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的婚姻
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我们一些天生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就有生活、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自古以来,人类的活动就没有离开过“追求幸福”这几个字。几乎任何活动都在围绕着各自的幸福或利益而展开。即使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人类仍然无法摆脱“趋利避害”的动物性,只不过,我们有更高明的词汇:“追求幸福”(从实质来看,追求幸福就是一种趋利避害);人类永远也摆脱不了这一点,因为人是一个系统,而任何系统都摆脱不了肯定自身保存自身的“趋利避害性”;即使自杀者也没有逃脱这一法则,尽管他们摧毁了自身这个系统,否定了自身,却仍是在逃避痛苦,逃避痛苦就是为求“一种不痛苦”―――即“一种相对的幸福”。“趋利避害”还是市场经济的源动力,“经济理性人”实际上就是“趋利避害”的人,以此为前提,才有各种经济理论,市场机制才得以运行。幸福问题是人类永恒的话题,而关系到人一生幸福的“婚姻”在未来会是什么形态?婚姻并非与人类同时产生,它会永远存在下去吗?一夫一妻制合理吗?它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我们的幸福吗?有没有更合理的生育制度?我们今天的婚姻制度将怎样逐步过渡到未来那种更合理的模式呢?
首先,我们来确定一些共识。从男人和女人的结构看,一个男人同时只能和一个女人做爱。因此,一个人在一段时间里应该只有一个伴侣(这个“一段时间”可以是一天,也可以是一年)。群居和滥交被证明是使人对性厌倦和妨碍幸福的,因此是错误的。同性恋类似于自慰,不会成为性的主要模式,但基于下一个共识不予限制。
第二个共识是:只要不妨碍社会和他人的利益,两情相悦的所有行为都应该被社会接受,社会不应干预。第三个共识:“性应该逐渐与婚姻相分离”,但对后代的抚养仍应由家庭承担。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各种欲望的满足应逐渐与家庭分离。越是低级的欲望,分离越晚。最先分离的欲望是人的“审美欲望”。在原始社会初期,人际交往只限于部落内,而部落就是一个家庭,即人们的审美欲望只从家庭获得(注:对异性的审美是很关键的,很多艺术以爱情为动力或题材)。后来,人们禁止族内婚,审美需要转向部落外,即社会。(当然,任何分离都不会是彻底的,相反,要保留其最精华的部分在家庭内,自己的伴侣是自己审美对象的精华)。审美欲分离后,求知欲与婚姻分离。现在,这种趋势已明显,人们的教育主要从学校和社会而不是家庭获得(而最精华的启蒙教育仍由家庭提供)。随后分离的是食欲。第三产业发达后,人们吃饭主要会在家外,而不象现在,一家一户都开灶,效率低下,浪费时间。当食欲与家庭分离后,性欲开始分离(当然,有时各种分离是交叉的)。从因特网的发展已经可以预见这种趋势,随着虚拟技术的发展,人们的性的满足将更自由,可以从网络上获得,这样一来,性行为毫不受婚姻的限制。这标志着人类自由的一大进步。最后分离的是求生欲,求生欲主要体现为一种安全感。现在,我们最感安全和无威胁的地方是家。将来,随着犯罪的减少,人与人的信任会发展,陌生人之间的交往也没有提防,人的安全感与家庭分离成功。人类从社会获得的自由达到极致。至此,人类的所有欲望都与家庭分离成功,家庭的功能基本上由社会来承担,家庭不再有存在的必要,将被另外的社会组织代替,即家庭消失。以上是第三个共识,性必将与家庭分离。
第四个共识是:我们的生育制度必须有利于减少争斗和内耗。现在的生育制度造成反复离婚结婚和争斗,消耗了社会财富和时间。如果使结婚变成一种不那么唯一的行为,以“一生就那么一次”为理由带来的婚礼上的铺张浪费将减少。由于结婚离婚门槛降低,家庭的解散就象散会一样没有多少成本,争斗必然会减少,社会内耗也就少了。
以上四个共识是我们思考的前提。一夫一妻制合理么?在今天,按社会正常的做法,一生不离婚,又没有婚外情,则一个男人或女人一辈子就只和一个女人或男人有过亲密的生活经历,这能保证我们了无遗憾地走向坟墓吗?我觉得不能。以男人为例,他要获得自身的完善,必须认识世界,进而创造世界。而女人是他的世界的重要部分。获得对异性的充分认识是他自我完善的一部分,如果没有对比,他这种认识根本不可能成功。这种认识过程中的对比不仅仅是男女对比,还有女人间的对比。男人一生最好与不同类型的女性都有过亲密的关系,这样他才能在社会上以正确的经验为指导,游刃有余。所以,我们的生育制度必须保证一个人一生中有可能有多个伴侣。否则是一种遗憾。所以,一夫一妻制并非最合理。
有两种可行的方案。一种是试婚制度;一种是合同婚制度。在试婚制度里,我们允许40岁以下的人与异性有合法的婚前亲密关系,这可以是纯粹以快乐为目的的游戏关系,也可以是以婚姻或爱情为目的的伴侣关系。(实话说,这是对现实的让步策略,婚外的性关系又如何?这最终会是不可避免的。但在这种制度里我们还是排斥结婚后的婚外性关系。这种稳定有利于后代抚育工作)。我们现在的婚姻制度,使男女双方在无法确定将来性生活是否会满意的情况下就走进了婚姻,而离婚的高成本又使这种不满意维持一生,严重妨碍了人们的幸福。在试婚制度里,人们现在一起生活几年,觉得彼此合适,再走进婚姻,这样的制度不知要减少多少痛苦与不幸。而且,在试婚的经历中,人们有机会接触不同类型的异性,达到认识世界完善自身的目的。另一种称为合同制婚姻。这种婚姻有期限,一年就到期,如果不续约,双方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这将导致如下的情形:双方为了留住对方,会想方设法提高共同生活的质量,从而增进了我们的幸福。对于生活不满意的夫妇,婚约到期后,可以免去各种繁复的手续和争吵,寻找新的幸福。但是,过于频繁的家庭变动可能不利于后一代的抚养,这也难说,一个孩子在一生中能找到好几个不同类型的爸爸做榜样,可能更有利于他的成长和角色培养。不至于把自己的个性模式固定在一个榜样身上,没有对比。考虑到一些现实的问题,我们还是来一点折中方案:合同制婚姻只适合40岁以前的人。这一方面保证了老年人能有伴侣共度晚年、排遣孤独;另一方面也给孩子们一个稳定的环境。相信在那种制度里,人们一般要在35岁后才愿意要小孩。其实,也只有到那个时候,男人和女人才基本成熟,又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生活经验,能够培育好后一代。按我们的原则产生的制度,似乎会使性贸易发达,因为他们的交易是双方乐意的。以我们目前的道德衡量,性贸易是罪恶的,它导致离婚和争斗。但如果把性满足类比于食欲满足来看,便没什么大不了的。性成为一种商品,凡是满足人们需要的东西都可以是商品,条件仍然是:因为这种允许,增进了人类的幸福,同时又不违公正和正义。况且,随着因特网的发展,虚拟社会会扩大,性满足的途径会增多、更自由。因此也就不会稀缺。根据价值规律,性交易的市场会萎缩,做妓女会无利可图,这样,性贸易会被两情相悦的交流代替。网络的虚拟性会使外貌等影响性吸引力的因素弱化,人们可以设计自己的网上形象,即使现实中,我们也可以用基因改造技术达到美容的目的。而这种技术靠的是思想而非外貌。因为思想决定你的外貌,人们可以随便更换身体。这样便解决了另一个问题:逐渐老去的人不必担心因为性吸引力减退而导致找不到伴侣。因为他们丰富的经验可以使他们创造出更美妙的形象,更大的吸引力。那时候,网络上将有很多设计独特的身体(实际上是基因代码)出售。进而言之,我们弄清了生理快乐的秘密后,可以人工创造出新的快感器官,这样一来,性更是要与家庭分离了。而且,网上性爱避免了一切生理上的恐惧,任何性病将无法流行。不过,有可能产生电子性病(实际是一种依附于虚拟身体的一段程序,会导致快感程序混乱。这是题外话。)后代抚育问题应通过严格的法律来保证。因为这关系到全人类的延续。社会发展的趋势是血缘关系淡化。人们将越来越不关注孩子的血缘来历。关注的是抚育后代本身。他们将把抚育后代作为人生中必经的一种幸福来看待。只有在抚育后代的过程中,人们才得以自我完善。爱情的排他性会不会否定我们的设想呢?对非洲土人风俗的研究表明:爱情的排他性是社会教育的结果,是文化造成的,并非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因为土人们以自己的妻子被别人占有为荣,这样的风俗里面便毫无排他性可言了。可见,排他性不会是问题。双方只要想:我们离婚或选择这样的婚姻方式有利于彼此的幸福,因此是合理的。这样的想法应明确:排他性是自私的。不能因为自己的利益而妨碍他人的幸福。
机器人大力发展后,人类从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基因技术与网络技术将吸引大部分的脑力劳动力。因为这两项工程一个是创造虚拟世界,一个是创造现实世界。将是两个最需要劳动力的工程。此后,社会细胞不再是现在意义上的家庭,而是各种学术性的课题组。在这个学术大家庭内,人们多数还是有有血缘关系,但已经很淡化了(注:基因技术的发展有可能使人们对血缘的态度产生分化:一部分人会非常崇拜血缘。另一部分人因为基因改造导致的血缘中的人工成分增加而变得忽视血缘,因为人们之间很少有完全的血缘关系,多数人都是基因组合人,没有明确意义的父母亲。在这个学术大家庭内,下一代人来自上一代人基因的精华部分的组合,这种家庭之爱弥漫整个群体内。当然,这种家庭应该是开放的,信息社会将是开放的社会。性别歧视和血缘歧视都将匿迹。这种家庭以兴趣为纽带结合起来,在家庭里,人们有相似的知识背景和能力水平,以及兴趣和话题,志趣相投,学术讨论激烈,因此,家庭关系一般都和谐。这非常有利于孩子们的成长。在这种学术争鸣气氛的感染下,孩子们长大后一般会继承祖业,搞同一个课题研究。于是,家族性的学术世家产生了。每一个领域都会出现一些权威性的学术家族。有时为了研究需要,不同课题组会合并或解体。这类似于结婚与离婚,不过,这里的解体是更轻松的。在这种家庭里,人们过一种群居生活。当然,同一时间,一个人仍然只能有一个伴侣,这种要求也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幸福。但总体来看,人们之间没有严格的性的限制。这样,群居制度在经历了从“部落群居”―――)“对偶制”―――》“学术家族式群居”的否定之否定后,重新得到了肯定。
在我看来,未来的婚姻制度将以这种形式为主。但近期,则主要是那种以“性与家庭逐渐分离”为特征的合同制婚姻和试婚制度作为过渡。而这种制度将有利于人类的幸福。
吴锋于二○○○年一二月一五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