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的空间
——社会日常生活中的规则和秩序
王 国 伟
对于大多数并不富裕的中国人来说,火车自然是他们出行首选的交通工具,在这样一个“流动”的有限的空间里,拥挤自然是非常普遍的事;一系列围绕着“座位”而起的摩擦和争执却也屡见不鲜。对这一日常生活“事件”的分析,既展示了日常生活中静态的权利、规则在不断博弈的过程中被重新建构的过程,又提供了一个分析日常生活中社会秩序是如何形成的分析框架和视角。
一、对空间的社会学理解
长期以来,空间是地理学的专有术语,它的使用常常是和“一定的地域范围”联系在一起。而社会学,主要是城市社会学,正是从地理学家那里“借用”了这一概念,并将一般性的地域空间抽象成为相对独特的城市空间的社会分布。它不仅意指城市空间内部各功能要素的分布,更具有社会学意义的是它还包含着在一个相对有限的空间里各种制度、规则的分布以及体现出的秩序格局的涵义。正是在后者的意义上,布迪厄才认为“我们可以把场域设想为一个空间,在这个空间里,场域的效果得以发挥,并且由于这种效果的存在,对任何与这个空间有所关联的对象,都不能仅凭所研究对象的内在性质予以解释”。当然,布迪厄所说“场域”和这里所说的“空间”还是有区别的,但是场域的概念还是理解社会学意义上“空间”的捷径。
因此,选择火车——空间这一社会日常生活情境,并将静态的规则、权利以及各种社会秩序置于其中,社会规则和秩序的运作逻辑便会在这样的背景下得以“复活”和“重生”。
二、流动空间中的“元”规则和秩序
社会空间迥异于地理空间在于其内部有一套“规则”和与此相对应的“秩序”。火车是个流动性极强的异质性的空间,在这样一个彼此陌生的“社会”里,要维持相对稳定的乘车秩序,就必须有一套基于理性设计的规则以及理性预期的“建构性的社会秩序”。
在火车上大致的来说有两个基本的乘车规则:第一,凭票“按号就座”原则,持有座次号的乘客“享有”某种优先权,即他首选拥有该“座号”的使用权、非正式地“让渡”使用权以及随时“收回 ”该使用权的权利;第二,凭票“先来后到”原则,在所有乘客都没有购买该“座号”的情况下,谁先“占据”该座位,谁就享有该座位的“处置权 ”。这两个原则所体现的“权利 ”都得到了火车上的正式“权威”——乘务人员的“认可”和“保护”,而且这也是所有乘客的“集体的共识”或“共有的知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这两个规则就是流动空间上的“元”规则,而这种规则所体现出来的秩序,就是火车的 “元”秩序。
上述的分析,只是一种理性的“演绎”,现实生活中的情形却是与此大相径庭。春运期间,学生流、民工流及探亲流总是叠加在一起,每节核定110多人的火车,往往被塞进了二、三百人;拥挤那是必然的,有时竟达到了“无立锥之地”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座位成为非常稀缺的“资源”,而座位的“配置”具有某种“时间的紧迫性”;其结果必然会引起座位的“重新分配”,这样“元”规则被“悬置”了,各种谩骂和纠纷此起彼伏,这其实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元”规则被重构,新的秩序正在酝酿。
三、流动空间中的博弈
春运期间,大部分都是长途乘客,由于种种原因的限制,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乘客只能买到准乘票,对于他们来说,如果不出意外恐怕都得站着到达目的地。当然这是他们最不愿意接受的结果,但是又不能不接受这样的现实;而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在第一时间登上火车并通过包裹等尽可能多的“分割”和“占据”车厢里的空间。因此,当所有的乘客都拥上火车时,每个人所拥有的空间恐怕连“旋身”都难!
在这场空间的争夺过程中,自然有许多持准乘票的乘客在第一时间登上了火车并暂时“占据”一些座位;除非持票人来“认领”自己的“座号”,其他人也包括火车上的权威——乘务员是不会主动“干涉”或“过问”这个位置的归属,更不会利用权威将其强行赶走。事实上,持票者终究会来寻找自己的“权利”,火车上的纠纷和争吵也就因此而起。
一般来说,按照火车上的“元”规则和乘客“共有的知识”,火车上的乘车秩序用图表表示如下(图一):
(图一)
(注:C代表持准乘票的乘客;C'代表持座票的乘客;1代表完全占据座位;0代表完全站着;1或0分别代表着两种极端的情况)
即乘客C在没有“购买”该座号使用权的前提下,就当前的状态来说,C“占据”该座位;当C'来寻找自己的座号时,C有两种选择:其一,采取“消极”不合作策略,即宁愿承受来自C'和乘务员“干涉”的正式压力以及违反“共有知识”而产生的舆论谴责,也不退让,最终结果只能是C'的“退却”,并丧失该座位的使用权,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很少发生;其二,采取“积极”配合的策略,即在“验明”C'座号的前提下,主动屈从于压力,并归还C'的座位。当然,在C'一直没有出现的情况下,C获得该座位的使用权也具有某种正当性。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上述双方的互动其实是一种“零和博弈”的过程,或者说是一种非合作性博弈,即互动的双方所选择的行为策略无法达成相一致的协议,而且一方的获益是以另一方的完全受损为代价。博弈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博弈的结果取决于互动双方的信息、语言、选择的策略以及当时的情境,参与者不同的策路选择,博弈的结果往往也大相径庭。
在春运期间,火车上的拥挤是难以想象,座位更是非常的稀缺,在这样的情境下,双方互动的策略选择和结果又将会是另一番景象,用图表表示如下(图二):
(图二) (注:C代表持准乘票的乘客;C'代表持座票的乘客;1/2表示双方共同使用座位)
即乘客C没有座号的使用权,面对来自C'、乘务员以及舆论的压力,C首先会屈从于这种压力并采取“有限合作”的策略,从C'的角度来说,他也会“将心比心”,这样在和C'的互动中就会改变自己的处境,由被动变为主动,并能够掌握下一阶段互动的主导权;我们知道,C并不想彻底地“放弃”,在采取“以退为进”的策略后,往往会以“示弱”、“讲人情”、“套近乎”、“寒暄”等方式向C'“施压”,迫使C'做出妥协;中国社会是一个“伦理社会”或“礼俗社会”,讲“情”“理”、看“面子”是人们社会互动的“潜规则”,如果C'“不讲究”这些原则,显然会被认为是“不讲理的人”,从而面临者道德和舆论的双重压力,这是C'不愿看到的,他也会采取某种的妥协,这种策略使双方的力量趋于均衡,最终的结果是双方都达到了自己的目的:C 如愿以偿得以和C'“分享”座位的使用权,而C'虽然“让渡”了部分使用权,但也实现了“有位可坐”,更为重要的是赢得了名誉和声望。
图一和图二结果的差异不在于表述的方式,而在于搏弈过程中双方策略的运用以及这种策略所遵循的“地方性知识”。与非合作博弈相反,图二从一开始显然是一种合作性的博弈,即这个过程是参与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与其他参与者谈判达成协议或形成联盟,其结果对双方均有利;在这一过程中“元”规则在“地方性知识”的话语中被重新 “阐释”,从而体现出“和而不同”的新的规则和新秩序。
四、日常生活中的社会规则和秩序
流动的空间——火车上规则和秩序生成和重构过程只是纷繁复杂的社会日常生活的一个缩影。透过这个窗口,我们可以看到发生在日常生活之中的“事件”总是“嵌入”在一定的“地方性知识”中,这个“事件”展开的过程以及运作的逻辑,是任何理性设计所不及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哈耶克所倡导的“内生”的规则和“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观,对我们才具有借鉴意义。
虽然社会日常生活之中的规则和秩序具有某种连续性和稳定性,但是社会互动却是在复杂多变的“空间”中展开,因而社会“空间”之中的规则和秩序也是在不断地被重构,只有这样社会规则和秩序才会表现出一定的活力。