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version="2.0"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trackback="http://madskills.com/public/xml/rss/module/trackback/" xmlns:wfw="http://wellformedweb.org/CommentAPI/" xmlns:slash="http://purl.org/rss/1.0/modules/slash/"><channel><title>[社会学人物]涂尔干</title><link>http://blog.sociology.org.cn/joyshow/category/116.html</link><description>[社会学人物]涂尔干</description><managingEditor>守望者</managingEditor><dc:language>zh-CHS</dc:language><generator>.Text Version 0.958.2004.214</generator><item><dc:creator>守望者</dc:creator><title>[社会学人物列传]          埃米尔·涂尔干</title><link>http://blog.sociology.org.cn/joyshow/archive/2005/01/19/435.html</link><pubDate>Wed, 19 Jan 2005 05:55:00 GMT</pubDate><guid>http://blog.sociology.org.cn/joyshow/archive/2005/01/19/435.html</guid><wfw:comment>http://blog.sociology.org.cn/joyshow/comments/435.html</wfw:comment><comments>http://blog.sociology.org.cn/joyshow/archive/2005/01/19/435.html#Feedback</comments><slash:comments>2</slash:comments><wfw:commentRss>http://blog.sociology.org.cn/joyshow/comments/commentRss/435.html</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blog.sociology.org.cn/joyshow/services/trackbacks/435.html</trackback:ping><description>&lt;p&gt;&lt;img height="262" alt="Dhn.GIF (39482 bytes)" src="http://www.chinasociology.com/newall/sociologist/Dhn.GIF" width="192" /&gt;&amp;nbsp;&lt;/p&gt; &lt;p align="justify"&gt;Emile Durkheim (1858-1917）&lt;/p&gt; &lt;p align="justify"&gt;涂尔干（杜尔克姆、迪尔凯姆），法国社会学家，社会学的学科奠基人之一。&lt;br /&gt;　&lt;/p&gt; &lt;p align="justify"&gt;&amp;nbsp;&lt;/p&gt; &lt;p align="justify"&gt;生平和著作　1858年 4月15日出生于法国孚日省埃皮纳尔一个小城镇的犹太教教士家庭。幼年曾学习希伯莱文、旧约和犹太教法典。青年时代放弃了宗教信仰，走上实证科学的道路。1879年，就学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1882年毕业。1882～1887年，在省立中学教书。其间赴德国一年,学习教育学、哲学、伦理学,深受W.冯特实验心理学的影响。1887～1902年，在波尔多大学教书，并在那里创建了法国第一个教育学和社会学系。1891年，被任命为法国第一位社会学教授。1898年，创建了法国《社会学年鉴》。围绕这一刊物形成了一批年轻社会学家的团体──法国社会学年鉴派。1902年后执教于巴黎大学。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断了这位反战学者的学术研究，他的儿子和许多学生死于战场,他受到极大的刺激。1917&lt;br /&gt;年11月15日在巴黎去世。主要著作有：《社会分工论》(1893)、《社会学方法的规则》（1895）、《自杀论》(1897)、《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等。&lt;br /&gt;　　&lt;/p&gt; &lt;p align="justify"&gt;&amp;nbsp;&lt;/p&gt; &lt;p align="justify"&gt;社会学的对象和方法　迪尔凯姆为社会学确立了有别于哲学、生理学、心理学的独立研究对象，即社会事实。社会事实具有不同于自然现象、生理现象的特征和特殊的决定因素。它先于个体的生命而存在，比个体生命更持久。它的存在不取决于个人，是先行的社会事实造成的。社会事实以外在的形式“强制”和作用于人们，塑造了人们的意识。这种“强制”既指人们无法摆脱其熏陶和影响，又指对于某些社会规则拒不遵从将受到惩罚。迪尔凯姆认为，一切社会的观念都具有这种强制力；人类大多数的意向不是个人自己生成的，而是在外界的引导、熏陶和压迫下形成的。社会高于个人，社会事实无法用生理学、个体心理学以及其他研究个体的方法来解释，而必须用社会学的方法、观点解释。他说，宗教、道德、法律、社团、协会、语言，以及服装样式均属社会现象，都是社会学特定的研究对象。他还把社会事实分为“运动的状态”和“存在的状态”，前者指与思想意识相关的现象，亦称“团体意识”；后者是社会上一切组织和有形设置。迪尔凯姆注重研究前者。&lt;br /&gt;　　&lt;/p&gt; &lt;p align="justify"&gt;&amp;nbsp;&lt;/p&gt; &lt;p align="justify"&gt;劳动分工论　社会秩序是迪尔凯姆一生学术研究的主题。19世纪后半叶，法国社会动荡不安。他一心要以社会学家的身份回答现实问题,帮助社会维系整合,达到安定。他的3部主要著作《社会分工论》、《自杀论》、《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都紧密围绕着秩序和整合的主题，分别回答社会团结和整合靠什么达到，社会整合与个人是什么关系,团体意识对社会和个人起什么作用3个问题。&lt;br /&gt;　　迪尔凯姆认为，传统力量统治的社会靠“机械的团结”来维系。特别是在文明程度较低的社会中，同一团体的成员们采取同样的谋生手段，保持同样的习俗，信奉同一图腾，这种共同性使他们意识到大家同属一个集体，而不会离心。这种团体基本上是从“相似性”中生成的社会，即所谓“同质”的社会。该团体的首要任务是使成员们尊重团体的信仰和各种传统，即维护共同意识，维持一致性。在近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人们在意识、信仰上的差异也日益增大。但是社会没有瓦解，人们也没有分离，这是因为古代维系团体的共同意识逐渐被分工制取代，社会分工使每个人在消费上依赖于其他人。分工使社会像有机体一样，每个成员都为社会整体服务，同时又不能脱离整体。分工就像社会的&lt;br /&gt;纽带，故谓之“有机团结”。迪尔凯姆认为，民族越进化，其成员间的差异越大。这种趋势甚至反映在体质上。从大脑容量上看，同一种动物的脑量相互差别小，而人与人的脑量差别大；就人类而言，土人与土人相比，其脑量较之文明人更为接近。文明人在其他方面（如服装、思想）的内部差异也很显著。因此，近代社会是差异的社会，又是有机团结的社会。&lt;br /&gt;　　迪尔凯姆否认社会分工的产生是为了创造更多财富的观点。他强调，一个事物的功能，并不是产生出这一事物的原因，原因在功能之前。分工可以提高效率，增加财富，但这要在分工出现后与分工前的对比中才能显示出来。他认为造成分工制的原因是人口密度过大。人口的增加最初迫使一些人迁徙到其他地方，当无路可退时，他们被迫改换行业，分工制也就随之出现。他重视研究社会事实的功能，是功能理论的先驱之一。同时在方法论上，强调区分功能与原因，这对功能理论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lt;br /&gt;　　迪尔凯姆在早期著作《社会分工论》中还批判了传统社会中的共同意识，认为这种共同的信念接近于宗教，带有强制性，并渗入到一切社会生活中。他预言，共同意识和宗教维系社会的功能将逐渐被分工制取代。成熟期的迪尔凯姆在继续研究人类社会的整合问题时，放弃了《社会分工论》中贬低共同意识的思想，转向强调共同意识和宗教的社会作用。&lt;br /&gt;　　&lt;/p&gt; &lt;p align="justify"&gt;&amp;nbsp;&lt;/p&gt; &lt;p align="justify"&gt;自杀论　在《自杀论》一书中，迪尔凯姆试图从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上解释自杀的原因。他把自杀划分为 4种类型，即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失范型自杀和宿命型自杀。认为利己型自杀产生于极度的个人主义。社会的人必须以他为之服务的社会作为生活前提，他需要一种高于自我的生活目标和意义。如教徒的生活目标是宗教信仰。西方近代个人主义的发展使个人与家庭、宗教和社会相脱离，从而使一些人感到生活空虚并失去目标。迪尔凯姆指出，利己型自杀多发生在基督教教徒、自由职业者、未婚者、离婚者中间。利己型自杀与社会的整合程度成反比。犹太教、天主教、英国公教都有更强的整合力量，而基督新教在规定教徒生活目标上缺乏强制力；独身者、离婚者比有家室的人较少地负有义务；这些脱离了社会义务和束缚的人们中产生出更多的自杀者。&lt;br /&gt;　　利他型自杀产生于过分地屈从于一种社会目标和意义，过密地结合在社会中，以致个人失去了自主。迪尔凯姆以欧洲军队为例说明利他型自杀。在军队里，士兵被训练得不看重自己的价值，使他们感到被一种“社会价值”所扼杀，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生活的乐趣，因而军人的自杀率高于普通百姓。&lt;br /&gt;　　失范型自杀由社会混乱所导致，在混乱中社会成员的行为失去了规范，增添了痛苦。迪尔凯姆认为，欲望与满足欲望的手段之间的不平衡是一切生物痛苦的根源。动物的生理机制为其欲望划定了界限，而人的欲望却是无止境的。他占有的越多,欲求的就越多,所获得的未能满足需求反而刺激了新的欲望。欲望有界限，人们才会感到满足和快乐，而欲望的限定只能来自社会。社会形成了一套等级秩序。不管这个秩序是基于世袭还是个人成就，正常社会中的秩序总是被大多数成员接受的。当社会成员认为这种等级原则合理，自己应处在某一特定阶层中,他就欣然地接受该阶层给予他的限定,欲望与手段也就有了平衡的可能。当社会发生动乱、变迁时，人们失去了种种秩序和规范，欲望与手段不协调，行为混&lt;br /&gt;乱而无节制，遂造成种种痛苦，导致自杀率升高。迪尔凯姆把工商业者在经济危机中的自杀现象视为此种类型的例证。&lt;br /&gt;　　宿命型自杀是由于社会控制过度造成的，个人失去了任何希望。迪尔凯姆认为这种类型的自杀在现代社会并不常见，他没有对此作详细的讨论。&lt;br /&gt;　　迪尔凯姆总结其自杀研究,提出了3个命题：社会的人需要一个高于个人的社会目标；对这个目标所负的义务不至于使他失去自主；他的欲望应受到社会秩序给予的一定程度的限定。在自杀原因上，迪尔凯姆并不完全否定个人生理上的因素，但认为那是次要的，社会原因才是主要的。他认为,当一个社会不能提供上述3项条件时，一些心理上脆弱的个人就可能会自杀。&lt;br /&gt;　　&lt;/p&gt; &lt;p align="justify"&gt;&amp;nbsp;&lt;/p&gt; &lt;p align="justify"&gt;宗教和知识社会学　迪尔凯姆宗教研究的对象是澳大利亚原始部落中的图腾崇拜，他的研究目的却是为了“理解现今的人”，为了说明宗教的社会功能，说明一种共同意识对于社会秩序建立的必要性。　　&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迪尔凯姆批判了早期人类学家对宗教起源的两种解释：万物有灵论和自然崇拜论。他说，这种解释说明不了为什么在对于自然、生理现象的误解露出破绽后，宗教还能持续下去，直到今天。他认为，宗教不是要给人们一种对于物质世界的描述，而是服务于社会。图腾是民族的标志、旗帜，图腾原则就是民族本身。人们崇拜图腾实际上是崇拜他们所属的那个团体，图腾是团体的象征，犹如国旗之于近代国家。“神圣性”历来是解释宗教的关键。迪尔凯姆认为宗教的神圣来自社会，它不过是被实体化、人格化了的团体力量，即道德力量。他认为，社会力量以一种心理方式作用于个人，迫使人们服从它，甚至违背人们的自然倾向。人们感到了身外存在的这种力量既是强制的，又是需要依赖的。他们对之敬畏，又不能充分理解其性质和来源，便萌发了某些观念来象征这些力量，这些观念就是宗教。这些神圣象征&lt;br /&gt;物（即宗教）的功能不仅在于帮助人们感到社会实体的存在,更在于维系社会,促进其整合。迪尔凯姆认为，澳大利亚民族的团结不是来自共同的血统和习俗，而是来自共同的名称、标志、仪式，即共同的图腾崇拜。取消了民族的象征物──图腾,民族就不能存在。他认为,宗教象征以其突出的神圣色彩加强个人对社会的隶属关系。社会对于个人，就像神对于其崇拜者一样，没有了这种至高的神圣性，便不可能有社会生活。迪尔凯姆分析了原始宗教中的多种仪式，认为它们起着维系社会、使之一体化的功能。他指出，不仅原始社会需要宗教的这种功能，“社会生活在其每一方面，在其每一个历史时期，都要靠一个大的象征体系才成为可能”。这一点是他晚年思想中的最大转变。&lt;br /&gt;　　在解释宗教起源时，迪尔凯姆同时建立起他的知识社会学的思想。“团体意识”和“团体表象”既是他解释宗教起源的钥匙，也是他的知识社会学的核心概念。他认为，一切感受来自个体经验，一切理性并非与生俱来的、超验的，而是属于“团体表象”，来自“团体意识”，产生于团体生活之中。理性又分思维中的概念、范畴,伦理中的道德、宗教。这些均产生于团体生活,不是源于个人的心理机制。在完全孤独的个人生存中，为了生理需要的满足,凭感觉就足够了,并不形成时间、空间等概念。在动物式的个体生活中，客观的时空并未消失，但它们不可能把握作为一种思维范畴的时空概念。只有团体生活才需要形成概念、范畴和类别。迪尔凯姆并不否认“范畴”、“概念”所反映的客观实在，只是强调没有团体生活就不可能也不需要认识这些实在。因此他认为,一种道德思想不可以简化为一种功利目的,理性不可以简化为个人经验。&lt;br /&gt;　　&lt;/p&gt; &lt;p align="justify"&gt;&amp;nbsp;&lt;/p&gt; &lt;p align="justify"&gt;学术贡献　迪尔凯姆提出了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阐述了社会事实之间存在的结构、功能和因果的关系，制定了一系列社会学研究的实证规则，充实了由A.孔德开启的实证主义社会学的构想，使社会学方法论具有实质性的内容。他运用统计方法对自杀现象的研究，用人类学资料对澳大利亚土著居民的宗教研究，是社会学理论和经验研究相结合的范例，从而结束了西方社会学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长期脱节的状况。迪尔凯姆丰富、精深的社会学思想，对社会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lt;/p&gt;&lt;img src ="http://blog.sociology.org.cn/joyshow/aggbug/435.html" width = "1" height = "1" /&gt;</description></item></channel></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