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梦龙(?~1279年)字庚辰,又字五参。少有才略,在其父的影响下,决心长大后为国为民干一番事业。开庆元年(1259年),陈梦龙上京应试,得中进士。宋理宗慕其才华,本欲对他加以重用,无奈受到当时朝中主降派权贵们极力反对。最终,只授予梦龙石首县(今属湖北省)主簿一小职衔,掌管县中钱财出纳和文书。后来,一心想大展宏图的陈梦龙上奏宋理宗建言守边二策谓:国家内郡不事多,兵宜尽出之沿江,以实要害,不则输币缓师稍休边围俟,其生兵日增,战守可恃。而为朝廷看重,被晋升为扬州司法。陈梦龙上任后,大刀破斧地“理冤狱、决滞颂,疏改重刑七十余条”,使扬州地方治安秩序有很大的好转,深受淮东士民的爱戴。宋恭宗德祜年间(1275-1276年),元将阿术率兵筑长城以围困扬州城。陈梦龙因与城中守将在御敌问题上意见不合,遂弃官回故里潮阳城南。景炎元年(1276年)九月,元兵进攻福建,“二王”(宋帝赵 和卫王赵昺)等逃人到海上,檄召各地义兵以抗元。陈梦龙闻讯后,典田宅、散家赀、举义旗,起兵勤王救国,因受到奸臣作梗,朝廷只授予他潮惠嘉诸路招抚使的空衔。空有一身抱负却难以伸展。祥兴元年(1278年),陈梦龙在潮州一带收编各地地方武装时,遭到刘兴和陈懿等人的抗拒,遂与众乡绅敦请文天祥率兵进驻潮阳,并协助文天祥讨伐刘兴、陈懿等人(陈懿为当时“五虎”之一)。后得知其弟陈思贞(江西招抚使)被困孤城,梦龙即发兵弛援,途中屡遭元兵阻击,兵临城下时,城已被元兵攻破,陈思贞也为国捐躯。陈梦龙悲痛交加,遂招抚各地义兵,队伍由原来的3000余人发展到2万多人,在江西和福建等地坚持抗元达数月之久,历经数十次战斗,但终因敌众我寡而失败。梦龙无奈只得于第二年(1279年)率仅剩的900余人的队伍退守潮阳城南旧城。这时,忽报文天祥因军力不足,率兵出走海丰,至五坡岭时被元兵执于舟中,已解往海口之事。陈梦龙即刻率府中士兵埋伏于海口(今海门镇)力救文天祥,在海口古埕乡与元兵激战,因敌众我寡不克遇害,为国捐躯。海口当地士民感怀陈梦龙的救国忠义,“哀而收葬之”,在双溪鹅地(今属雷岭镇)为他造坟立碑以示纪念。墓地坐北向南偏东南三度,占地200平方米,墓围直径30米,碑高1.5米、宽0.6米,墓床高0.3米、长1.35米、宽0.35米。碑文为:宋城南二世考开庆进士、扬州司法梦龙陈公,妣太孺人郑氏墓。
陈梦龙生有二子和二女,长子天麒,次子天麟。二女分别嫁与同邑赵同判和金浦郑务使。
姓者,生也;为表明其所生,乃因生以赐姓。是人类原始氏族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识别和区分氏族的特定符号。在原始氏族社会中,随着族外婚的发达,若干氏族组成一个原始部落,部落内各氏族又独立存在,同时各氏族之间又有着没密切的婚姻关系。因此就需要对不同氏族加以区分,以防止同氏族内发生婚姻关系。这种对血亲魂配危害性的认识是基于活生生的事实教训,其演变的过程是缓慢的。就像恩格斯在《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所说的,“阻止血亲婚配的意向,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现出来,然而这是本能地,自发地进行的,并没有明确的目的意识。”因此,“姓的实质是一种血缘关系的标志。同一祖先的子孙,为表明他们之间的血缘联系,而共同使用的一个标志名称,这种名称就是姓。”也就是说,早在母系氏族时期姓已经形成,是由母权制社会中妇女的地位所决定的,其作用是便于通婚和鉴别子孙后代的归属,同时也便于避免血亲间产生婚配关系。
氏的产生是在姓之后。是伴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而出现的,是从君主所封的地、所赐的爵位、所任的官职,或者死后按照功绩追加的称号而来。因此,“三代之前……,氏所以别,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故姓可呼为氏,氏不可呼为姓。”(郑樵《通志·氏族序》)氏的实质就是标明“对财产的所有权及后来对土地的占有权等”,是一种地缘性关系,故同氏而不同姓是可以通婚的。
关于姓与氏的关系,总的来说,姓为氏之本,氏有姓所出。“姓者,统其考之所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分。”(《通鉴外纪》)姓与氏在三代以前是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周王室衰微,出现“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局面,先前“姓者,别婚姻;氏者,等贵贱”的规则已慢慢被打破,“姓”与“氏”逐渐合而为一。到汉代时就通谓之为姓。“姓氏之称,自太史公始混而为一,《本纪》于秦始皇则曰‘姓赵氏’,于汉高祖则曰‘姓刘氏’是也。”(顾炎武《日知录》)上至王公贵戚,下至平民百姓,都有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