年原价的4%了。英萨尔由36名保镖护卫着，日夜奔走，力图挽回颓势，可是这年4月，他那两个投资信托公司就被宣布破产了。6月，他因欠下6000万元的债，逃往欧洲，最后土耳其政府把他送交美国当局，终于押回本国受审。 这次的危机也同样如此。最近的一则消息是，《金融动荡雷曼公司破产 总裁健身房遭暴打泄愤》。在这次危机中，拥有158年历史的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宣布破产。美国CNBC和著名杂志《名利场》不久前披露，雷曼总裁富尔德日前在公司健身房遭人挥拳打脸泄愤。最初爆出这件事的，是《名利场》的撰稿人沃德。沃德其后更承认，他不仅亲眼目击了事件，还有份上前打了富尔德。沃德说，在雷曼宣布申请破产保护后的周日，富尔德来到雷曼大楼的健身房，“当时我身边有位仁兄怒上心头，走到富尔德跟前，向他狠狠挥拳。”他看到那人出手后，自己也忍不住走过去打了富尔德。沃德说：“我觉得他不知羞耻，他对不起那些基金及投资者，他从不承认自己的过错……我觉得他很傲慢可憎。” 在中国，过去胡润百富榜是以8亿元财富作为入围门槛，但是今年国内股市表现惨淡，富豪们资产缩水，因此2008榜单就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调低了入围门槛，从8亿元降至7亿。同一则报道还说，超过一半企业家财富下降。从全国来看，今年1000位上榜企业家中平均财富为30亿元，比去年下降22%，超过50%的企业家财富下降；仅有不到20%的企业家财富小幅上升。 在危机中消失的局部仅仅是财富，随财富一起消失的还有人们的意志与信念。正如曼彻斯特在《光荣与梦想》中所说的，许多人自小就相信，谁卖力气，谁就有出息。现在呢，不管勤的懒的，一概倒霉，所以人人感到精神沮丧。李普曼当时就写道：“整个民族精神不振， 人人觉得自己孤零零的，谁也不信，啥事也不信，甚至对自己不信任了”。可以说，金融危机决不仅是一场经济的危机，同时也是一场社会的危机；它不仅是一场在社会的经济层面上发生的危机，同时也是一场发生在社会各个层面的危机。 &lt;img src ="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ggbug/12663.html" width = "1" height = "1" /&gt;</description></item><item><dc:creator>孙立平</dc:creator><title>社会结构定型化中的精英及其状况</title><link>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11/22/12662.html</link><pubDate>Sat, 22 Nov 2008 04:39:00 GMT</pubDate><guid>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11/22/12662.html</guid><wfw:comment>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12662.html</wfw:comment><comment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11/22/12662.html#Feedback</comments><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wfw:commentRs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commentRss/12662.html</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services/trackbacks/12662.html</trackback:ping><description>社会结构定型化中的精英及其状况 孙立平 几年前的时候，我曾经提出中国社会结构演变的四个可能趋势，即结构定型、精英联盟、寡头统治和赢者通吃。从今天来看，这四个趋势有的要更为明显，有的若隐若现，但这四个趋势对中国未来走向会有根本性的影响。如果我们将中国转型社会中的精英问题放到这样一个基本的背景中去认识，也许可以把握得更为准确一些。 结构定型 社会结构的定型化不是一种反常的现象而是一种正常的、常规的现象。除非在大的社会变革时期，社会结构的常态是定型的，而不是变动不居的。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其社会结构也大体处于定型的状态。只不过在这些国家定型的结构是与较为顺畅的社会流动机制并存的。 就目前开始逐步定型下来的中国社会结构而言，这样的几个迹象是需要给予足够注意的。第一，阶层之间的边界开始形成。最显而易见的是不同居住区域的分离。如果说由居住分区形成的阶层边界是可见的，那么，由生活方式和文化形成的阶层边界则是无形的。但这种无形的边界，不仅可以作为阶层边界的象征，而且，如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尔迪厄所说，还是阶层结构再生产的机制。第二，内部认同的形成。阶层内部认同的形成是与阶层之间的边界联系在一起的。因为人们正是从这种边界中萌发“我们”与“他们”的概念和意识的。在1991年，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曾经对上海市民的阶层意识进行过调查，得出的结论还是“有阶层化差别但无阶层化意识”。而在1996年的武汉进行的调查则表明，绝大多数市民具有阶层认知，其中3/4的人认为自己是处在一个不平等的社会当中。第三，阶层之间的流动开始减少。在80年代，包括在90年代初期，阶层之间的流动是相当频繁的。但到了90年代中后期，情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这种变化的表现之一是社会中门槛的加高。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的时候，只要很小的资本就可以进入一个经营领域。现在的一些大房地产开发商，有的当初就是借几万元钱就进入房地产领域的，而在今天，已经完全没有这种可能。第四，社会阶层的再生产。也就是说，过去人们常说的农之子恒为农商之子恒为商的现象开始出现了。十几年前，我们社会中有了“第二代富人”的说法，近几年中又有了“第二代穷人”的说法，这说明社会地位的继承和世袭的现象开始出现。 从上述几个方面判断，可以确认社会结构的定型化过程已经开始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呈现。 随着社会结构的定型，一种影响、左右社会发展进程的机制，甚至扭曲改革的机制已经在开始形成。我们在现实的生活中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当一种改革措施或一项政策出台前后，社会上特别是知识界往往出现很大的争论，其中的一些争论会带有很强的意识形态色彩，比如改革与保守，左与右等，但在这项措施或政策实施之后，人们会发现，无论这些措施或政策的取向是什么，在利益结果上几乎都没有太大的差别，该对谁有利还是对谁有利，该对谁不利还是对谁不利。即使是那些在价值或意识形态上会有很大差别的措施和政策，其最后的利益结果也还是差不多。在这种现象的背后的，实际上是一种扭曲改革的机制已经在开始形成。由于这样一种扭曲改革的机制的形成，一些旨在促进社会公平的改革措施，往往在实践中收到的是不公平的社会效果。在极端的情况下，就是将改革的措施转化为一种腐败的手段。在最近几年间对改革的反思和有关争论，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发生的。 精英联盟 相对稳定的精英群体的形成，是社会结构定型化的组成部分之一。新时期精英的形成是伴随改革开放和由此导致的社会转型而来，而在社会结构定型化的过程中，精英中不同部分所结成的联盟关系是一个更值得关注的现象。分析一下历史就可以看出，在80年代，当体制外精英刚刚开始出现的时候，曾经使得体制内精英感到极不适应。怀疑和恐惧构成了双方关系的基本内容。当时一些重大事件的发生，事实上与这种怀疑和恐惧是有直接关系的。怀疑和恐惧减少了对话和沟通的可能。 但到了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双方关系已经在开始发生明显的变化，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复杂的联盟与冲突的模式。在此背景下，体制内精英和体制外精英的关系发生了重要的变化。 在这个过程中，如下的几个因素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一，80年代末开始形成的“稳定话语”，形成了经济精英与政治精英联盟的基础。80年代末的事件使双方共同认识到，“不稳定”既不利于统治和权力，也不利于商业活动。因此，保持稳定是双方共同的利益之所在。第二，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80年代末事件的基本背景之下，中央政府一度采取压制私营、民营和乡镇企业的政策。但在地方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中层政府官员立场鲜明地站在了后者一边，于是有“几不变”政策的出台。由此，在地方和基层的层面上，经济精英与政治精英建立了密切的关系。此后，在“下海”过程中，一些官员或有极强官方背景的人变为商人，促进了体制内与体制外的亲和性。第三，新保守主义的形成，则标志着一部分知识分子对这个联盟的加入。实际上，后来由于政府的政策取向等原因，自由主义（主要是经济学中的自由主义）以更大的规模加入了这个联盟。 值得注意的是，在最近的几年中，在精英联盟不断发育的同时，精英和大众之间的裂痕也在进一步的加深。典型的是对一些改革措施的争论。很难说争论双方谁对谁错，因为这是不同的利益。在最近的几年中，在国企改革、医疗教育改革、房地产热以及其他一些有关改革和社会政策的看法和主张上，精英和民众之间的分歧甚至裂痕已经大大地加深。在网络上，人们可以看到对精英的奚落和羞辱越来越多，而精英本身似乎也变得越来越专横和霸道。当房地产商说，我们是给富人盖房子而不是给穷人盖房子的时候；当北京的出租车公司所有者说，换什么样的车型是我们公司的事情与消费者无关的时候；当有知识精英说普通老百姓反对我的观点恰好说明我正确的时候，我们既可以体会到精英的霸道与专横，也可以体会到精英与大众的裂痕在加深。裂痕的加深会导致“上层阶级化、下层碎片化”的结构形成。而在结构的层面上，则会显现出“上层寡头化，下层民粹化”的特征。应当说，这是值得警惕的趋势。 寡头统治 精英寡头化是资源高度集中和精英力量不受约束的必然结果。在当今世界上，有两个地方的寡头问题成为引人注目的现象。一个是拉丁美洲。拉丁美洲的寡头统治有着复杂的历史原因，其中一个重要背景就是大地产制度。到18世纪末的时候，大地产制已经在拉丁美洲占据了支配地位，大农场主、大牧场主垄断了大部分的土地资源，他们不仅掌握着最多的经济资源，而且对对政治事务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力。另外的一个地方就是转型中的俄罗斯。俄罗斯的“寡头”主要是由在20世纪90年代私有化过程中迅速暴富起来的大资本家构成。在俄罗斯的私有化过程中，那些控制石油、天然气、钻石、有色金属等重要资源的人逐渐成了经济寡头。俄罗斯众寡头不仅控制着俄的经济，甚至逐渐将触角伸至政治领域，包括垄断、控制和操纵媒体，通过提供赞助等方式左右选举过程，干预决策、立法等，有的还亲自出任政权机关要职。2000年5月，普京就任总统几个月后，便开始对经济寡头进行打击。到目前为止，俄罗斯的寡头力量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遏制。 最近几年中，有关中国社会中精英寡头化的议论在开始出现。其中所涉及到的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做大做强”和“抓大放小”战略思想推动下，国有寡头企业凭借垄断优势发育迅速，同时中小企业和个体户大量消失；在一些行业和领域中，资源积聚迅速，如在房地产领域中，“寡头垄断”这个概念已经是众人耳熟能详的“口头禅”；在一些地方，已经形成的政商联盟掌握着行政经济等多方面的权力，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处于不受控制的地位。但同时也要看到，中国转型时期精英联盟的寡头化，与俄罗斯社会中的寡头统治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中国寡头化精英并没有俄罗斯寡头那样巨大的财产，寡头发挥作用的制度化空间也没有俄罗斯那样大。其实，中国精英寡头的问题之所以凸现出来，与其说是由于其自身的强大，不如说是由于其他群体社会与政治权利的被剥夺以及由此造成的无力状态，以及其权力的靠山。 就现实的情况而言，精英联盟寡头化的结果之一，是侵占了其它阶层的发展空间。这当中有两个迹象是值得警惕的。一是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生存环境恶化。国家工商总局前几年发布的一组数据表明，1999年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2004年这一数字下降为2350万户，6年间净减少81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135万户。另外一项研究表明，1994到2004年十年间，全国有770万家个体户消失。相反，垄断行业占有了全民资源，却只向国家交纳所得税，剩下的利润全都留给企业。二是中产阶层在最近几年中开始成为掠夺对象。在房地产热中，开始出现中产阶层成为掠夺对象的新现象。拆迁中的受损害者不仅包括城市的下层，也包括了一部分中产阶层。某大都市一个项目的拆迁过程被人们称之为“一个中产阶级社区”的噩梦。他们所居住的小区，在没有履行合法程序的情况下，被强行拆毁。而从该小区250户居民的职业构成看，大多数从事的都是公认的“受尊敬”的职业，有高等法院法官、局处级干部、军官、警官、医生、教师、作家、民营企业家、外资企业高级职员等。但即便如此，也没有避免被强行拆迁的命运。而房价的上涨，也构成对中产阶层的直接影响。在许多大城市，不但普通市民，就是收入不菲的白领阶层，面对不断攀升的房价，也苦不堪言。对于刚刚从学校毕业的年轻白领来说，存钱的速度往往赶不上首付上涨的速度。对于相当一些白领阶层成员来说，即使努力买了房子，经济负担的沉重也是可以想见的。有专家指出，随着中国个人消费信贷（特别是住房信贷）规模的急剧扩大，一些大城市的居民已经悄然成为高负债一族。其中，上海和北京的家庭债务最高，分别达155%和122%，已经超过2003年美国的平均家庭债务比例115%。结果，就是生活质量的明显下降。 赢者通吃 稀缺的社会资源，从类型上说可以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物质性的财富，即经济资源，一是政治上的权力，三是社会威望或社会声誉。在任何社会中，这三类资源都是稀缺的，但在不同社会中，分配这些资源的原则是不同的。一种方法是弥散型分配，即分配不同种类资源时实行的是不同的原则。在这样的社会中，拥有某种资源较多的人或群体不一定也拥有较多其他的资源。而在另外一种社会中，则可能实行一体化的原则。也就是说，各种不同的资源往往是集中同一部分人的手中。按照这两种不同原则进行资源分配所产生的结果和社会影响是完全不同的。 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社会资源的分配主要是一种弥散型分配。原来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比如农民、城市中没有固定职业者、两劳人员，其经济地位首先获得了改善。其中，中国社会中最早的“先富者”或当时的“万元户”，往往是从这些群体中产生的。但这些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声誉，却往往不能与他们拥有的财富成正比。社会中的相当一部分人，一方面嫉妒他们的收入，另一方面又用歧视的眼光看待他们。而干部和国有企业的工人，在收入上往往低于这些“先富者”，但他们不仅享受着“先富者”不能享受的种种福利，而且他们的地位和职业在当时看来是牢不可破的。因此，他们的社会地位仍然是高于“个体户”的。另外的一个群体则是知识分子。改革伊始，就倡导尊重知识，尊重知识分子。在政治上，过去的“臭老九”成了“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在社会和文化上，他们开始收到社会的尊敬，以至于当时社会中有“老九上了天”的说法。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知识分子的经济状况却得不到改善。在这样一种资源配置的格局中，几乎每个群体都有自己可以自豪的，也都有自己感到失落的。 但在90年代，情况发生了变化。如果说在90年代个体户这个阶层仍然存在的话，作为富人代称的含义已经不存在了。他们当中尽管个别的人可能发展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主，但大部分人回归到了较低的社会地位。更重要的是，在新富阶层迅速崛起的时候，个体户阶层已经逐步失去了在短时间内可以令他们颇为自豪的经济优势地位。而城市中的工人，在改革的过程中不仅逐步失去了种种过去令人艳羡的福利待遇，而且其中有几千万人失去了过去以为不可能失去的“铁饭碗”。即使是没有失去饭碗的，不仅也面临失去饭碗的压力，而且原来能够令他们自豪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也一去不复返了。在80年代初期收入迅速改善的农民，实际上在80年代中期开始就过了短暂的黄金时代。上述阶层在今天能够令自己自豪的资本已经很少。但在另一方面，一个以拥有总体性资本为特征的阶层，迅速地吸收社会中的种种资源。 值得警惕的是，赢者通吃开始扩散到社会生活许多方面。在前几年，伴随豪宅热，一些地方的自然资源开始被瓜分和蚕食。在庐山莲花洞这个闻名全国的国家森林公园，这个历史上儒、释、道、天主四大教派的聚集地，园内居然兴建起大约50幢豪华别墅，其房主大多是政府官员和富商。在北京的香山，有开发商说“要把这里变成京城的第二个富人聚居区。”在上海，市郊一处山林名胜周围就被圈走１０００多亩地，建造了１００多栋超豪华别墅，一栋别墅的最低售价为１８００万元，其中最大的一处竟占地２０亩，标价１亿多元。此外，泰山、崂山等一些名山大川也已成为开发商猎取的目标。当然，这只是表面性的特征。在这些表面性特征的背后，是赢者通吃的现象已经开始全面形成。 &lt;img src ="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ggbug/12662.html" width = "1" height = "1" /&gt;</description></item><item><dc:creator>孙立平</dc:creator><title>社会结构定型化中的精英及其状况</title><link>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11/22/12662.html</link><pubDate>Sat, 22 Nov 2008 04:39:00 GMT</pubDate><guid>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11/22/12662.html</guid><wfw:comment>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12662.html</wfw:comment><comment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11/22/12662.html#Feedback</comments><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wfw:commentRs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commentRss/12662.html</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services/trackbacks/12662.html</trackback:ping><description>社会结构定型化中的精英及其状况 孙立平 几年前的时候，我曾经提出中国社会结构演变的四个可能趋势，即结构定型、精英联盟、寡头统治和赢者通吃。从今天来看，这四个趋势有的要更为明显，有的若隐若现，但这四个趋势对中国未来走向会有根本性的影响。如果我们将中国转型社会中的精英问题放到这样一个基本的背景中去认识，也许可以把握得更为准确一些。 结构定型 社会结构的定型化不是一种反常的现象而是一种正常的、常规的现象。除非在大的社会变革时期，社会结构的常态是定型的，而不是变动不居的。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其社会结构也大体处于定型的状态。只不过在这些国家定型的结构是与较为顺畅的社会流动机制并存的。 就目前开始逐步定型下来的中国社会结构而言，这样的几个迹象是需要给予足够注意的。第一，阶层之间的边界开始形成。最显而易见的是不同居住区域的分离。如果说由居住分区形成的阶层边界是可见的，那么，由生活方式和文化形成的阶层边界则是无形的。但这种无形的边界，不仅可以作为阶层边界的象征，而且，如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尔迪厄所说，还是阶层结构再生产的机制。第二，内部认同的形成。阶层内部认同的形成是与阶层之间的边界联系在一起的。因为人们正是从这种边界中萌发“我们”与“他们”的概念和意识的。在1991年，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曾经对上海市民的阶层意识进行过调查，得出的结论还是“有阶层化差别但无阶层化意识”。而在1996年的武汉进行的调查则表明，绝大多数市民具有阶层认知，其中3/4的人认为自己是处在一个不平等的社会当中。第三，阶层之间的流动开始减少。在80年代，包括在90年代初期，阶层之间的流动是相当频繁的。但到了90年代中后期，情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这种变化的表现之一是社会中门槛的加高。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的时候，只要很小的资本就可以进入一个经营领域。现在的一些大房地产开发商，有的当初就是借几万元钱就进入房地产领域的，而在今天，已经完全没有这种可能。第四，社会阶层的再生产。也就是说，过去人们常说的农之子恒为农商之子恒为商的现象开始出现了。十几年前，我们社会中有了“第二代富人”的说法，近几年中又有了“第二代穷人”的说法，这说明社会地位的继承和世袭的现象开始出现。 从上述几个方面判断，可以确认社会结构的定型化过程已经开始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呈现。 随着社会结构的定型，一种影响、左右社会发展进程的机制，甚至扭曲改革的机制已经在开始形成。我们在现实的生活中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当一种改革措施或一项政策出台前后，社会上特别是知识界往往出现很大的争论，其中的一些争论会带有很强的意识形态色彩，比如改革与保守，左与右等，但在这项措施或政策实施之后，人们会发现，无论这些措施或政策的取向是什么，在利益结果上几乎都没有太大的差别，该对谁有利还是对谁有利，该对谁不利还是对谁不利。即使是那些在价值或意识形态上会有很大差别的措施和政策，其最后的利益结果也还是差不多。在这种现象的背后的，实际上是一种扭曲改革的机制已经在开始形成。由于这样一种扭曲改革的机制的形成，一些旨在促进社会公平的改革措施，往往在实践中收到的是不公平的社会效果。在极端的情况下，就是将改革的措施转化为一种腐败的手段。在最近几年间对改革的反思和有关争论，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发生的。 精英联盟 相对稳定的精英群体的形成，是社会结构定型化的组成部分之一。新时期精英的形成是伴随改革开放和由此导致的社会转型而来，而在社会结构定型化的过程中，精英中不同部分所结成的联盟关系是一个更值得关注的现象。分析一下历史就可以看出，在80年代，当体制外精英刚刚开始出现的时候，曾经使得体制内精英感到极不适应。怀疑和恐惧构成了双方关系的基本内容。当时一些重大事件的发生，事实上与这种怀疑和恐惧是有直接关系的。怀疑和恐惧减少了对话和沟通的可能。 但到了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双方关系已经在开始发生明显的变化，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复杂的联盟与冲突的模式。在此背景下，体制内精英和体制外精英的关系发生了重要的变化。 在这个过程中，如下的几个因素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一，80年代末开始形成的“稳定话语”，形成了经济精英与政治精英联盟的基础。80年代末的事件使双方共同认识到，“不稳定”既不利于统治和权力，也不利于商业活动。因此，保持稳定是双方共同的利益之所在。第二，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80年代末事件的基本背景之下，中央政府一度采取压制私营、民营和乡镇企业的政策。但在地方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中层政府官员立场鲜明地站在了后者一边，于是有“几不变”政策的出台。由此，在地方和基层的层面上，经济精英与政治精英建立了密切的关系。此后，在“下海”过程中，一些官员或有极强官方背景的人变为商人，促进了体制内与体制外的亲和性。第三，新保守主义的形成，则标志着一部分知识分子对这个联盟的加入。实际上，后来由于政府的政策取向等原因，自由主义（主要是经济学中的自由主义）以更大的规模加入了这个联盟。 值得注意的是，在最近的几年中，在精英联盟不断发育的同时，精英和大众之间的裂痕也在进一步的加深。典型的是对一些改革措施的争论。很难说争论双方谁对谁错，因为这是不同的利益。在最近的几年中，在国企改革、医疗教育改革、房地产热以及其他一些有关改革和社会政策的看法和主张上，精英和民众之间的分歧甚至裂痕已经大大地加深。在网络上，人们可以看到对精英的奚落和羞辱越来越多，而精英本身似乎也变得越来越专横和霸道。当房地产商说，我们是给富人盖房子而不是给穷人盖房子的时候；当北京的出租车公司所有者说，换什么样的车型是我们公司的事情与消费者无关的时候；当有知识精英说普通老百姓反对我的观点恰好说明我正确的时候，我们既可以体会到精英的霸道与专横，也可以体会到精英与大众的裂痕在加深。裂痕的加深会导致“上层阶级化、下层碎片化”的结构形成。而在结构的层面上，则会显现出“上层寡头化，下层民粹化”的特征。应当说，这是值得警惕的趋势。 寡头统治 精英寡头化是资源高度集中和精英力量不受约束的必然结果。在当今世界上，有两个地方的寡头问题成为引人注目的现象。一个是拉丁美洲。拉丁美洲的寡头统治有着复杂的历史原因，其中一个重要背景就是大地产制度。到18世纪末的时候，大地产制已经在拉丁美洲占据了支配地位，大农场主、大牧场主垄断了大部分的土地资源，他们不仅掌握着最多的经济资源，而且对对政治事务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力。另外的一个地方就是转型中的俄罗斯。俄罗斯的“寡头”主要是由在20世纪90年代私有化过程中迅速暴富起来的大资本家构成。在俄罗斯的私有化过程中，那些控制石油、天然气、钻石、有色金属等重要资源的人逐渐成了经济寡头。俄罗斯众寡头不仅控制着俄的经济，甚至逐渐将触角伸至政治领域，包括垄断、控制和操纵媒体，通过提供赞助等方式左右选举过程，干预决策、立法等，有的还亲自出任政权机关要职。2000年5月，普京就任总统几个月后，便开始对经济寡头进行打击。到目前为止，俄罗斯的寡头力量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遏制。 最近几年中，有关中国社会中精英寡头化的议论在开始出现。其中所涉及到的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做大做强”和“抓大放小”战略思想推动下，国有寡头企业凭借垄断优势发育迅速，同时中小企业和个体户大量消失；在一些行业和领域中，资源积聚迅速，如在房地产领域中，“寡头垄断”这个概念已经是众人耳熟能详的“口头禅”；在一些地方，已经形成的政商联盟掌握着行政经济等多方面的权力，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处于不受控制的地位。但同时也要看到，中国转型时期精英联盟的寡头化，与俄罗斯社会中的寡头统治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中国寡头化精英并没有俄罗斯寡头那样巨大的财产，寡头发挥作用的制度化空间也没有俄罗斯那样大。其实，中国精英寡头的问题之所以凸现出来，与其说是由于其自身的强大，不如说是由于其他群体社会与政治权利的被剥夺以及由此造成的无力状态，以及其权力的靠山。 就现实的情况而言，精英联盟寡头化的结果之一，是侵占了其它阶层的发展空间。这当中有两个迹象是值得警惕的。一是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生存环境恶化。国家工商总局前几年发布的一组数据表明，1999年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2004年这一数字下降为2350万户，6年间净减少81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135万户。另外一项研究表明，1994到2004年十年间，全国有770万家个体户消失。相反，垄断行业占有了全民资源，却只向国家交纳所得税，剩下的利润全都留给企业。二是中产阶层在最近几年中开始成为掠夺对象。在房地产热中，开始出现中产阶层成为掠夺对象的新现象。拆迁中的受损害者不仅包括城市的下层，也包括了一部分中产阶层。某大都市一个项目的拆迁过程被人们称之为“一个中产阶级社区”的噩梦。他们所居住的小区，在没有履行合法程序的情况下，被强行拆毁。而从该小区250户居民的职业构成看，大多数从事的都是公认的“受尊敬”的职业，有高等法院法官、局处级干部、军官、警官、医生、教师、作家、民营企业家、外资企业高级职员等。但即便如此，也没有避免被强行拆迁的命运。而房价的上涨，也构成对中产阶层的直接影响。在许多大城市，不但普通市民，就是收入不菲的白领阶层，面对不断攀升的房价，也苦不堪言。对于刚刚从学校毕业的年轻白领来说，存钱的速度往往赶不上首付上涨的速度。对于相当一些白领阶层成员来说，即使努力买了房子，经济负担的沉重也是可以想见的。有专家指出，随着中国个人消费信贷（特别是住房信贷）规模的急剧扩大，一些大城市的居民已经悄然成为高负债一族。其中，上海和北京的家庭债务最高，分别达155%和122%，已经超过2003年美国的平均家庭债务比例115%。结果，就是生活质量的明显下降。 赢者通吃 稀缺的社会资源，从类型上说可以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物质性的财富，即经济资源，一是政治上的权力，三是社会威望或社会声誉。在任何社会中，这三类资源都是稀缺的，但在不同社会中，分配这些资源的原则是不同的。一种方法是弥散型分配，即分配不同种类资源时实行的是不同的原则。在这样的社会中，拥有某种资源较多的人或群体不一定也拥有较多其他的资源。而在另外一种社会中，则可能实行一体化的原则。也就是说，各种不同的资源往往是集中同一部分人的手中。按照这两种不同原则进行资源分配所产生的结果和社会影响是完全不同的。 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社会资源的分配主要是一种弥散型分配。原来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比如农民、城市中没有固定职业者、两劳人员，其经济地位首先获得了改善。其中，中国社会中最早的“先富者”或当时的“万元户”，往往是从这些群体中产生的。但这些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声誉，却往往不能与他们拥有的财富成正比。社会中的相当一部分人，一方面嫉妒他们的收入，另一方面又用歧视的眼光看待他们。而干部和国有企业的工人，在收入上往往低于这些“先富者”，但他们不仅享受着“先富者”不能享受的种种福利，而且他们的地位和职业在当时看来是牢不可破的。因此，他们的社会地位仍然是高于“个体户”的。另外的一个群体则是知识分子。改革伊始，就倡导尊重知识，尊重知识分子。在政治上，过去的“臭老九”成了“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在社会和文化上，他们开始收到社会的尊敬，以至于当时社会中有“老九上了天”的说法。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知识分子的经济状况却得不到改善。在这样一种资源配置的格局中，几乎每个群体都有自己可以自豪的，也都有自己感到失落的。 但在90年代，情况发生了变化。如果说在90年代个体户这个阶层仍然存在的话，作为富人代称的含义已经不存在了。他们当中尽管个别的人可能发展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主，但大部分人回归到了较低的社会地位。更重要的是，在新富阶层迅速崛起的时候，个体户阶层已经逐步失去了在短时间内可以令他们颇为自豪的经济优势地位。而城市中的工人，在改革的过程中不仅逐步失去了种种过去令人艳羡的福利待遇，而且其中有几千万人失去了过去以为不可能失去的“铁饭碗”。即使是没有失去饭碗的，不仅也面临失去饭碗的压力，而且原来能够令他们自豪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也一去不复返了。在80年代初期收入迅速改善的农民，实际上在80年代中期开始就过了短暂的黄金时代。上述阶层在今天能够令自己自豪的资本已经很少。但在另一方面，一个以拥有总体性资本为特征的阶层，迅速地吸收社会中的种种资源。 值得警惕的是，赢者通吃开始扩散到社会生活许多方面。在前几年，伴随豪宅热，一些地方的自然资源开始被瓜分和蚕食。在庐山莲花洞这个闻名全国的国家森林公园，这个历史上儒、释、道、天主四大教派的聚集地，园内居然兴建起大约50幢豪华别墅，其房主大多是政府官员和富商。在北京的香山，有开发商说“要把这里变成京城的第二个富人聚居区。”在上海，市郊一处山林名胜周围就被圈走１０００多亩地，建造了１００多栋超豪华别墅，一栋别墅的最低售价为１８００万元，其中最大的一处竟占地２０亩，标价１亿多元。此外，泰山、崂山等一些名山大川也已成为开发商猎取的目标。当然，这只是表面性的特征。在这些表面性特征的背后，是赢者通吃的现象已经开始全面形成。 &lt;img src ="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ggbug/12662.html" width = "1" height = "1" /&gt;</description></item><item><dc:creator>孙立平</dc:creator><title>劳资关系：规则与协商</title><link>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09/14/12254.html</link><pubDate>Sat, 13 Sep 2008 19:16:00 GMT</pubDate><guid>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09/14/12254.html</guid><wfw:comment>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12254.html</wfw:comment><comment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09/14/12254.html#Feedback</comments><slash:comments>11</slash:comments><wfw:commentRs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commentRss/12254.html</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services/trackbacks/12254.html</trackback:ping><description>&lt;p&gt;劳资关系：规则与协商&lt;/p&gt; &lt;p&gt;孙立平&lt;/p&gt; &lt;p&gt;在进入利益博弈时代之后，如何形成良性而有效的利益博弈机制，是我们这个社会面对的一个严肃课题。近一段时间围绕新劳动合同法所产生的种种争议，为我们认识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lt;br /&gt;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劳资关系成为我们社会中一种普遍而重要的社会关系。在改革之前的再分配时代，整个社会的资源都集中在国家的手中，然后再按照某些原则在社会成员中进行分配；几乎所有的企业和经营性资产都是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员工与企业的关系实质都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在那样的情况下，自然不存在劳方与资方的关系。我们许多处理企业和员工之间关系的准则，都是依据这种情况确定的。比如，在《宪法》中有关员工罢工权利条款的取消，理由就是企业都是国家的，因此罢工不是罢企业的工而是罢国家的工（多少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我国1975年和1978年两部《宪法》中倒还都有关于公民有罢工权的规定，反倒是改革开始时的1982年《宪法》取消了公民罢工权的规定，同时将原来的罢工权看作是文革式的大民主加以否定）。但随着市场化取向改革的进行，市场开始取代行政权力成为配置资源的基本机制，企业产权的日益多元化，以及劳动力等要素的日益市场化，劳资关系便开始成为我国社会中的一种基本关系。有资料显示，在2006年，广义民营经济中的就业人数达到37409万人，占第二、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比重为85.3%。同时，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随着企业制度改革的进行，企业与员工的关系也越来越具有资方和劳方的性质。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协调好劳资关系，处理好劳资矛盾，就成为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lt;br /&gt;需要正视的一点是，当劳资关系在市场经济的制度框架下确立之后，资强劳弱的格局也就逐步形成了。这当然首先是在于资本相对劳动本身就是一种强势的力量。也就是说，在没有其他因素介入的情况下，资本所具有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资源、其在供大于求的劳动市场上所拥有的主动权等决定了其本身就是强势的。而在我国的具体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对于资本的过分呵护和偏袒，社会对于资本的过分崇尚和偏爱，也更进一步强化了资本的强势。而在另一方面，劳方却开始处于明显的弱势状态。尤其是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使劳动者在市场中几乎是处于一种无法自我保护的状态。其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在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创造出来的大量财富的分配日益失衡：在相当的领域中，劳动者的工资被压到十分低廉的程度，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劳动所得占的比重越来越小；劳动者的福利和社会保障处于很低的水平，在有的地方或企业，甚至这些福利和保障完全付诸阙如；一段时间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愈演愈烈，截至2003年，全国共拖欠农民工工资高达1000亿元；近些年来，由于劳工权益受侵犯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加。事实表明，失衡的劳工关系，不仅严重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也使企业的发展、产业结构的提升甚至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陷于困局。&lt;br /&gt;新劳动合同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标，无疑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而这部法律的迅速出台，无疑是与劳资关系失衡的日益严重有着密切的关系。有人曾经指出，山西黑砖窑事件的被披露，是导致新劳动合同法迅速出台的直接因素之一。&lt;br /&gt;但自新的《劳动合同法》全文公布以后，一些企业主和学者的质疑之声就一直不断。可以说，这部法律是近年来引起争议最多的立法之一。有相当的一部分人认为，《劳动合同法》大大增加了用工成本，是导致近一段时间企业关闭、撤资的主要原因，其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构成明显的消极影响。由学者预言，这部《劳动合同法》脱离目前中国的实际，最终将沦为一部“观赏法”，在实践中将得不到执行。而在实践中，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应对“新劳动法”的招数层出不穷。据有关报道，一些企业用薪资待议、工龄归零、劳务派遣取代劳动合同等方式规避《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深圳华为“自愿”辞职、重签劳动合同风波。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提出取消无期限合同等条款的提案，曾引起外界广泛关注。这项提案实际上也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企业主或资方的声音。&lt;br /&gt;对于企业界或资方的质疑、异议或暗中抵制，也可以有很不相同的理解。新劳动合同法维护的是劳方的利益，这是毋庸置疑的。因此，可以将资方的这些质疑和异议简单看作是他们为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作的必然的努力。但如果我们考虑到该法出台后所产生的某些实际效果，就可以看到，上面的结论也许有点过于简单化。据公开报道，《劳动合同法》起草人之一的中国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董保华近日也表示，《劳动合同法》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护了少数缺乏竞争力的雇员，牺牲了大多数劳动者的就业机会，使劳动关系凝固化——企业用工易进难出、多进少出或者只进不出。更为严重的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提高了劳动力成本，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产生巨大冲击，同时损害了企业和雇员双方的利益。因此，对于上述的质疑，我们也许不能简单将其归结为资方由于利益关系形成的狭隘之见，而是应当对其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加以正视。但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这里所说的正视，并不意味着要认同和容忍此前对劳工权益的侵害，并不意味着要放弃对劳工权益的保护，也不意味着像某些人所暗示的那样，应当继续以牺牲劳工权益的方式来渡过目前的经济困难，就像过去几十年中以牺牲劳工权益来换取经济的快速增长一样。&lt;br /&gt;这里关键的问题是需要明确新劳动合同法的负面效应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分辨一下对新劳动合同法的不同异议是必要的。对新劳动合同法的批评和异议有很多，其所持的理由也完全不同。经济学家张五常在一篇文章中称，“新劳动合同法是全面地干预市场的一种重要合约，牵一发而动全身，整个市场会受到严重的损害。”张的看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即认为新劳动合同法是市场的不合理的干预。经济学家郎咸平在杭州演讲时则对新劳动合同法从另一个角度进行了批评，他认为新劳动法仓促出台造成了企业工人双输的局面。他说，“劳动合同法本身的政治意义、经济意义是非常重大的，我个人是非常支持的。但是，首先，拟定好后竟然没有通过大面积的论证。第二，竟然没有通过试点。”这种看法与张五常的批评又明显不同，即肯定劳动法本身，但认为出台的方式有问题。还有人认为，新劳动合同法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趋向，是没有问题的，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尤其是目前的情况下，这部法律有可能对中国的制造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并且造成大量失业。结论是，这副药下得有点过猛。还有人认为，新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和具体条款都是好的，代表了社会发展的未来趋势，但出台有点过早，或者说是有点超前。但在我看来，新劳动合同法的问题也许并不在于上述方面，或者甚至可以说，并不在法律的本身。&lt;br /&gt;讨论新劳动合同法必须坚持的一个前提是，应当实事求是的承认近些年来劳资关系失衡的事实，应当正视以有力度的方式保护劳工权益的必要性。正如笔者本人多次指出的，这不仅仅在道义上是必要的，甚至也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前提。问题是，对劳工权益的保护要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和机制来进行，如何能通过这些方式和机制来实现劳资利益的相对均衡，从而获得共赢的效果。从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情况来看，立法都仅仅是保护劳工权益的一种方式，而且是一种作用有限的方式。除了这种立法的方式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有劳方和资方进行协商、谈判和博弈的方式与机制。而立法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法律的形式保护这些方式与机制。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的症结就很明确了。我国是在劳资双方协商和博弈机制并由此造成劳资关系严重失衡的情况下出台新劳动合同法的；在新的劳动合同法本身，注重的也不是劳资双方协商与博弈机制的建立，而是力图制订劳资关系的具体标准，力图将本来应该在劳资协商和谈判中解决的具体问题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来加以解决。这样就将法律无法承担的任务加给了法律本身。&lt;br /&gt;需要看到，要协调劳资关系，立法的机制和谈判协商的机制都是必需的，甚至都是必不可少的。而这两种不同的机制，其本身的特点、能够解决的问题与不能解决的问题都是不同的。法律的特点是其权威性，要维护的是底线和其他解决方式的机制。如果将劳资关系中的许多具体问题，特别是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会有很大差异的问题，都试图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必然会造成法律的僵硬和无法实行。相反，对于解决劳资争议来说，协商和谈判的方式则会具有更强的灵活性。近年来浙江温岭市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温岭市的具体做法是，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把工资集体协商从企业层面上移到上级工会或者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这样工会就可以与行业或者区域企业组织的代表就工资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平等协商，能够很好地解决中小企业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能力弱、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立难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解决方式能够考虑到一个特定地区和或行业甚至一个具体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能够保障劳资利益的均衡。比如当年新河镇羊毛衫行业的工资协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谈判中，工人代表提出的横机工的工价是每件10.5元。资方提出的答复是“根据行业情况，这一工种的工价每件9.35元是合理的。”经过三轮谈判之后，在行业工会协调下，双方达成了折中方案，都接受了每件10元的工价标准。这个标准大体平衡了劳资双方的利益。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没有劳资双方的谈判与博弈，仅仅依靠某些固定的法律标准，是很难形成这种灵活性以及建立在这种灵活性基础上的劳资利益的均衡的。&lt;br /&gt;因此，在协调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双方利益关系的时候，我们必须走出一个误区，即力图避开劳资之间协商、谈判、博弈，用一种统一的法律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形成一种以劳资双方协商与博弈为基础，以法律形式保护这种协商和博弈的规范劳资关系的制度安排。&lt;br /&gt;&lt;/p&gt;&lt;img src ="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ggbug/12254.html" width = "1" height = "1" /&gt;</description></item><item><dc:creator>孙立平</dc:creator><title>顽症中的难与易</title><link>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06/17/11645.html</link><pubDate>Tue, 17 Jun 2008 07:21:00 GMT</pubDate><guid>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06/17/11645.html</guid><wfw:comment>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11645.html</wfw:comment><comment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06/17/11645.html#Feedback</comments><slash:comments>12</slash:comments><wfw:commentRs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commentRss/11645.html</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services/trackbacks/11645.html</trackback:ping><description>&lt;p&gt;顽症中的难与易&lt;/p&gt; &lt;p&gt;孙立平&lt;/p&gt; &lt;p&gt;这个话题先从一则消息和一则评论说起。&lt;br /&gt;这则消息是说，新疆阿勒泰地区率全国之先公示干部收入。根据有关报道，新疆阿勒泰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及预防腐败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规定（试行）》，要求“与领导干部职权密切相关的收入都将通过阿勒泰廉政网及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全面公开，以接受社会有效监督。”&lt;br /&gt;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收入公布与原来的所谓收入申报（实际是工资单申报，因此有人戏称，只要从会计那把工资单拿过来就算申报了）不同。《规定》对“党政官员财产申报范围”做出详尽规定，主要包括以下11项：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申报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申报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礼金）、有价证券、各类支付凭证、贵重礼品情况（含以婚丧嫁娶、各类节假日、子女升学、乔迁、工作变动等各种名义收受的）；申报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本人职务有直接或间接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食、宿、行、乐方面的馈赠、款待和各种由对方给予的补偿、好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单笔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动产、不动产购置、交易、租赁情况及资金来源；股票、证券、期货等交易收入及资金来源；由继承、赠与、偶然所得等获得的财产；与本人职务有直接或间接关系人单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债权债务；本人认为需要申报的其他收入。&lt;br /&gt;需要提及的评论则是郁樗写的《“公示官员收入”原来可以这么简单》。该文指出，令人惊诧的是，一直被官员们普遍认为条件尚不成熟的公示官员收入的制度居然能以一个很简单的方式在我国出现。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规定》，让“公示官员收入”来得如此干脆，又如此简单。这很值得人们深思，更该让那些一直论证着公示官员收入条件尚不成熟的人反省了。&lt;br /&gt;把这样一则消息和这样一篇评论放在一起，是为了讨论一个问题，即我们社会中一些一直被视为顽症，视为很复杂，经常被以“条件还不具备”为理由搁置一边的问题，是不是真的难到如此程度，是不是真的复杂到如此程度，具备解决问题的条件是不是真的如此之艰难？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对于这个制度人们呼唤了许多年，学者在反复进行论证，人大代表不时提出动议，反腐专家也一再强调，没有这样的基础性的制度，反腐败就缺乏必需的前提和基础。然而事实却是，这样一种非常必要的制度建设被有关部门一拖再拖。就在不久前，有关方面的回答仍然是“条件还不具备”、“这个问题难度很大”。现在新疆阿勒泰地区的做法向人们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像官员财产申报这样的制度的建立，究竟是难在客观的条件上，还是难在某些官员的脑子里。&lt;br /&gt;几年前，我曾经写过一篇《反腐原来很简单》的文章，讲的是美国国会是如何通过“网上说明”解决议员吃请的问题。因为公款吃喝的问题在我们国家似乎已经成为一个无法治愈的顽症，甚至可以说从上到下已经事实上对解决这个问题失去了信心。但就是这样一个难得似乎没有办法的问题，在美国国会那里却轻而易举的解决了。解决的办法就是一个简单的口头决议，如果议员们和说客吃饭，要在15天之内在网上把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助手吃了多少钱的东西做一个说明。就这些吗？就这些。仅仅靠自己上网说明，就这么简单吗？就这么简单。当时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想说明，一些看起来是很困难的事情，一些看起来几乎没有解决可能的顽症，其实真正解决起来远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困难。关键的问题是就看你究竟是想做还是不想做。&lt;br /&gt;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为例，根据有关资料，这项源于瑞典的制度目前已在世界上9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在亚洲的新加坡、韩国和中国香港、澳门地区，这项制度对反腐败和政治的清明起到了重要作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也规定：“各缔约国均应当考虑根据本国法律对有关公职人员确立有效的财产申报制度，并应当对不遵守制度的情形规定适当的制裁。”由此可见，这项制度是一项在许多国家都可以而且能够实行的制度，本身没有什么神秘的，也不需要多么独特的条件，即使是需要一些基础性的制度条件而这些条件又比较欠缺（如收入记录和财产登记制度）的话，也大体可以通过公众和舆论的监督来弥补。其实，如果说“难度”真的很大的话，那其实也是人为的因素，一直倡导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原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曾做过一项调查，97%的官员对“官员财产申报”持反对意见。形成鲜明对照的，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后不久中国青年报进行的一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77.5%的人最希望政府部门公开“官员财产情况”。其中的问题究竟在哪里，应当说是一目了然的。&lt;br /&gt;多少年来，在我们的社会中，一直存在一个倾向，即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把复杂的事情说得更复杂。对于一个问题，总是力图将所有的原因分析得很全面，很透彻，把所有的相关因素都考虑到，最后再来个“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结果就是问题的解决是不可能了。有关方面也觉得问题得不到解决是理所当然的了----你看，问题是这样复杂，怎么可能很快解决呢？其实这是一种典型的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做法。当时我写《反腐原来很简单》的时候，也有朋友讥讽，说究竟是反腐很简单还是作者的脑子很简单？还有的戏称文章的思路是为反腐败提供了一种新视角，“童真视角”。我知道这些朋友的用意都是好的，在于强调反腐败的复杂性。但问题是，世间有许多事情，如果说复杂的话复杂无比，如果说简单的话也简单无比，如果看得很复杂的话，就没有解决的可能，而如果真要解决这些貌似复杂的问题，其实有时需要的就是一种很简单的制度。甚至往往存在这样的一种可能性，即对于一个看似复杂的问题来说，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简单制度可能有多种，只要有其中的一种真正起作用，问题的解决就不是难事。“反腐原来很简单”这个命题实际要表明的是，问题其实并不复杂，关键是看你是不是真正想解决这个问题。&lt;br /&gt;当然，这不是说制度建设是轻而易举的。就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来说，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使得这样的一种制度不至于走过场。&lt;br /&gt;在1995年和2001年，我国曾先后发布两份官员收入申报的相关规定，但在实践中这些制度却有名无实，成效甚微。人们注意到，这次新疆阿勒泰有关部门在堵塞漏洞上做了细致的工作。这个规定在内容上几乎涵盖了目前中国党政官员所有可能获得财产或收入的领域。从其规范的内容看，可谓“事无巨细”，“少有疏漏”。为堵塞漏洞，申报官员的范围还包括了“享有独立办案资格的党员干部，某些特殊机关如工商、税务、财政、交通、水利、城建、民政、扶贫、旅游、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中具有执法资格的科级干部”。为防止事后受贿等行为的发生，《规定》将离任申报的时限延续到退休后三年期满为止。&lt;br /&gt;但尽管如此，制度本身不可能是万能的，任何制度，无论在规则上看似如何的天衣无缝，空子和漏洞都是不可避免的。能够堵塞这些空子和漏洞的，就是有关信息的公开以及在信息公开基础上舆论和民众的监督。我们原来官员收入申报制度之所以有名无实，除了制度本身设计的问题，一个根本原因在于财产申报结果不公开，仅仅限于组织监督或机关内部监督。这次新疆阿勒泰地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让人耳目一新的是，凡是“与领导干部职权密切相关的收入都将通过阿勒泰廉政网及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全面公开，以接受社会有效监督。”事情的实质性进步也许就在这里。&lt;br /&gt;&lt;/p&gt;&lt;img src ="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ggbug/11645.html" width = "1" height = "1" /&gt;</description></item><item><dc:creator>孙立平</dc:creator><title>用制度积累进步的成果</title><link>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05/31/11477.html</link><pubDate>Fri, 30 May 2008 21:05:00 GMT</pubDate><guid>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05/31/11477.html</guid><wfw:comment>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11477.html</wfw:comment><comment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05/31/11477.html#Feedback</comments><slash:comments>22</slash:comments><wfw:commentRs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commentRss/11477.html</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services/trackbacks/11477.html</trackback:ping><description>&lt;p&gt;用制度积累进步的成果&lt;/p&gt; &lt;p&gt;孙立平&lt;/p&gt; &lt;p&gt;不到半年的时间，两场巨大的灾难，夺去了数以万计同胞宝贵的生命。苦难深重的民族在上帝那里没有得到特殊的眷顾。但不管怎么说，灾难来临了，就只能承受，只能自救。从更积极的意义上说，如果能将与自然灾害抗争的努力化为社会的进步，并且保留和积累起来，也可以算作是不幸之幸。&lt;br /&gt;对于这次中国的抗震救灾，国际社会几乎给予了一致的肯定。德国《世界报》的评论说，每个小时就公布一次死亡人数，这在中国是史无前例的。在这次自然灾害面前，中国政府表现出完全的透明，网络、报纸、广播和电视台可以自由地进行报道，观察者看到的是与以往不一样的媒体和记者，他们可以亲往现场进行报道，对震区情况进行现场播报，并提出尖锐的问题。在中央电视台的报道中，满目皆是哀悼者、送葬者、灾难中的牺牲者、哭泣的面孔、用麻布掩盖的死者、受困者微弱的呼救声、沮丧的士兵，他们因为山体滑坡而无法挺进灾难的核心，因此眼中充满了绝望。但全中国人都时刻准备着为灾区的人民贡献自己的力量。韩联社的报道也指出，中国领导层应对大型灾难的态度在发生变化。唐山大地震3年后才公开了死伤者人数。而在这次四川大地震中，中国领导层采取了坦诚、沉着的应对方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对这次距北京奥运会开幕不足3个月发生的大地震，中国政府没有隐瞒死难者人数，坦诚公开了所有相关信息。此次地震后中国政府的做法让人感到“耳目一新”。中国最高领导层意识到，在发生大型灾难时不应一味遮掩，只有如实公开事实才是解决问题的捷径。&lt;br /&gt;对于中国这次抗震救灾的肯定，来自多方面的比较。与缅甸的飓风灾害相比，中国的抗震救灾倾注了举国之力；与年初的雪灾相比，这次的抗震救灾反应迅速而有效；与30年前的唐山地震相比，人们看到的是一种更加现代和开明的对待灾难的反应。因此，人们在灾难中看到了中国社会的进步。&lt;br /&gt;现在的问题就是，这样的进步能否用制度化的方式积累起来。在我们的社会中，其实有时并不缺乏进步，特别是在某些灾难和悲情的氛围中，这种进步就往往更是明显。但关键的问题是，这样的进步常常不能积累。过了这样的特殊时期，一切就又回归到过去的老路上去。&lt;br /&gt;记得在2003年非典的时候，同样是在我们这个小报上，我曾经写过这样的一篇文章，《让我们带着“病毒”生存》。文中写道，“这两天，北京的疫情似乎已经渐趋平稳，更乐观一点说，也许是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发病人数已经降到了每天20例以下。恐慌的情绪在渐渐消散，大街上复又是车水马龙的景观，人们的生活在逐步恢复常态。……不管疫情是否会有反复，人们都不可能永远生活在“非典”的非典型生活状态中。面对着大街上复如昔日的热闹与繁忙，面对着复如昔日的常态社会生活，谁能够保证说，上述人们所分析的社会生活的种种变化，一定会在我们的生活中持续下去？谁能够说一颗在非典型时期播下的种子一定会在典型时期生根发芽？灾难可以给人们以教训，并且会由于灾难的创伤而使得这种教训更为深刻，但教训是否会长存在社会的记忆里，不是必然的。”现在回过头去看，在许多的方面不幸而言中。&lt;br /&gt;尽管悲伤还没有远去，但隐隐的不安却已在萌生。最近网上一个帖子题目是，“新闻联播又开始没法让人看下去了”。文中说，CCTV在地震以来一直都算不错。这也是周围很多人的一致评价，僵硬的面孔上开始泛出人性的光辉，有时并非字正腔圆的声音里传达着更加饱满的信息。但正如这个帖子的作者所说的，当我对它的看法刚刚有所改变的时候，谁知道它又回到了过去，依旧是那浑厚的男中音旁白，依旧是那套重复了无数次的套话。作者写到，CCTV终于从地震中清醒过来了，我也清醒过来了，CCTV，你永远都是CCTV。&lt;br /&gt;因此，要将灾难中所取得的进步保存和积累起来，仅仅靠社会记忆是不行的。社会进步的积累关键是要诉诸于制度。&lt;br /&gt;我们需要用制度将这次对灾难积极而有效的反应积累起来。在这次抗震救灾中，对灾难快速的反应，集中力量救灾的能力，信息的公开，还有对外界的相对的开放性，都是为人们，包括挑剔的国外舆论所肯定的。但更重要的也许是在这一切背后的东西，对于人的生命的重视，公民意识的觉醒，尤其是政府与民意之间的良性互动。仅在短短一个星期的时间里，人们就可以看到，网友强烈呼吁开放外国援助人员，两天后果然外国救援人员被允许进入；网友指责银行收取捐款手续费，两天后银监会即要求各银行免收捐款手续费；灾情发生后，许多网友不断呼吁，降半旗为逝者哀悼，几天之后，国务院正式决定举国哀悼地震遇难同胞，国旗第一次为普通国民而降。所有这一切都我们的社会中无疑都体现着一种极为重要的进步。但问题是，这种进步仅仅是一种措施还是一种制度。许多社会进步最初体现的形式当然都是措施或举措，但举措或措施只有固化为制度才能恒久。&lt;br /&gt;我们需要用制度将由对问题的反思而产生的进步积累起来。在这次抗震救灾中，无论是体现的力量还是所表现出来的弊端与缺陷，都与我们这个社会的特性有关。在极短的时间内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投入抗震救灾，并且形成一个有效的指挥系统，是与我们的制度甚至权力模式有关的。就此而言，有官员说中国救灾机制国际一流，应当说也是事实。我们这个体制有一种很独特的能力，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也是其他国家往往自叹不如的地方。但必须看到，这个能力的形成是与我们体制的这个特点有关的，即权力的高度集中统一。这种权力模式在形成瞬间迅速有效反应的同时，也造成一系列的问题。在面对灾难的时候，至少有两点可以看得很明显。第一，在这种权力高度集中的模式中，我们社会的自治性太差，社会的自组织能力太弱。本应在救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民间组织在我们的社会中几乎付诸阙如。第二，集中而垂直的权力系统过于呆板和僵硬。为了这个集中的权力能够有效运转，手段只有强调上下之间的命令-执行系统。而这样的系统在突然的灾难面前，僵硬性就充分暴露出来了。一级一级地听指示，贯彻领会精神，除最高层之外的每一级都缺少行动的自主性。&lt;br /&gt;但在这次抗震救灾中，我们也开始看到民间力量更加有明确自主意识的行动。我们可以看到，有的企业已经不是满足于尽可能多地捐款，而是在考虑如何更有效地在救灾甚至重建过程中发挥企业的作用，为此，有的企业派专业技术人员直接赴灾区进行调查和商谈，以了解灾区的需求，制订更有效的计划。有的NGO组织也在讨论如何使得救灾活动更具有可持续性，并为此而探寻新的模式。&lt;br /&gt;同时需要积累的，是一种社会心态和国民精神，尽管这种积累需要的不是制度的形式。在这次抗震救灾的评论中，有两个人说了两句很经典性的话。一句是笑蜀说的，让我们以整个人类名义来面对灾难。另一句是叫作五岳散人的网友说的，天灾面前不需要制造人间的敌人。笑蜀说，面对大自然的宣战，无分国界，无分民族，无分宗教，所有的人都是朋友。一切的恩怨、一切的纷争都应中止，为绝境中的生命让路。巨大的灾难把全世界跟中国紧紧团结起来。我们更需要团结，跟整个人类团结。五岳散人则抨击了那种习惯于制造敌人的人。这样的人，即使在天灾面前也在不断刻意地制造敌人，他们制造对立面，甚至不惜造谣生事。其实，不需要敌人，更不刻意地制造敌人，也许不仅仅在灾难的非常时期是如此，在平时就更是需要。灾难使人们体会到同类的善意，体会到人心的相通。而这种体会更需要保持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lt;br /&gt;在灾难的背景中，人们用悲伤肯定着社会的进步，但对于这种进步也许需要保持必要的审慎，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有还是没有进步，而是进步的成果能否用制度的形式保存和积累起来。&lt;br /&gt;&lt;/p&gt;&lt;img src ="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ggbug/11477.html" width = "1" height = "1" /&gt;</description></item><item><dc:creator>孙立平</dc:creator><title>不如把政改特区设在阜阳</title><link>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05/11/11259.html</link><pubDate>Sat, 10 May 2008 18:26:00 GMT</pubDate><guid>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05/11/11259.html</guid><wfw:comment>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11259.html</wfw:comment><comment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05/11/11259.html#Feedback</comments><slash:comments>18</slash:comments><wfw:commentRs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commentRss/11259.html</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services/trackbacks/11259.html</trackback:ping><description>&lt;p&gt;不如把政改特区设在阜阳&lt;/p&gt; &lt;p&gt;孙立平&lt;/p&gt; &lt;p&gt;近一段时间，随着进一步思想解放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渐起，有人又将设立政治体制改革特区的问题提了出来。有人说，深圳作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特区和桥头堡，应该率先设立政治体制改革特区；也有人提议，海南自成一体的区位位置更有利于设立政治体制改革的特区。&lt;br /&gt;不过在看了最近一段时间有关安徽阜阳手足口疫情的新闻后，我突然有一个想法，还不如将政治体制改革的特区设在安徽阜阳算了。&lt;br /&gt;安徽阜阳有一次受到举国的关注，除了疫情本身的原因外，还在于勾起了人们的社会记忆。4年前的毒奶粉事件，2006年的厂址在阜阳的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欣弗”事件，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后三任院长因腐败而落马，原市长肖作新夫妇腐败案和两任市委书记王怀忠、王昭耀的先后倒台，此外还有至今仍在受到质疑的阜阳市颍泉区豪华办公楼“白宫”举报人李国福的离奇死亡等。正因为如此，一些媒体在报道这次手足口疫情的时候，不时使用了“又一次”、“阜阳，又是阜阳”这样的句式。而事情正是因为发生在阜阳，似乎就比发生在其他的地方显得更为复杂。当地政府是否瞒报了疫情，从而导致疫情的扩大和严重化的质疑声到现在也不绝于耳，而网上似乎又将争论的范围扩大到阜阳的声誉和是否抹黑阜阳的问题。有人在追问，“阜阳你怎么了”？也有人在哀求，“求求你们放过阜阳吧”。但不管人们的观点有什么样的分歧，又都似乎有这样一种共同的感叹，这是一片多灾多难的土地。&lt;br /&gt;可以说，现在发生在阜阳的，并不仅仅是一场疫情，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的病症，是一场社会与治理的危机。&lt;br /&gt;其实平心而论，疫情的发生具有某种偶然性，如果这次的疫情是首发在其他的地方，是否一定会比阜阳处理得更好，谁也不能确定；我们从事后的角度说，很容易指责为什么不能尽早确定疫情的性质，为什么在一些环节上显得拖拉？但事后整理出的逻辑与事情进行中的情形并不完全是一回事；至于阜阳市政府是不是有意瞒报了疫情，我想在没有确凿的证据面前，很难得出明确的结论，相反，我倒似乎更愿意先接受世界卫生组织的说法，“中国安徽地方官员并未企图隐瞒疫情”，退一步说，在目前的体制下，我们现在还很难说阜阳地方官员的做法有什么与体制的规则明显不合的地方。&lt;br /&gt;但所有这一切，都不能妨碍人们对这件事情的进一步拷问。&lt;br /&gt;网上一个帖子中对于阜阳是否存在瞒报问题的讨论是意味深长的。如前所述，阜阳的疫情公开披露之后，对于当地政府是否对疫情瞒报的问题，一直在受到质疑，甚至有相当多的人断言这种瞒报是存在的。但真正值得注意的问题也许还不是瞒报本身，而是人们产生这种质疑的理由与逻辑，是有关方面无力打消人们质疑的原因。&lt;br /&gt;在面对社会的质疑声的时候，卫生部一位官员曾经对媒体发表谈话，他认为，对于疾病暴发、大暴发的确定，必须由科学家、流行病学专家来做出判断和确定。不能简单说因为有某例死亡病例，就说是疫情暴发了。医院里出现两、三例儿童不明原因肺炎死亡，安徽阜阳的医务人员马上提高警觉，上报省卫生厅，“这种个人认为是及时的。这位官员的谈话马上在网上受到批驳。而关键是批驳的逻辑。其中一个网友写到：“2003年3月的时候，《中国青年报》用了一整版刊登卫生部长的答记者问，说‘非典已经得到控制’，最后实在瞒不住了，中央把卫生部长和北京市委书记（应为一位副市长----笔者注）都撤了!! 所以，卫生部的话能信”？而且，我们可以发现，不只一个网站在发动在当地农村有亲戚的人往农村打电话，以核实究竟死了多少人。&lt;br /&gt;值得注意和深思的是，卫生部是主管卫生医疗的最权威的政府机构，那位官员的谈话也显得更专业更有说服力。而网友的质疑在逻辑上就不成立，这次阜阳市政府对手足口疫情是否瞒报与5年前卫生部和北京市对非典疫情的瞒报有什么必然联系？但不幸的是，人们更加认同的似乎是后者的质疑。而这种认同无疑与下述两个因素有关。&lt;br /&gt;首先是有关部门原来隐瞒疫情的历史以及由此导致的公信力的丧失。在这里也许我们需要重新考量和评估5年前那次隐瞒非典疫情的社会后果。在当时看，瞒报的结果也许主要还是贻误采取措施的时机和疫情的蔓延。但现在我们可以看得更清楚了，疫情瞒报产生的更深的伤害是有关部门公信力的丧失。而公信力丧失的结果，是你现在说什么人们也不相信了，人们宁可做最坏的揣测。当然，这种公信力的丧失绝非仅仅是一次非典瞒报所造成的。其次，也许更重要的是，近年来阜阳腐败案件的频发以及导致的地方政府公信力的丧失。据媒体此前的报道，“到目前为止，阜阳市干部中已经有两名省、部级、八名市委常委、十一位厅级领导干部，因腐败而落马。”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仅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腐败窝案中，受牵连的干部达八九百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200多人，其余也都是副科以上干部。在这样的官场生态中，其公信力的丧失无疑是必然的。当然理性告诉人们，不管以前的腐败现象是多么严重，与现在的班子其实是两回事。但问题是，由于腐败导致的政府公信力的丧失，以及公信力丧失之后形成的民众对政府的认知，却并不是完全受上述理性的左右的。公信力的修复需要漫长的时间。&lt;br /&gt;正是有鉴于此，我提出“不如把政改特区设在阜阳”。也就是说，阜阳现在所面临的问题，恐怕不是一些临时性的措施能够解决的，而是需要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政治体制改革。一些现在还无法在全国施行的改革措施，不妨在阜阳先试行。&lt;br /&gt;说通过政治体制改革解决阜阳现在所面对的严峻局面，这首先是一次重建政府公信力的努力。疫情披露之后，阜阳市委书记宋卫平曾经有一次对中新社的谈话，介绍了阜阳在应对手足口疫情方面所做的工作。公平地说，这次谈话本身也没有明显的不当之处，但仍然受到许多抨击和质疑。可见，没有政府的公信力作为基础，连政府的效能都谈不上了。&lt;br /&gt;在阜阳集中体现出来的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痼疾，如果没有真正的政治体制改革，解决的余地已经越来越小，甚至成为不可能。在过去的若干年中，如果说上级有关部门对阜阳的问题不重视，没有采取措施，并不是事实。问题是，这些措施是不是能真正解决阜阳的问题。这当中一项重要的措施是加派外来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多来自空降。比如，在王肖腐败系列案发之后，市委书记从省统计局调任，市长从淮北市调任。据《小康》杂志2004年报道，当时市委9位常委中只有3位是阜阳本地官员，市政府5位副市长则仅有一个本地人。而在阜阳市中级法院三任院长落马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派出研究室主任等三人分任其院长和副院长，原副院长仅一人留任。但正如有人指出的，这种“嫁接”固然一时能给阜阳空降一个与王肖无染的领导班子，但不免影响到本地官员的升迁。事实上，不仅是在阜阳，在其他地方也是如此，我们体制上解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问题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在选人标准上做文章，而不是在官员产生的制度上做文章。这个问题也许只有通过真正的政治体制改革才能解决问题。如果这些官员是选举产生的，并能时时处在民众和舆论的监督之下，是不是阜阳人其实并不重要。&lt;br /&gt;在这次事件中，一篇题为《阜阳官员这四年改正了什么？》的网文在各大网站广泛流传。该文重提4年前阜阳毒奶粉中的一件事情，当时该市主管教育卫生的一位副市长曾说过这样一番话，“我不想去引咎辞职，我还想继续干下去，我想找到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缺点是为了改正，是为了加强。”该文这样责问到，对着这起比四年前毒奶粉还要惨的悲剧，我想问一句，这位副市长和她的同事们，这四年改正几何，加强多少？实际上这件事情的关键还不是改了多少，而是有没有一个真正起作用的问责制度，引咎辞职是不是仅取决于官员本人的意愿。而真正的问责制，特别是以民众的监督和参与为前提的问责制，无疑只有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才有可能形成。&lt;br /&gt;信息公开和形成正常的舆论生态，无疑是重建公信力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这一次，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世界卫生组织官员的那句话救了阜阳市政府。在这次事件中，无论是卫生部还是阜阳市政府关于没有瞒报的自我澄清，似乎都没有在民众中产生真正的说服力。这不仅在于上面所讨论的公信力因素，同时也在于他们都是“当事人”。而当事人的辩解本身就是无力的。而世界卫生组织简单的一句话会有更大的说服力，也不仅在于它的权威性，更是因为其中立的地位。这也许可以给我们这样一个启示，重建公信力仅仅在“系统”的内部并不能完成，更需要外部的中立性因素。&lt;br /&gt;我有时想象，在面对整个社会质疑的时候，阜阳的官员也许会有一种委屈的感觉。不错，人们可以找出这个事件中一些环节上政府反应的迟钝，比如，有人就质疑，当地政府是3月31日将疫情报到省卫生厅的，而4月13日卫生部才派专家去。人们质问到，中间十多天有关部门在干什么呢？就是这15天的时间，导致了疫情的进一步恶化。但我同时也相信人们的另一种论证，地方政府官员也不是傻瓜，这种事情谁都知道是捂不住的，谁也不敢去捂，去擅自处理，先上报给上级，给上级打打预防针，这点是任何一个人都会想到做的。这里的一个关键因素，是我们多少年形成的一种所谓“内紧外松”的信息传播和反应策略。在这种策略中，系统内的信息传递其实比我们外人知道的要更为迅速和有效。但问题也就出在这里。我们今天所面对的问题的复杂性，以及由于网络和手机的普及带来的社会中信息传递的速度大大加快的环境，这种看似聪明的策略，已经往往是弄巧成拙。&lt;br /&gt;为什么会形成这种“内紧外松”的策略？我们可以看一下前述那位卫生部官员的说法，“不能简单地说三月份出现了第一例死亡，就全国通报。全国每年要死六七百万人，每例都通报，不是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吗？”这句话前半段都合乎逻辑，不可能死了一个人就在全国进行通报。但后半段的问题就来了，为什么不能通报？不是不需要，也不是不可能，而是怕造成社会不稳定。而这恰恰道出了为什么要“内紧外松”，为什么要严格控制信息传播，为什么在我们的社会中要制造那么多的“机密”的真正原因。但多少年来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用封锁信息的方式来维护社会稳定，不过是得不偿失的“小聪明”，其结果就是我们这里看到的，不但损害了我们对突发性事件的反应能力，而且更重要的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正式施行。用信息公开化和正常的舆论生态重建政府的公信力，才是真正的大智慧。&lt;br /&gt;而所有这一切，都在呼唤政治体制改革。这次手足口疫情表明，没有真正的政治体制改革，我们可能连公信力这个最基础的东西都要失去。而“不如把政改特区设在阜阳”，不过是一个形象的说法。这个形象性的说法要表明的不外是这样的一层意思，阜阳所面对的问题，进而我们社会所面对的一些问题，也许只有通过真正的政治体制改革才能得到解决。&lt;br /&gt;&lt;/p&gt;&lt;img src ="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ggbug/11259.html" width = "1" height = "1" /&gt;</description></item><item><dc:creator>孙立平</dc:creator><title>返航事件中的制度缺陷</title><link>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04/13/10986.html</link><pubDate>Sat, 12 Apr 2008 20:02:00 GMT</pubDate><guid>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04/13/10986.html</guid><wfw:comment>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10986.html</wfw:comment><comment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archive/2008/04/13/10986.html#Feedback</comments><slash:comments>14</slash:comments><wfw:commentRss>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comments/commentRss/10986.html</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blog.sociology.org.cn/thslping/services/trackbacks/10986.html</trackback:ping><description>&lt;p&gt;返航事件中的制度缺陷&lt;/p&gt; &lt;p&gt;孙立平&lt;/p&gt; &lt;p&gt;3月31日，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发生令全国瞩目的“返航事件”。在经历了初步调查之后，中国民用航空局新闻发言人通报了事情的经过：目前调查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3月31日，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执飞昆明至迪庆、大理、丽江、西双版纳、文山、思茅、芒市等地共有18个航班先后返航。其中昆明至丽江5架次，至西双版纳3架次，至大理3架次，至临沧2架次，至芒市、思茅、文山、昭通、迪庆各1架次。&lt;br /&gt;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事件的真相开始逐步显露出来。&lt;br /&gt;首先，这无疑是一起人为的“罢飞”或“罢工”事件。事件发生之初，东航断然否认出现了飞行员“罢飞”，强调这是“因为天气原因才使飞机返航”。但这种说法马上遭到乘客和专家的质疑：为何其它航空公司的飞机都能够降落，所有返航的班机都是东航的？该负责人解释说，东航对于飞行安全比较严格，当时的天气原因达不到东航的降落标准，所以返航。但到目前为止，事情已经清楚，中国民用航空局新闻发言人说，初步认定东航云南分公司确有机组涉嫌人为原因返航。换言之，这是一起人为的“罢飞”或“罢工”事件。&lt;br /&gt;其次，“罢飞”或“罢工”起因于飞行员与公司方的利益纠纷。许多报道都提及，云南航空被东航兼并后，飞行员和空姐待遇不升反降。也有报道指，国有航空公司和民营航空公司的工资待遇存在的明显差距，是事件背后的根本原因。更有网友爆料说，由于没有采取合理避税，飞行人员收入中各项税费高达30%，而其他人员通过合理避税，各项税费只占收入的5%。&lt;br /&gt;如果说这是一起由于利益纠纷造成的“罢飞”或“罢工”事件，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航空公司还是飞行员，为此要付出的代价都会是巨大的，最终的结果可能是两败俱伤。&lt;br /&gt;就参加“罢飞”或“罢工”的飞行员而言，其付出的最大的代价，是人们对其职业操守的质疑，在法制健全的国家，有人可能由此会断送掉自己的飞行生涯。在事件发生之初，就有人指出，这是一次超越了底线的“抗争”。在有关的评论中，人们可以发现，对参与事件的飞行员的指责远远超过对其的同情。而一般地说，在劳资双方的冲突中，人们的同情会在通常处于弱势的劳方一边。为什么这次的同情不在处于弱势的劳方一边？关键的问题不在抗争本身，而在抗争的方式上。空中的飞行是与生命攸关的事情。18个航班的空中“集体返航”，直接涉及到成百上千人的人身安全和18架飞机的财产安全。正如有的论者指出的，你可以罢飞，相信乘客只会责怪航空公司，因为航空公司如果没有应急能力，调配人手把无辜的乘客送走的话，批评的声音不会到飞行员的身上，而现在，用乘客来作为自己表达不满的工具，作为和管理层讨价还价的工具，那末，不要怪乘客，公众，把矛头指向飞行员。更有人说，返航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无异于“劫持航空器”、“劫持人质”。也就是说，这次飞行员的抗争，是以牺牲公益为手段的。此前曾有对带头者实行终身禁飞处罚的消息，不久这个消息被否认。但无论最终的处罚是什么，飞行员这种与人的生命安全联系在一起的职位的职业操守受到质疑，都是致命的。&lt;br /&gt;损失同样惨重的当然是东方航空公司。一些消息指，受这一事件影响，很多旅客订票时都指明不愿乘坐东航航班。在一些订房订票的网站论坛里，部分网友在发5帖“抵制东航”。东航负责人则承认，这次事件给公司造成的影响不亚于一次空难。其实，东航的损失与其说是由于“返航”，不如说是由于在处理这件事情时自己的诚信出了问题。事件发生不久，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就表示，由于在此次事件中，东航先是给出“天气原因”的解释，后又声称“存在明显的人为因素”，再加上民航局调查组的结论，因此有理由认为东航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嫌欺诈消费者。同时，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将会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依法提供支持。可以说，东航这次由于最大的损失，是在于它的失信。而这种失信很难说是偶然的失误，遇到事情马上用谁都不相信的理由进行搪塞，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屡见不鲜。但这次东航则要为此而承受惩罚，其在乘客心目中的形象，也许需要漫长的时间才能得以恢复。&lt;br /&gt;应当说，尽管飞行员的罢工或罢飞有其特殊性，但此类事件却并非绝无仅有。在其他国家，类似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但造成如此大的社会震动，并给双方带来如此大的损失的，却并非“通常如此”。&lt;br /&gt;这次事件的一个值得注意之处是，事件的过程到现在也是扑朔迷离。而事件之所以扑朔迷离，很大程度上在于罢工或罢飞的组织几乎是在地下“秘密进行”的，整个事件充满一种神秘的色彩。几乎所有的相关报道都会提及那封神秘的公开信：两天前，飞行员的宿舍、飞行楼里，贴出了很多封“致东航云南公司全体飞行员的一封信”，这信还塞进了一些飞行员的房间里。信中，历数了4条“应该警醒”的理由：一是相对同行而言，待遇太低；二是一些针对飞行员的检查使“飞行员的自尊心受到了巨大的伤害”；三是工资和补贴标准没有与税收标准接轨；第四条中，提到了“郑志宏”事件，质疑他曾遭到的天价索赔“这难道是公平之举吗”？这封信的结尾处，提到“本着有益于自己身心健康，有益于飞行安全，有益于公司健康和谐发展的原则，望大家畅所欲言，同心协力”。参与事件的飞行员都会提到这封信，可见这封信对事件的发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直到现在，公开信的作者是谁，不得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